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基層政府投資小額工程建設項目全覆蓋、全生命周期管理,規范公共資源交易行為,1月27日,大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制定印發了《大余縣基層政府投資小額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一、制定背景
從縣級層面對基層政府投資小額工程的決策、審批、招標采購、建設監管、竣工驗收、資金管理與使用等環節作出統一制度安排,加強對基層政府投資小額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指導。
二、主要思路
一是堅持嚴格規范。對照有關法律法規,參照《江西省基層小額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贛州市人民政府投資小額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相關文件精神,著力健全完善基層項目全生命周期監管機制,明確了相應舉措。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實施細則》堅持靶向發力,逐個環節細化舉措,著力提升項目管理水平。
三是堅持務實管用。《實施細則》緊密結合實際,既強化管理,又便于項目推進實施,規范實施程序,提高項目實施效率。
三、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具體包括9個部分,30條措施,主要內容如下:
(一)明確項目范圍
在我縣行政區域內,使用財政預算資金實施的未達到依法必須招標規模標準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擴建、改建、技術改造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設備、材料等貨物項目,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項目。
(二)科學合理決策
1.規范項目決策。各項目單位健全完善基層小額工程建設項目“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堅決防止盲目決策,嚴禁違規決策上馬“政績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半拉子”工程等。
2.強化決策公開。項目決策期間項目建設單位應主動通過政府網站專欄、微信公眾號等及時公開項目相關決策內容,并附紀委監委、行業主管等部門的投訴舉報聯系方式,公示時間應不少于3個工作日。
3.實行項目入庫管理。建立大余縣基層政府投資小額工程建設項目庫,經公示無異議的小額工程建設項目實行分級分類入庫動態管理,經批準后依法依規組織實施。
(三)加強審批管理
1.落實項目代碼制度。嚴格實行一項目一代碼制度,項目命名應遵循《江西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命名規則及工作要求》,項目建設單位應當通過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申報賦碼。
2.優化項目審批程序。在符合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對項目性質類似、項目建設單位相同的不同項目可實施打捆審批。
3.認真履行審批職責。項目審批部門批準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設計方案實施,項目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變更。 (四)規范招標采購
鼓勵項目建設單位通過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施工單位、供應商或服務機構。項目建設單位選擇其他交易方式的,應采用以下方式進行。
1.公開交易方式。100萬元及以上的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50萬元及以上的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項目,進入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小額工程交易專區等平臺,依法依規采用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等方式進行交易。
2.簡易競爭方式。20萬元及以上、100萬元以下的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50萬元以下的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項目,應通過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等平臺選擇比選、隨機抽取、競價等簡易競爭性方式進行交易。
3.直購方式。20萬元以下的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和服務項目,可通過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等平臺采取直購方式進行交易。
(五)健全建設管理
1.強化合同管理。施工合同(含補充協議)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招標采購文件、施工單位的響應文件一致。
2.落實工程監理。實行監理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體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對點多面廣、小而散的工程可打包統一聘請監理單位,鼓勵連片鄉(鎮)分領域聘請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開展監理活動。
3.嚴格變更簽證。對存在虛增工程量行為的,追究相關單位及個人責任。符合工程變更條件的,須按程序履行變更手續,變更簽證追加投資原則上不得超過總合同價的10%。
4.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建設單位可委托咨詢單位提供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六)規范竣工驗收
1.優化竣工驗收流程。項目單位組織村、鎮、行業主管部門等相關人員開展實地竣工驗收,行業監管部門應加強項目竣工驗收的指導和監督。
2.強化竣工驗收監管。行業主管部門應當主動加強項目竣工驗收活動監管。
3.加強項目檔案管理。實行一項目一檔案,做好項目檔案立卷歸檔,確保各環節全流程可查可溯。所有工程資料及憑證應有經辦人、責任人簽字。
(七)嚴格資金管理
1.強化前期費用管理。項目建設單位在編制其投資計劃時需將相關工程前期工作費用納入項目投資計劃。
2.加強資金管理。嚴格按照投資計劃、年度預算、工程進度、合同約定申請和支付資金,做好財務決算的編制、審核、報批工作。
3.規范資金支付。嚴格落實工程價款結算要求,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制度執行。
(八)強化監管執法
1.壓實各方責任。項目建設單位應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項目報批、建設、資金使用等全過程管理,縣直相關部門加強指導督促,推動工作職責落實。
2.加大日常檢查力度。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常態化開展監督檢查,依法依規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情節嚴重的從嚴處罰并通報曝光。
3.建立履約信用結果反饋機制。項目單位應建立履約信用結果反饋機制,按照“一項目一評價”的原則對項目主體進行履約信用評價。
4.加強協調聯動監管。各部門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加強業務協同,形成監管合力,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采取行政處罰、暫停項目執行、暫停資金撥付等處理措施,及時將行政處罰信息推送省公共信用信息等平臺,依法對嚴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
5.暢通社會監督渠道。通過“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贛服通”、基層小微權力“監督一點通”、公共資源交易、行業監管等各類平臺,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積極收集問題線索。積極探索項目現場違規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機制。
6.嚴格落實責任追究機制。各部門、各項目建設單位要加大對項目建設中違反相關規定責任主體的責任追究力度。對相關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實施辦法,造成財政預算資金損失以及其他不良后果的,嚴肅追究責任。
解讀單位:縣發展改革委
政策解讀員及聯系方式:鄒友明 0797-8722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