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俊華(黨委書記、局長):主管縣公安局全面工作。
詹昌江(黨委副書記、政委):協助黨委書記、局長處理縣局日常工作,分管國保大隊、森林分局。
吳險峰(黨委委員、交管大隊大隊長):協助局黨委書記、局長負責交管大隊全面工作。
肖芳前(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分管治安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戶政科、警務保障室、新城派出所、池江派出所、青龍派出所、黃龍派出所、浮江派出所、中心工作(創文創衛等)。
盧旺(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分管刑偵大隊、禁毒大隊、經偵大隊、網安大隊、合成作戰中心、南安派出所、特巡警大隊。
許朝陽(黨委委員、副政委):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分管辦公室、指揮中心、政工監督室(含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宣教科、民調辦、法制大隊、督察大隊、看守所(聯系武警中隊)、左拔派出所、樟斗派出所、吉村派出所、內良派出所、中心工作(鄉村振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