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縣農業農村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h農業農村局加掛縣糧食局、縣鄉村振興局牌子。
縣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三農”工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把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落實到履行職責過程中。內設辦公室、種植業管理股、養殖業管理股、鄉村振興股、農業綜合改革和鄉村建設股、農業科技信息和農業產業化股、糧食行業管理和執法監督股。
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關于“三農”工作的重大決策和法律法規,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縣以鄉村振興為重心的“三農”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
2.統籌推動發展全縣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
3.負責農民承包耕地、農村宅基地、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4.負責全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關工作。
5.負責擬訂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
6.負責全縣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農墾等農業各產業發展的政策制定、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7.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8.負責全縣耕地、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和高標準農田建設與管理工作。
9.負責農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10.負責全縣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
11.負責全縣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
12.負責農業投資管理。
13.參與擬訂全縣農業農村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
14.統籌推進全縣農業農村人才工作。
15.牽頭開展全縣農業、糧食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全縣農業招商引資和開放型農業工作。
16.負責全縣糧食流通領域行政管理,擬訂全縣糧食儲備、流通發展規劃和總量計劃并組織實施。
17.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綜治、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綜合性會議和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等工作。牽頭監督指導全縣農業、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承擔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社會保障、干部教育培訓和人事檔案工作。指導農業農村、糧食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干部服務工作。
組織起草農業農村糧食流通管理的有關制度及縣政府規章草案。承擔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案件法制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有關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
編報部門預算并組織執行。負責農業農村項目檢查、驗收和績效考核。擬定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審計監督等制度、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監督所屬(所管)單位財務、資產和政府采購管理及工程招投標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承擔國外援貸項目的申報、引進、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全縣農業投融資體系建設,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信貸擔保的政策制定參與糧食風險基金的監管。
(二)農業農村建設發展股。組織開展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全縣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牽頭負責農村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提出鞏固完善全縣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承擔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管理工作。
提出全縣鄉村振興戰略、現代農業發展等政策建議。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和投資政策與項目建議。起草全縣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工作。承擔全縣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
組織協調全縣鄉村產業發展,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起草促進全縣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提出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農業產業化企業監測和評定工作。指導開展全縣農村創業創新工作。
開展農村社會事業重大問題研究,參與編制相關規劃。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推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參與相關基礎設施建設規范和標準的制定與實施。協調推動農村文化發展,指導全縣農村精神文明和農耕文化建設。
組織擬訂全縣新農村建設戰略規劃和年度工作方案,研究提出新農村建設的政策措施,籌集安排和管理新農村建設的專項資金組織開展新農村建設的宣傳工作組織新農村建設督促檢查。牽頭組織改善全具農村人居環境。
協調推進全縣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全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財務會計管理以及審計監督工作。指導扶持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家庭農場,組織開展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創建和監測。指導農村社會化服務、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工作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利用。
(三)市場與信息化股。編制全縣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全縣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承擔全縣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全縣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全縣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承擔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農業貿易促進和談判、產業損害調查、農業援外項目實施、有關國際公約涉及的履約和協定執行等相關工作。承擔協調管理與國際農業組織合作交流事項,負責農業、糧食對外合作和交流,承擔對臺農業、糧食事務。指導全縣農業招商引資和開放型農業工作。
(四)科技教育股擬訂農業科技教育、資源環境等方面的發展規劃。承擔農業科技體制改革與創新工作,指導全縣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推動農科教結合和產學研協作監督管理全縣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指導全縣農村可再生能源體系建設,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牽頭指導秸稈綜合利用。負責農業野生植物資源保護,承擔全縣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全縣農民教育培訓和農民職業培育。
