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設機構和職責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重要文稿的起草、審核及重大決定事項的督查督辦及機關文秘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人事、勞資工作,對各股室及各下屬單位的業務工作情況進行考評;負責局機關下屬單位及干部職工的行政監察工作;協助領導掌握全局工作進展,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辦理機關日常事務,抓好機關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對外聯絡、接待、宣傳報道工作及有關業務工作;負責縣城管局行政審批事項具體審批辦理和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承擔縣城管局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申請的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和統一送達行政許可決定的職責,按有關規定負責本局其他審批事項的轉辦和聯絡等工作。
負責城市管理綜合整治和行政執法的協調、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規范監督城管執法人員執法行為和辦案程序,并組織業務培訓;負責本系統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及各單位履行職責情況的檢查考評。(聯系人:劉瑩;職務:負責人;電話號碼:8722275)
(二)綜合業務股
負責城市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行業管理;協調有關職能部門搞好城市管理、創建衛生城市、園林城市和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并對其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評;會同有關部門對城區單位庭院環境整治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負責余土、渣土調運、流散物體運輸的審批與辦證;負責城區內戶外廣告、店招牌匾的審查、審批與辦證、負責城區夜景亮化管理工作。
負責城區市政工程園林綠化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指導鄉村市政工程配套設施的管理和養護;負責提出城區市政建設資金初步計劃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建設、工程驗收和工程預(決)算審核工作;負責會同城管執法監察大隊對城區道路占用、開挖的審批、辦證和修復驗收工作;負責縣城區內城市排水許可監督、管理與排水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制定城市年度綠化計劃、作業設計、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城市中、長期園林綠化規劃,論證提出城市大環境綠化設想,負責城市公園的規劃設計;負責城市道路綠地(街道)、公共綠地(公園、廣場)、生產綠地(苗圃、花園)、防護林綠地養護工作及綠化設施的日常管理維護;負責城市綠化苗木的引進、馴化;按相關規定,審查批復新建項目的綠化規劃,檢查指導其綠化工作,負責竣工項目的綠化驗收,依法行政許可臨時占用城市綠地項目及征收綠地恢復保證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城市綠化條例》規定,依法對損壞城市綠地及綠化設施的行為進行處罰;負責參與城區各綠化工程、各種古木、城市雕塑和風景名勝、歷史文化古跡的審查驗收工作。
負責機關經費的申報、調撥、監督和固定資產登記管理,編制財務報表,進行資金運行情況分析;編制城市維護、管理資金的年度計劃安排,監督管理城市管理維護費的使用;負責有關統計工作和下屬單位財務計劃、審計與審查報批;指導下屬單位經濟責任目標管理和經營管理工作。(聯系人:劉凌杰;職務:負責人;電話號碼:8722275)
二、辦公地址
大余縣南安鎮金蓮山大道三岔路口21號
三、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節假日除外)。
四、聯系方式
郵編:341500,電話0797-8722275。
五、負責人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謝銘龍;辦公室負責人:劉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