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規定,大余縣教育局編制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咨詢受理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4部分組成,報告數據統計時限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 述
政務信息公開是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服務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舉措。縣教育局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根據省、市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規定,健全信息公開機制機制、完善信息公開流程,進一步提高了透明度,保障了公民知情權,有力推動了服務型政府建設。
一是完善領導體制。縣教育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確立了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提供指導、辦公室具體辦理的領導體制,確保了縣教育局信息公開工作組織有力,業務規范、有序、有效開展。
二是健全配套制度。為了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結合工作實際,編制了《縣教育局信息公開指南》、《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目錄》等配套文件,對主動公開的范圍、形式、時限、依申請公開受理機構、申請方式、流程等予以明確,并分門別類規定了主動公開的目錄,基本涵蓋了縣教育局工作的各個方面。
三是明確職責分工。全面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科學劃分股室職責,以“高效、規范、統一”為原則,明確縣教育局辦公室為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工作機構;各股室負責及時、準確地收集、整理、更新、審查并提供本股室可供公開的政府信息;縣教育局辦公室負責對信息公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是強化學習培訓。為切實加強全體機關干部職工的政府信息公開意識,熟悉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流程,狠抓思想發動,強化學習培訓,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深入,扎實推進。通過自學、聽報告、看資料片、專家講座、科室討論等多種形式,組織各股室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江西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等文件,掌握工作要領,夯實了工作基礎。
五是大力推動落實。根據政府信息保密審查工作要求,縣教育局對所有發文都認真審核是否應當公開,在文件發文稿紙上專門設置了“是否公開”欄,要求信息產生股室對是否公開提出意見,并確定了公文公開的審批程序。對所有應公開的規范性文件、統計數據,及時在網站上予以發布,確保公眾的知情權。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3年,縣教育局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22條,在電視公開發布會1次。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3年,縣教育局沒有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四、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3年,縣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健全制度、規范流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主動公開信息的內容、形式、渠道與公眾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信息公開渠道較為單一,信息公開的流程和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結合工作中存在問題和不足,將從以下三個方面進一步改進:
一是完善信息工作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
二是豐富信息公開內容。加快信息公開的頻率,及時更新網站信息;梳理信息內容,根據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體系。
三是創新信息公開渠道。在利用好縣政府官方網站這一信息主渠道的同時,探索綜合利用報刊、廣播、電視、手機信息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政府信息。
大余縣教育局
2014年3月20日
大余縣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 指標名稱 |
單位 |
2013年度數 |
同比增減(%) |
| 一、主動公開數量 |
條 |
522 |
171% |
| (一)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 |
條 |
522 |
171% |
| (二)政府公報公開 |
條 |
0 |
0 |
| (三)新聞發布會公開 |
條 |
0 |
0 |
| 二、依申請公開數量 |
件 |
0 |
0 |
| (一)依申請公開方式 |
件 |
0 |
0 |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0 |
| 2.網絡申請數 |
件 |
0 |
0 |
| 3.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0 |
| 4.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0 |
| (二)依申請受理數 |
件 |
0 |
0 |
| 其中:辦結數 |
件 |
0 |
0 |
| 到期未辦結數 |
件 |
0 |
0 |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0 |
0 |
| 1.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0 |
| 2.部分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0 |
| 3.不予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0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
件 |
0 |
0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 |
件 |
0 |
0 |
| 其他原因 |
件 |
0 |
0 |
| 4.非本機關政府信息 |
件 |
0 |
0 |
| 5.申請內容不明確或申請信息不存在 |
件 |
0 |
0 |
| 三、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0 |
| 1.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0 |
| 2.撤銷、變更、確認違法等行政復議決定數 |
件 |
0 |
0 |
| 四、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0 |
| 1.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0 |
| 2.撤銷、變更、確認違法等行政訴訟裁定數 |
件 |
0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