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現執行《江西省大余縣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2025)贛0723破2號文件內容,對被執行人大余縣銀河鎢鉬制品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723******63XR)名下位于大余縣南安鎮新華工業小區13號車間,建筑面積為1021.24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余20143023號公告注銷;位于大余縣南安鎮新華工業小區14號車間,建筑面積為2567.62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余20143021號公告注銷;位于大余縣南安鎮新華工業小區綜合樓,建筑面積為1545.54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余20143022號公告注銷,獨用土地面積為19874.72平方米,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余國用(2015)第0644號公告注銷;房屋他項權證號為贛(2022)大余縣不動產證明第0001107號、贛(2022)大余縣不動產證明第0001106號、贛(2022)大余縣不動產證明第0001105號一并公告注銷。
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5年11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