(五)農牧漁行業管理股。組織實施種植業、農藥管理、肥料管理、植物檢疫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起草全縣種植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承擔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
組織實施畜牧獸醫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起草全縣畜牧業、飼料飼草、畜禽屠宰行業、獸藥和獸醫器械行業、獸醫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畜禽養殖場備案管理、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負責動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負責動物衛生監督,組織動物及動物產品檢驗檢疫、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動物標識及動物產品可追溯管理。組織實施畜牧、飼料飼草、畜禽屠宰、動物衛生、獸藥與獸醫器械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監督管理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負責獸醫人員、動物診療機構管理,指導全縣畜牧獸醫體系建設負責動物原微生物與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獸醫獸藥相關實驗室管理。
組織實施漁業漁政、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起草全縣漁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布局調整和標準化生產,促進休閑漁業發展。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全縣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指導水產技術推廣,組織水生動物防疫檢疫相關工作。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
起草全縣農墾事業發展戰略、政策、規劃,督促檢查國家和省、縣有關農墾政策的貫徹落實。指導全縣農墾體制改革、農墾經濟結構調整和農業資源開發利用指導農墾系統開展現代農業示范建設。負責農墾信息統計。協調墾區對外關系。
組織實施農作物種業、畜禽種業、牧草種業、漁業種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起草全縣農作物種業、畜禽種業、牧草種業、漁業種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農作物種業、畜禽種業、牧草種業、漁業種業管理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全縣農作物種質資源、畜禽遺傳資源、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負責全縣農業動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織實施畜牧、飼料飼草、畜禽屠宰、動物衛生、獸藥與獸醫器械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監督管理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負責獸醫人員、動物診療機構管理,指導全縣畜牧獸醫體系建設負責動物原微生物與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獸醫獸藥相關實驗室管理。
組織實施漁業漁政、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起草全縣漁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布局調整和標準化生產,促進休閑漁業發展。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全縣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指導水產技術推廣,組織水生動物防疫檢疫相關工作。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
起草全縣農墾事業發展戰略、政策、規劃,督促檢查國家和省、縣有關農墾政策的貫徹落實。指導全縣農墾體制改革、農墾經濟結構調整和農業資源開發利用指導農墾系統開展現代農業示范建設。負責農墾信息統計。協調墾區對外關系。
組織實施農作物種業、畜禽種業、牧草種業、漁業種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起草全縣農作物種業、畜禽種業、牧草種業、漁業種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農作物種業、畜禽種業、牧草種業、漁業種業管理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全縣農作物種質資源、畜禽遺傳資源、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負責全縣農業動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六)農業機械化與農田建設管理股
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化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起草全縣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和農業機械報廢更新組織實施農機作業規范和技術標準。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應用,組織開展農機跨區作業。組織實施農機試驗鑒定,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組織全縣農機安全監理,指導全縣農機作業安全和農機監理體系建設。
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并實施管理,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負責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
(七)糧食行業管理股。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儲備總體規劃
提出糧食購銷政策并組織實施,按規定啟動糧食最低收購價工作。制定縣級儲備糧和政策性糧食收購、銷售、供應計劃,管理儲備糧輪換計劃和政策性糧食供應。指導協調具縣儲備糧管理擬訂全縣糧食縣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糧食縣場監測預警和糧食產銷對接有關工作負責軍糧供應的監督管理工作。歸口管理糧食統計工作。
組織編制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承擔全縣糧食流通和倉儲設施管理,負責縣級糧食儲備單位安全儲存和安全生產的監管,承擔糧食流通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制定糧食的倉儲管理政策、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全縣糧食物流體系建設。負責縣級儲備糧承儲企業的資格認定。協調糧食救災、應急及政策性用糧的調運。制訂糧食流通有關地方標準、糧食地方質量標準,制定有關技術規范并監督執行,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承擔糧食信息化工作。指導全縣糧食產業發展工作。
(八)執法監督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負責監督指導農業、糧食流通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指導縣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縣農業綜合執法體系建設。擬訂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制度并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糧食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的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縣糧食庫存檢查工作建立健全儲備責任追究機制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擬訂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發展規劃和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有關工作,組織開展風險評估和風險交流,指導建立追溯體系。指導農業質量體系認證管理和綠色食品、有機農業發展。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監督抽查工作。
三、辦公地址
江西省贛州市大余縣南安鎮余西街建設路86號。
四、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節假日除外)。
五、聯系方式
郵編:341500,電話0797-8722611
六、負責人信息
局長:葉光輝,副局長:吳至福、溫盛平、聶陽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