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縣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建立公平透明的管理體制,更好地為公眾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旅游信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結合大余水利實際,特編制《大余縣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 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大余縣水利局負責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主要有以下內(nèi)容:
1、大余縣水利局總體情況的概要介紹;
2、大余縣水利局及內(nèi)設機構、下屬行政機構的職能分工;
3、大余縣水利局領導的主要簡歷、分工;
4、大余縣水利局負責執(zhí)行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
5、大余縣水利局負責執(zhí)行的上級部門制定的及本部門制定的規(guī)范性文件;
6、大余縣水利發(fā)展總體規(guī)劃和主要風景名勝區(qū)總體規(guī)劃;
7、大余縣水利局重點工作;
8、大余縣水利突發(fā)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9、大余縣水利的部分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及分析材料;
10、水利法規(guī)和規(guī)章;
11、有關水利的規(guī)范性文件;
12、大余縣水利局制定的應當予以公開的其他有關文件;
13、公共服務信息。
具體參見大余縣水利局編制的《大余縣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上查閱《目錄》。
(二)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采取網(wǎng)上公開、在主要辦公場所公開以及依法指定的其它場所公開等形式。網(wǎng)上公開的信息以電子文檔形式保存。
(三)公開時限
本機關網(wǎng)上公開的信息,除概況信息、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發(fā)展規(guī)劃、行政執(zhí)法依據(jù)、公共服務等信息長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網(wǎng)上留存的期限不超過1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繼續(xù)通過網(wǎng)上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主要辦公場所查閱。
屬于本機關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依法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的事項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獲取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
(一)受理機構
本機關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辦公地址、聯(lián)系電話、傳真號、郵政編碼、電子郵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機構:大余縣水利局黨政辦公室
辦公地址:贛州市大余縣南安鎮(zhèn)西華路12號
聯(lián)系電話:0797—8722240
傳真電話:0797—8729765
郵政編碼:341500
受理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二)申請程序
1、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提出申請的,填寫《大余縣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樣表附后,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本機關領取,也可以在大余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www.westemco.com)下載電子版。
申請人可通過下列方式提出申請:
(1)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本機關網(wǎng)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
(2)通過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當場提出申請。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申請的,需出具單位委托書及經(jīng)辦人身份證。
2、申請?zhí)幚?/span>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對《申請表》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完備,可以當場受理的,當場受理登記并出具《登記回執(zhí)》;對于要件不完備的,本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補正。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按規(guī)定程序?qū)ι暾堖M行審查,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在15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答復;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jīng)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可延長15個工作日。
本機關根據(jù)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一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tǒng)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本機關已經(jīng)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附:《大余縣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大余縣水利局
2008年7月23日
大余縣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 申請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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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件名稱 |
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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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lián)系電話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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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lián)系地址 |
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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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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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或 其它組織 |
名稱 |
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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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
經(jīng)辦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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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lián)系電話 |
經(jīng)辦人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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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lián)系地址 |
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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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子郵箱 |
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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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時間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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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需信息情況 |
所需信息的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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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需信息的 內(nèi)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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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需信息的用途(自愿填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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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獲取信息的方式(可選) □ 郵 寄 □ 電子郵件 □ 傳 真 □ 自行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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