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根據《中共大余縣委辦公室大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大余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余辦發〔2019〕1號)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大余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是縣政府主管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研究提出全縣工業高質量發展戰略,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在全縣社會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內,擬定并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工業產業布局、結構調整優化升級的政策建議,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三)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并發布相關信息,做好宏觀調控工作;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過程中的問題,向政府提出意見建議。
(四)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五)組織實施工業行業技術規范、標準、行業準入,推進行業技術基礎、知識產權、質量品牌管理;指導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環境治理,參與主管領域內的安全事故、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依法管理稀土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負責鹽業行業管理,辦理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有關事項;承擔民爆物品的監督管理。
(六)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推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吸收再創新;組織推進企業創新體系建設和產學研相結合;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七)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按規定權限備案、核準和審核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上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核準和審批的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
(八)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有關管理辦法和規定;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負責全縣工業領域規定權限內投資項目的節能評審工作;負責全縣新型墻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管理工作。
(九)推進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用管理,配合相關部門指導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搭建投融資平臺;推進金融機構與企業建立合作機制,協調解決企業融資問題。
(十)推進全縣工業園區發展,協調解決全縣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特色工業園區、生態工業園區和數字化工業園區建設。
(十一)建立服務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研究提出扶持重點工業企業發展的措施,協調優化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環境;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
(十二)推進智能制造、綠色制造、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強基、高端裝備制造業等工程建設,指導推進科技創新、科技服務,提升工業設計等服務型制造業發展。
(十三)負責中小微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綜合指導和協調,擬訂并組織實施中小微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負責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和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參與政府采購的中小微企業認定等職能工作。
(十四)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互聯網+先進制造業”,促進工業互聯網發展;協調推進軟件和物聯網產業發展。
(十五)研究提出縣工業發展資金的年度預算建議,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安排、使用具體意見,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十六)負責對國家和省對口部門用于全縣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提出建議;負責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專項扶持資金(基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
(十七)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招商和對外交流合作。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