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洞鄉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要求,由河洞鄉結合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河洞鄉黨政辦聯系(地址:大余縣河洞鄉河洞村圩上,電話:0797-8777303,郵編:341508)。
一、總體情況
2020年河洞鄉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0〕17號)的要求。同時積極對《關于印發大余縣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實施方案的通知》(余府辦字〔2020〕44號)和《關于印發2020年大余縣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余府辦字〔2020〕56號)明確目標任務,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會群眾關注關切,著力提升政府信息公開質量,推進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不斷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實效。
(一)主動公開
1.公開內容:我鄉政府信息公開的職能、職責、辦事依據和原則、辦事程序、辦事時限等事項均做到了長期向社會公開。對一些緊急性、臨時性、階段性的工作及時向社會進行了公開。對涉及項目、資金、資源分配等重大事項和涉及公眾利益調整的事項定期向社會進行了公開。公開的內容涉及部門概況、政策性文件、工作動態、人事任免、應急管理和其它需要公開的信息等,且內容還在進一步拓寬延伸。
2.公開情況:本鄉2020年度截止到12月31日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125條,完成縣政府下達本年度總任務數的125%。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本鄉采用信息公開政府網站的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3.宣傳欄信息公開情況:鄉政府政務公開宣傳欄公布了包括鄉級重大決策預公開、意見征集及扶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財政預決算、民生實事等信息,各村通過村務公開欄進行村務公開和信息發布,進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更好地為人民群眾服務。
(二)依申請公開
2020年河洞鄉未收到通過受理電話、網絡平臺、來信等方式提出的相關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做到完善申請公開制度,全面規范受理、審查、處理、答復及存檔程序,暢通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相關行政復議、訴訟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鄉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要求,明確信息公開責任人,由專人負責收集信息并發布,不斷建立健全公開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屬性的源頭認定機制,對已發布的信息定期評估、動態調整,根據要求調整信息的立改廢、有廢止的及時刪除,保證每條已發布的信息的時效性與準確性,目前我鄉公開的信息未清理過任何規范性文件、規章。
(三)平臺建設
2020年持續加大了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和政府權力運行相關信息公開力度,主動公開信息數量和質量做到了雙提升。同時按照縣政務公開辦要求,在縣政務公開信息中心的指導下,我鄉按要求完成基層政務公開目錄調整;一是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建設,我鄉定期維護網站平臺,配合上級做好安全評估與檢查,同時積極按照上級要求調整我鄉政府網站欄目,及時更新欄目信息,做到無空白欄目,無垃圾信息,做好日常監測及每季度的縣級檢查,應公開盡公開,積極推進網站建設。二是新媒體管理,認真做好微信等新媒體的管理工作,確保信息公開工作能夠有序開展,全方位提升信息公開受眾群體以及輿論引導能力;三是加強“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加快推進鄉村級平臺建設應用,方便群眾和企業辦事,提高群眾滿意率。
(四)監督保障
進一步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及時更新調整鄉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了由鄉黨委書記任組長,鄉黨委副書記、鄉長任副組長,鄉各分管領導、各站所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的開展。建立了黨組統一領導,辦公室組織協調、各科(室)密切配合、紀檢監察監督檢查,形成合力推進信息公開工作的機制,嚴格信息發布審核,確保不發生失竊密事故。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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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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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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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 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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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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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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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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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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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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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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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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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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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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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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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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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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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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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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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98 |
50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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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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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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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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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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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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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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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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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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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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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記這一情形,不記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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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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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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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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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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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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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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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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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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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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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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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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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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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投訴舉報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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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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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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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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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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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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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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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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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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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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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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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護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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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護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護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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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河洞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切實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為建設五型政府邁出了堅實一步,但同時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隊伍建設有待加強;二是公開的信息數量不夠;三是信息公開不及時。
針對存在的問題,我們制定了以下改進措施:一是強化政府信息公開人員隊伍建設,定期或者不定期進行人員培訓,努力提高工作人員業務素質;二是繼續推進信息管理、審查、公開的規范化,深入各部門站所職能,全方位、深層次、及時有效地穩步拓展信息公開的深度和廣度。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暫無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河洞鄉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