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要求,由大余縣水利局結合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大余縣人民政府網站(www.westemco.com)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大余縣水利局聯系(電話:0797-8722240,郵編:341500)。
一、總體情況
2020年我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0〕17號)的要求。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2020年大余縣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等有關文件規定,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服務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舉措。切實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扎實推進水利領域信息公開,強化制度機制和平臺建設,進一步提升了政府公信力。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加強領導,有效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任務落實
成立了以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業務股室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逐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制度,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局議事日程。并結合實際,逐步建立健全了行為規范及運轉協調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體系,確保了各類信息能及時、全面、準確公開。在《條例》規定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河長制、農村安全飲水、防洪工程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依申請公開工作詳細情況、水利局信息公開統計數據、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等內容。截至2020年12月底,已超額完成政務公開信息(共計739條),行政許可9件、行政處罰11件,辦理提案1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議14件、政協委員提案2件),辦復率達100%。同時,及時回應群眾網絡問政4次。
二是完善制度,保障系統安全運行。做到“四個落實”,即落實分管領導、落實專門機構、落實專職人員、落實有關工作措施和制度,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機制。及時制定印發了《關于成立大余縣水利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關于印發大余縣水利局政務公開有關制度的通知》、《關于印發大余縣水利局政務服務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關于印發大余縣水利局開展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并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前保密審查,確保“上網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網”。局黨政辦公室對所有發文都認真審核是否應當公開,在文件發文稿紙上專門設置了“是否公開”欄,要求信息產生股室對是否公開提出意見,并確定了公文公開的審批程序。對所有應公開的規范性文件、統計數據,及時在網站上予以發布,確保公眾的知情權。
三是強化學習培訓。為切實加強全體干部職工的政府信息公開意識,熟悉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流程,狠抓思想發動,強化學習培訓,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深入,扎實推進。通過自學、聽報告、看資料片、專家講解、股室討論等多種形式,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江西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等文件,掌握工作要領,夯實工作基礎。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嚴格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合理界定信息公開范圍。2020年全年上傳各類政務信息739條,主動通過“大余縣人民政府網”政務公開欄公開信息。公開信息內容包括國家政策法規、地方政策法規、行政決策、局文件及財政預算決算、河長制、農村安全飲水鞏固提升項目、防洪等水利工程項目信息及信用信息。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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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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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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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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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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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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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 |
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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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16本(2019年) |
9本(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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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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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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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 |
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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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6個(2019年) |
11個(2020年) |
11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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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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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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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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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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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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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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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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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嚴格按照《條例》規定做好回應解讀工作。2020年我局沒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申請情況。
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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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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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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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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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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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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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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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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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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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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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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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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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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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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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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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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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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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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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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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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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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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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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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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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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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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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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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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嚴格按照《條例》規定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2020年我局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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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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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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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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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年來,縣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健全制度、規范流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主動公開信息的內容、形式、渠道與公眾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信息公開渠道較為單一,信息公開的流程和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結合工作中存在問題和不足,將從以下三個方面進一步改進:
1.完善信息工作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
2.豐富信息公開內容。加快信息公開的頻率,及時更新網站信息;梳理信息內容,根據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體系。
3.創新信息公開渠道。在利用好縣政府官方網站這一信息主渠道的同時,探索綜合利用報刊、廣播、電視、手機信息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