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縣河洞鄉人民政府2021年部門
目 錄
第一部分 大余縣河洞鄉人民政府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大余縣河洞鄉人民政府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重點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大余縣河洞鄉人民政府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單位涉及的專業名詞
第一部分 大余縣河洞鄉人民政府概況
一、 部門主要職責
1.執行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命令和國家制定的法令、法規,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決議,并報告執行決議、決定和命令的情況。
2.制定并落實本行政區域的經濟計劃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
3.承擔國有資產、集體資產管理、監督及增值保值責任。
4.開展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的宣傳教育,保障公民的權利,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
5.制定社會各項事業發展計劃,發展教育、衛生、科技、民政、廣播電視、文化、體育事業;加強計劃生育工作;推進社會保障、社會福利事業和養老保險等工作。
6.加強鄉級財政的監督和管理。
7.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組織制度建設和業務建設,促進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自治。
8.制定和組織實施鄉村建設規劃,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
9.協助和支持設置在本行政區域內不隸屬于鄉的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監督其遵守和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10.承辦本級黨委、人大和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1年大余縣河洞鄉人民政府共有預算單位2個,包括:大余縣河洞鄉人民政府、大余縣河洞鄉綜合便民服務中心。
編制人數小計51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20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制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31人,自收自支編制人數0人。實有人數小計35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35人,行政在職人數15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在職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20人。離休人數小計0人,退休人數小計0人,退職人員0人,遺屬人數2人。
第二部分 大余縣河洞鄉人民政府2021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大余縣河洞鄉人民政府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 收入預算情況
2021年河洞鄉人民政府收入預算總額為362.2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0.22萬元;財政撥款收入344.2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9.7萬元;教育收費資金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國庫集中支付網上結轉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
(二) 支出預算情況
2021年河洞鄉人民政府支出預算總額為362.2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0.22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325.9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1.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84.1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9.6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13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36.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6.88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6.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對企業補助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7.7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67.78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6.7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6.7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6.7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6.77萬元;農林水支出103.8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3.8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1.5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1.52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284.1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84.16元;商品和服務支出75.9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5.9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7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73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對企業補助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河洞鄉人民政府財政撥款支出預算344.2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9.7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9.18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6.7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6.77萬元,城鄉社區支出6.24萬元,農林水支出103.8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1.52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325.9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83.9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84.1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7.9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13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18.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8.3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18.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1年大余縣河洞鄉人民政府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1年大余縣河洞鄉人民政府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1年河洞鄉人民政府機關運行費預算55.86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9.4萬元,增加53.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事業單位人員增加16人。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2輛,執法執勤用車1輛。
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未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
(九)一級項目情況說明
2021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個(部門預算中10萬元以上的,且進行了績效評審的項目),涉及資金158.3萬元。詳見附件。
1.基層組織運轉保障項目
(1)項目概述:基層組織運轉保障補助經費
(2)立項依據:年初部門預算
(3)實施主體:大余縣河洞鄉人民政府
(4)實施方案:基層組織運轉保障補助經費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商品服務支出及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
(5)實施周期: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6)年度預算安排:140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保障政府日常運轉,指標使用率達到100%。
2.轉移支付項目
(1)項目概述:鄉鎮、計生、其他轉移支付
(2)立項依據:年初部門預算
(3)實施主體:大余縣河洞鄉人民政府
(4)實施方案:鄉鎮計生其他轉移支付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商品服務支出及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
(5)實施周期: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6)年度預算安排:18.3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保障政府日常開支,指標使用率達到100%。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河洞鄉人民政府“三公”經費預算11.9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同比下降0%;
公務接待費5.6萬元,同比減少1.4萬元,同比下降20%,主要原因是:減少公務接待用餐,壓縮公務接待費;
公務用車運行6.3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保障工作正常開展。
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無車輛采購計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財政補助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三)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上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存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療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四)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事業運行(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五)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六)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七)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八)節能環保支出(類)能源節約利用(款)能源節約利用(項):反映用于能源節約利用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單位涉及的專業名詞
(一)“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