目 錄
第一部分 中國共產黨大余縣委員會政法委員會本級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中國共產黨大余縣委員會政法委員會本級2021 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重點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中國共產黨大余縣委員會政法委員會本級2021 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 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1 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中國共產黨大余縣委員會政法委員會本級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中共大余縣委政法委員會為縣委工作部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縣有關政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二)組織推動依法治縣方略的實施,調查研究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向縣委提出建設;(三)根據中央、省、市及縣委、縣政府的總體要求,對全縣一定時期內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貫徹落實;(四)組織、協調、指導維護全縣社會穩定工作;(五)組織、協調、指導全縣防范和處理“法輪功”及其他邪教和對社會有危害氣功組織問題的工作;(六)組織、協調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推動各項措施的落實;(七)檢查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結合本縣實際,研究制定嚴格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八)支持和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分工負責、密切配合、相互制約,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協助紀檢監察部門查處政法干警重大違法違紀案件;(九)抓好政法干部隊伍建設和政法各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協助縣委及縣委組織部考察、推薦、管理政法部門的領導干部;(十)組織、指導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提出解決政法工作新情況、新問題的對策,推動政法工作改革;(十一)辦理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政法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1年中國共產黨大余縣委員會政法委員會單位本級內設機構3個,分別是辦公室、維穩指導股(綜治指導股)、政法隊伍建設指導股(執法監督股)。
編制人數15人,其中:行政編制12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3人;實有人數15人,其中:行政人員11人、全部補助事業單位人員3人、工勤人員1人、退休人員1人。
第二部分 中國共產黨大余縣委員會政法委員會本級2021年單位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中國共產黨大余縣委員會政法委員會本級2021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 收入預算情況
2021年我委收入預算總額為856.2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58.06萬元,增加43%,主要原因是:新增教育整頓等工作,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48.2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06.47萬元;上級補助收入28萬元,較上年減少7萬元;上年結轉結余80萬元,較上年增加58.59萬元。
(二) 支出預算情況
2021年我委支出預算總額為748.2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50.06萬元,增加43%,主要原因是:新增教育整頓等工作。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204.8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21.76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79.5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4.9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30萬元;項目支出543.4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71.81萬元,包括:行政事業性項目支出543.43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95.7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48.2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1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5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0.9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9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3.3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27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79.5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8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4.9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24.5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3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無變化。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我委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為748.2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06.47萬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教育整頓工作經費。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95.75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1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0.9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3.39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204.8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21.77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79.5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4.9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30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543.4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71.81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8.3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35.13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1年我委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為0萬元,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1年我委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為0萬元,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1年我委機關運行費預算24.99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224.56萬元,減少90%,原因:掃黑除惡工作、平安建設及市域綜合治理等工作都已經正常化開展。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指各部門(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政府采購總額0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沒有購置200萬以上的大型設備。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
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未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的大型設備。
(九)項目情況說明(部門本級)
項目名稱:2021年政法委肇事肇禍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有獎監護專項資金(詳見附表)
1)項目概述:精神障礙患者有獎監護專項資金和保險費。
2)立項依據:根據贛市衛健字[2019]51號、余衛健字[2019]308號和余政法[2019]5號文件。
3)實施主體:一般精神障礙患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
4)實施方案:全縣共1017位精神障礙患者,每人每年500元,共計50.85萬元;嚴重精神障礙患者146位,每人每年3000元,共計43.80萬元;保險費全年共計17.50萬元;派出所送治經費6.3萬元。合計118.45萬元。
5)實施周期:2021年1月-12月
6)年度預算安排:118.45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按時間節點100%完成。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我委"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安排13.30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境)情況。
公務接待費10.64萬元,比上年減少2.66萬元,減少20%,主要原因是:壓縮公務接待費用。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我委已于2016年進行公車改革,沒有公務車輛。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我委已于2016年進行公車改革。
第四部分 相關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四)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1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參公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參公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三)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支出。
(四)行政單位醫療: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五)事業單位醫療: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六)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三、部門涉及的專業名詞
(一)“三公”經費:納入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