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貫徹國家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統計改革、統計建設規劃,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組織開展國民經濟核算,對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重大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監測。
執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組織管理全縣統計調查項目和進行備案,統一管理民間統計調查活動。
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局和省、市統計局及縣委、縣政府規定和下達的統計調查任務,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擬定全縣統計改革、統計建設規劃;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負責組織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社會經濟調查、社會監測;審查和審批各鄉鎮、各部門統計調查計劃、調查方案;負責全縣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搜集、整理、提供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并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咨詢建議;搜集、整理、提供市內各市縣基本統計資料,并進行對比、分析研究。
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積極培育和發展統計信息咨詢市場。
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和全縣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數據庫網絡。
組織指導全縣統計基礎工作,開展全縣統計干部專業理論知識教育和業務培訓。
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在我縣的貫徹實施,組織統計執法檢查,查處統計違法案件。
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財產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后勤管理、退休干部工作。承擔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及機構編制管理事項。協助各鄉鎮黨委管理鄉鎮統計員的有關工作;參與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承擔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統計科研和統計學會的日常工作。
(二)綜合業務股。擬訂全縣統計改革、統計建設規劃,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組織開展國民經濟核算,對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重大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監測;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報表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并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分析、預測、監督;負責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執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管理全縣統計調查項目和民間統計調查活動;組織指導基層統計基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縣國情國力普查和各項專項調查;管理統計報表數據處理,自動化網絡建設,負責統計數據庫的建立和維護及行政區劃的管理。組織實施對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及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組織實施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工作,受理、辦理、督辦統計違法舉報;完善統計信用制度;組織開展統計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普法宣傳、教育培訓;辦理統計行政復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級統計機構下達的統計案件查處任務;加強對基本單位的監督和管理。
機關黨組,負責機關黨建工作。
三、辦公地址
江西省贛州市大余縣南安鎮余西街建設路9號。
四、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節假日除外)。
五、聯系方式
郵編:341500,電話0797-8722887。
六、負責人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楊海橋,副局長:邱春蘭、唐炳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