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縣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統計改革、統計建設規劃,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組織開展國民經濟核算,對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重大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監測。
(二)執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組織管理全縣統計調查項目和進行備案,統一管理民間統計調查活動。
(三)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局和省、市統計局及縣委、縣政府規定和下達的統計調查任務,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擬定全縣統計改革、統計建設規劃;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負責組織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社會經濟調查、社會監測;審查和審批各鄉鎮、各部門統計調查計劃、調查方案;負責全縣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五)搜集、整理、提供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并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咨詢建議;搜集、整理、提供市內各市縣基本統計資料,并進行對比、分析研究。
(六)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積極培育和發展統計信息咨詢市場。
(七)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和全縣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數據庫網絡。
(八)組織指導全縣統計基礎工作,開展全縣統計干部專業理論知識教育和業務培訓。
(九)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在我縣的貫徹實施,組織統計執法檢查,查處統計違法案件。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