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十條之規定,結合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大余縣人民政府網站(www.westemco.com)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大余縣水利局聯系(地址:江西省贛州市大余縣南安鎮余東街西華路12號,電話:0797-8722240,郵編:341500)。
一、總體情況
2021年我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1〕12號)的要求。同時積極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2021年大余縣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明確目標任務,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會群眾關注關切,著力提升政府信息公開質量,推進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不斷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實效。
(一)主動公開
我局2021年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25 條,完成規定任務。內容主要有:
1.我局政務活動及工作動態信息;
2.每月發布最新中央、省、市水利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我局全年無依申請公開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我局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
2.數字化管理,加大了數據的公開力度,推進信息進一步透明化。
3.規范信息審核發布機制。在保留原有審核項目和內容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對即將進入公開程序的政府信息業務、保密和法制的審查,明確信息從產生到公開各環節的經辦人及辦理時限。
4.規范性文件清理。我局全年無縣委、縣政府規范性文件。
(四)平臺建設
1.政府門戶網站第一平臺作用。政府網站是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臺,通過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專欄,可以查閱全縣行政機關的公開指南和目錄以及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下載辦事表格,在線申請政府信息公開。
2.公開方式多樣化。我局采取線上線下多元化渠道開展政務公開工作,線下包含上戶宣傳、分發宣傳資料、設立展板和LED屏等方式開展,線上通過政務微信群、微信公眾號、政府網站等方式公開政務信息。
(五)監督保障(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結果情況)
1.工作考核。為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有力,我局明確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全局目標考核體系,作為對各股室考核重要依據。
2.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水利局開設意見信箱,在大余縣人民政府網站設立政民互動選項,方便及時接收群眾意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嚴格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合理界定信息公開范圍。2021年全年上傳各類政務信息725條,主動通過“大余縣人民政府網”政務公開欄公開信息。公開信息內容包括國家政策法規、地方政策法規、行政決策、局文件及財政預算決算、河長制、農村安全飲水鞏固提升項目、防洪等水利工程項目信息及信用信息。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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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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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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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 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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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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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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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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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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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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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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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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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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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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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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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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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嚴格按照《條例》規定做好回應解讀工作。2021年我局沒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申請情況。
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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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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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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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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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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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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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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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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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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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記這一情形,不記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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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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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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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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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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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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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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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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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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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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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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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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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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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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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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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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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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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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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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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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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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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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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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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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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投訴舉報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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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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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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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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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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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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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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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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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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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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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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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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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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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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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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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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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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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嚴格按照《條例》規定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2021年我局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情況。
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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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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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護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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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護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護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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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年來,縣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健全制度、規范流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主動公開信息的內容、形式、渠道與公眾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信息公開渠道較為單一,信息公開的流程和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結合工作中存在問題和不足,將從以下三個方面進一步改進:
1.完善信息工作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
2.豐富信息公開內容。加快信息公開的頻率,及時更新網站信息;梳理信息內容,根據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體系。
3.創新信息公開渠道。在利用好縣政府官方網站這一信息主渠道的同時,探索綜合利用廣播、電視、手機信息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