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大余縣廣電新聞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大余縣廣電新聞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大余縣廣電新聞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大余縣廣電新聞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縣廣電新聞中心是主管縣內廣播電視新聞宣傳的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新聞宣傳、廣播電視事業方針、政策,把握正確輿論導向。
(二)組織和指導全縣性的廣播電視宣傳,制定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的戰略目標和規劃,促進全縣廣播電視的發展和繁榮。
(三)協調指導全縣廣播電視事業工作,研究分析廣播電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認真執行上級部門制訂的政策,組織擬訂相應的規范和措施。
(四)直接領導廣播電視臺,對其重大宣傳進行協調和檢查,同意組織和管理其節目傳輸覆蓋。
(五)實施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確保完成一村一月一場的放映任務。切實加強電影人才隊伍建設。
(六)指導管理廣播影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的收錄視頻點播業務和通過網絡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
(七)按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管理全縣廣播電視系統的交流與合作的外事工作,執行有線電視節目的播映、制作、供片等有關政策和規定。
(八)指導和協調全縣廣播電視系統新技術的研究和開發應用。
(九)承辦縣上級廣播電視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1年大余縣廣電新聞中心共有預算單位1個。
編制人數小計31人,其中: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17人、差額補助事業編制人數14人。實有人數小計43人,其中:在編在職人數28人,編外人數15人。退休人數小計15人,遺屬人數2人。
第二部分 大余縣廣電新聞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十張附表)
第三部分 大余縣廣電新聞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 收入預算情況
2021年大余縣廣電新聞中心收入預算總額為448.7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267.92萬元增加180.87萬元;財政撥款收入315.2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183.12萬元增加132.12萬元;上級補助收入133.5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84.8萬元增加48.75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變動及項目經費增加。
(二) 支出預算情況
2021年大余縣廣電新聞中心支出預算總額為448.7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80.87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變動及項目經費增加。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143.2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125.12萬元增加18.1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31.3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9.4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4萬元。項目支出305.5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142.8萬元增加162.75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8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78.35萬元,對企業補助43.2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411.6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236.59萬元增加175.0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4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18.97萬元增加3.4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1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4.34萬元增加0.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5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8.02萬元增加1.56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215.3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115.28萬元增加100.1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87.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150.45萬元增加37.3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2.19萬元增加0.21萬元;對企業補助43.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3.2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大余縣廣電新聞中心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315.2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183.12萬元增加132.12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變動及項目經費增加。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類劃分: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78.0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4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1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58萬元。
按支出項目分類劃分:基本支出143.2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125.12萬元增加18.1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31.3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9.4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4萬元。項目支出17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58萬元增加11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8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88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1年大余縣廣電新聞中心無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1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9.44萬元,比2020年預算7.65萬元增加1.79萬元,增長23.4%。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指各部門(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六)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3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
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未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安排。
(八)一級項目情況說明
廣播電視設備采購維護資金項目
1)項目概述:廣播電視采編播設備采購運行維護30萬元。
2)立項依據:余府字[2019]469號文
3)實施主體:大余縣廣電新聞中心
4)實施方案:為提升廣播電視基礎設施綜合服務能力,更好的發揮政策宣傳、輿論引導、信息傳播等作用,實現廣播電視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讓黨和政府的聲音進入行家萬戶。本單位制定完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使用資金,對廣播電視設備采購維護資金實行專款專用。
5)實施周期:當年項目
6)年度預算安排:2021年安排財政撥款30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
績效目標:確保年度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工作,廣播電視設備日常工作正常運行
數量指標:廣播電視設備采購運行維護數量≥10
質量指標:廣播電視設備運行故障率=0
時效指標:廣播電視設備采購運行維護及時率≥95%
成本指標:廣播電視設備采購維護資金30萬元
社會效益指標:廣播電視免費收聽收看率=100%
滿意度指標:群眾滿意度≥95%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大余縣廣電新聞中心“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安排0.1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國(境)費沒有使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
公務接待費0.1萬元,比上年減少0.3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沒有使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購置費沒有使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0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三)機關服務:反映為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后勤服務的各類后勤服務中心的支出。
(四)事業運行: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五)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支出。
(六)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七)事業單位醫療: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八)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九)死亡撫恤:反映按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喪葬補助以及烈士褒揚金。
三、部門涉及的專業名詞
(一)監測監管:反映廣播電視監測管臺站等為完成廣播電視、網絡視聽節目監測監管等任務的支出。
(二)傳輸發射:反映廣播電視發射、轉播臺站的支出。
(三)廣播電視事務:反映廣播電視臺等的支出。
(四)其他廣播電視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廣播電視方面的支出。
(五)宣傳文化發展專項支出:反映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支持宣傳文化單位發展的專項支出。
(六)文化產業發展專項支出:反映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支出。
(七)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方面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