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來,我局按照縣法制辦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戰略布局,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堅持以“規”治局,以提高干部職工法律綜合素質和法律意識為重點,加大普法力度,創新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F將我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我局嚴格堅持“職權法定”、“改革瘦身”、“公開透明”、“高效便民”等原則,對所有行政權力進行“地毯式”梳理,理清有交叉、可取消等職權內容,并按照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征收、行政強制等12個類別對梳理出的職權進行劃分,實現分層分類分股室確定工作職責,界定基本職權,確保“該放的權,堅決放開放到位”,“該管的事必須管住管好”。截至目前,我局共梳理主要職責217項,行政許可20項,行政處罰105項,行政強制24項,行政征收2項,行政確認2項,行政給付8項,其它行政權力56項,將行政審批和公共運行事項均納入政務服務平臺辦理,全面實現網上審批。同時,進一步嚴明落實權力進清單的紀律要求,編制履職流程圖,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造成不良后果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行政責任。
二、健全依法決策機制
進一步完善行政決策機制。建立健全會議制度,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和全體干部職工會前學法制度,加強林業行政決策程序建設,健全林業重大行政決策規則,切實規范林業行政決策行為,確立重大事項議事規則。聘請專職律師為林業法律顧問,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推進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三、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我局扎實推進林業綜合執法建設。整合林政稽查大隊、森林公安、林檢站、林政股、種苗站、檢查站、林業站等林業執法單位的力量,以林政稽查大隊為核心隊伍組建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統一行使林業行政執法權。構建新的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模式,根據不同層次林業行政部門職能的特點,合理配置執法權限,實現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職能的分開。
四、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為嚴格規范林業行政執法行為,加大林業執法力度,我局做到公正文明執法,扎實推進依法治林,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一是提高林業行政執法維護穩定的能力,確保林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正確實施,加強林業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提高林業行政執法水平。二是加強林業執法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組織執法人員學習林業執法知識,增強林業執法人員依法辦事能力,適應新形勢下林業工作的需要。三是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將林業行政權力置于陽光之下,接受監察部門、群眾對行政權力運行情況的監督。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審批公示公開機制。局各行政審批股室將每一審批項目、審批依據、申請條件、審批程序、審批時限、收費標準和審批結果等逐項在政務公開欄公示公開。嚴格把握公開行政審批信息時間,及時更新審批結果。
(二)是建立行政審批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針對林業審批領域腐敗風險危害,具有行政權力的股室全部建立行政審批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制度。認真排查每一審批事項廉政風險防控點,每一審批環節設置風險防控等級,將廉政風險防控措施貫穿于行政審批全過程。
(三)是建立行政審批目標量化考核機制。政務服務中心(林業窗口)承擔的審批服務工作制定不同的目標量化考核標準,按照政府下發量化考核實施細則嚴格打分,實行位次管理,并運用于全年工作目標考核。
六、深入推進政務公開
為了確保全縣林業系統政務公開真實、及時、安全、有效,我局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專題研究了林業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局長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落實,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黨政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屬各單位和局機關各股室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林業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由局辦公室牽頭,并確定專人負責林業系統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事務,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事項,負責林業局子站建設內容保障和動態更新,使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到了有領導分管、有機構負責、有專人承辦,形成了職責分明、分工合理、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高效運行。
七、法治工作隊伍建設
我局緊緊圍繞生態林業民生林業總要求,加強林業干部隊伍建設,著力提升林業干部的四種“意識”,努力打造一支群眾滿意的林業隊伍。一是提高法治意識。加強法制教育,增強法治觀念,堅持依法履行職責,推進依法治林進程;二是提高服務意識。嚴肅查處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問題和慢作為、不作為的問題,推廣“一站式”便民服務;三是提高效能意識。細化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強化跟蹤問效,著力建設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林業隊伍;四是提高廉政意識。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領導干部“一崗雙責”和述職述廉述德制度,支持紀檢監察工作,公開權力清單,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堅決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樹立清正廉潔的林業干部形象。
大余縣林業局
2017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