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規范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報送工作的通知》和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規定,大余縣教育局編制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開總體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三部分組成,報告數據統計時限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 述
政務信息公開是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服務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舉措??h教育局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根據省、市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規定,健全信息公開機制機制、完善信息公開流程,進一步提高了透明度,保障了公民知情權,有力推動了服務型政府建設。
一是完善領導體制。縣教育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確立了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提供指導、辦公室具體辦理的領導體制,確保了縣教育局信息公開工作組織有力,業務規范、有序、有效開展。
二是健全配套制度。為了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結合工作實際,編制了《大余縣教育局信息公開指南》、《大余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目錄》等配套文件,對主動公開的范圍、形式、時限、依申請公開受理機構、申請方式、流程等予以明確,并分門別類規定了主動公開的目錄,基本涵蓋了縣教育局工作的各個方面。
三是明確職責分工。全面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科學劃分股室職責,以“高效、規范、統一”為原則,明確縣教育局辦公室為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工作機構;各股室負責及時、準確地收集、整理、更新、審查并提供本股室可供公開的政府信息;縣教育局辦公室負責對信息公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是強化學習培訓。為切實加強全體機關干部職工的政府信息公開意識,熟悉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流程,狠抓思想發動,強化學習培訓,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深入,扎實推進。通過自學、聽報告、看資料片、專家講座、科室討論等多種形式,組織各股室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江西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等文件,掌握工作要領,夯實了工作基礎。
五是大力推動落實。根據政府信息保密審查工作要求,縣教育局對所有發文都認真審核是否應當公開,在文件發文稿紙上專門設置了“是否公開”欄,要求信息產生股室對是否公開提出意見,并確定了公文公開的審批程序。對所有應公開的規范性文件、統計數據,及時在網站上予以發布,確保公眾的知情權。
二、政府信息公開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2014年,縣教育局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通過縣政務公開平臺主動公開信息544條。
(二)回應解讀情況
2014年,縣教育局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解讀教育相關政策。6月,我局制作全國統一高等學校入學招生考試政策專題宣傳片,于高考期間在縣電視臺播放;10月22日,縣教育局有關負責人參加省《黨風政風熱線》現場直播1次;10月底,我局制作電視專題片《抓黨建 促教育事業騰飛》在縣電視臺《庾嶺黨建》專欄播出;11月18日,縣教育局局領導做客大余縣政府門戶網站開設在線訪談,就市民關心的教育問題在線與網民進行交流,傾聽百姓心聲,回答網民提問,解答百姓疑惑。
(三)依申請公開數量。2014年,我局依申請公開數量為0件。
(四)行政復議數量。2014年,我局行政復議數量為0件。
(五)行政訴訟數量。2014年,我局行政訴訟數量為0件。
五、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4年,縣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健全制度、規范流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主動公開信息的內容、形式、渠道與公眾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信息公開渠道較為單一,信息公開的流程和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結合工作中存在問題和不足,將從以下三個方面進一步改進:
一是完善信息工作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
二是豐富信息公開內容。加快信息公開的頻率,及時更新網站信息;梳理信息內容,根據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體系。
三是創新信息公開渠道。在利用好縣政府官方網站這一信息主渠道的同時,探索綜合利用報刊、廣播、電視、手機信息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政府信息。
附件: 大余縣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大余縣教育局
2015年1月19日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 2014 年度)
填報單位(蓋章):大余縣教育局
| 統 計 指 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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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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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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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動公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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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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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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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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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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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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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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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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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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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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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
0
|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544
|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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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回應解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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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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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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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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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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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1
|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1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1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2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0
|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0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0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0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0
|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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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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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2
|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2
|
單位負責人: 審核人: 填報人:
聯系電話: 填報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