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信息、提案議案、勞動工資、綜治維穩、安全保衛、信訪接待、職工培訓及機關后勤管理工作;指導林業行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協助管理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勞動工資、人事及機構編制和下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管理全系統的勞動保護及人才培養工作;負責全系統的離、退休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編制機關財務收支計劃及林業專項計劃,并監督執行;審查、上報林業基本建設的新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負責林業統計和會計報表以及內部審計工作。
(二)林政資源管理股。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國家濕地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負責全縣林政資源管理;負責全縣生態公益林和天保林的管護;管理全縣木材加工、木材運輸檢查及野生動植物的檢查;指導督辦破壞森林資源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實行森林資源采伐限額及征、占用林地的審批管理;負責木材運輸證的保管、核發。
(三)營林股。負責全縣的造林綠化工作;組織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制定全縣生態林業發展規劃;對全縣林業商品林基地及重點林業工程項目進行指導、實施、檢查、驗收,組織指導全縣林木種苗生產和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竹林、防護林的建設及管理,負責全縣國有林業的行業管理和速生豐產林基地、商品林基地的規劃、實施、檢查、驗收;負責全縣森林公園、景點景觀,風景林及森林旅游開發的宏觀管理;組織制定全縣林業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和計劃;負責林業科研項目及技術推廣和計劃管理、成果管理、經營管理;指導協調林業技術市場管理、技術監督、科技信息、科技咨詢、技術標準、新產品開發利用工作;指導科技體制改革、林業教育改革和林業專業教育。負責林木種苗生產、經營活動監督、質量檢驗,違法生產、經營林木種子行為查處。
(四)生產經營股。指導林業企業改革和經營管理;組織協調重點用材的調供工作,組織木竹及木竹制品,松香(含松脂)的宏觀調控、信息服務和市場建設;指導林產工業、木竹經管利用及木竹精細品工生產和林業種經營的開發;負責林業招商引資和林業產業技術更新、技術改革工作;審查批復、上報林業基本建設的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協動管理安全生產、林業專業技術人員、林區公路。管理關破企業職工后續保障工作。
(五)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負責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省內林業有關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全縣林業的有關規定和辦法;依法對全縣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省內林業有關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授權的林業行政審批事項的具體審批和服務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承擔單位的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和統一送達行政許可決定的職責;負責本單位其他審批事項的轉交審批或審批聯絡工作。
二、辦公地址
江西省贛州市大余縣南安鎮新珠村白石寺。
三、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節假日除外)。
四、聯系方式
郵編:341500,電話0797-8722227,傳真:0797-8722227。
五、負責人信息
局長:廖程鵬; 副局長:游海波、謝振寰、胡曉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