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社會治理辦公室)。主要負責鄉黨委、人大、政府機關日常事務,政協相關工作;負責文秘、會務、信息、檔案、機要、保密、對臺事務、資產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的綜合協調、依法行政、政務公開、督查考核、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工作;負責人大、政協的建議、提案、議案處理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服務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安全穩定、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協調推進基層網格管理和指揮平臺建設等工作;承擔鄉黨委、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黨建辦公室。主要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干部人事、人才、機構編制和老干部工作;負責意識形態、宣傳思想、新聞輿情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統一戰線、民族宗教事務、僑務、關心下一代工作;掃黑除惡(禁毒)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協調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
(三)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主要負責組織擬訂實施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優化投資營商環境、招商引資、企業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負責農業農村、林業、水利、動植物防疫、森林防火、防汛抗旱、交通、統計、審計、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地質災害、消防、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鄉村振興、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和農村“三資”管理;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負責組織和管理財政收入和支出、編制財政收支預決算;負責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村級財務代理和集中支付工作;負責村鄉建設管理、村容鄉貌、農房管理(建房審批)、土地開發、土地及房屋征收補償、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
(四)社會事務辦公室。主要負責社會發展規劃的擬定實施;負責教育、科技、體育、民政、殘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文化旅游、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醫療保障等工作。
(五)鄉村旅游發展辦公室。組織編制旅游(包括紅色旅游)產業發展規劃,組織開展旅游資源普查,推進本鄉旅游發展工作,組織申報紅色旅游景區景點,負責鄉村旅游路線以及旅游新業態的旅游規劃工作;協調引導促進旅游產業投資,協調推進旅游產業項目的建設和運營,引導、扶持新型旅游業態發展;引導旅游業投資,組織開展旅游招商引資工作;統籌協調旅游商品的開發和推介工作,推進特色旅游商品營銷體系建設。同時負責本鄉范圍內其他特色產業的發展管理工作。
根據工作職責,河洞鄉設下列2個事業單位:
河洞鄉綜合便民服務中心。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設主任1名(副科級),副主任2名(股級)。主要負責審批服務事項受理和辦理。負責承辦行政審批及公共服務事項,協調派駐部門的行政審批及公共服務事項進駐事宜;負責制定有關審批服務及日常運行的規定制度,統一管理服務窗口及其工作人員,處理來信來訪、投訴事項;負責政務服務網的公開透明運行,完善權責清單制度,承擔行政審批服務等信息系統的管理維護;負責為開展延伸服務的村便民服務點提供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負責完善審批服務事項工作流程和工作規程,探索創新政務服務方式和工作機制,提高政務服務效能和質量;負責退役軍人事務、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農林水、民政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文教衛生、財政等服務職責。
河洞鄉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設大隊長1名(副科級),副大隊長2名(股級)。主要職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性文件統一授權,以河洞鄉人民政府名義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履行鄉鄉一支隊伍管執法職責,負責行使轄區內安全生產、城市管理、國土資源、規劃建設、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保護以及文教衛生和農、林、水等部門賦予和委托授權的行政執法權限,在上級有關執法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下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協助上級相關執法部門開展執法工作。
二、辦公地址
江西省贛州市大余縣河洞鄉河洞街河洞鄉人民政府院內。
三、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節假日除外)。
四、聯系方式
郵編:341508,電話0797-8777303。
五、負責人信息
郭世定:黨委書記
李 櫻:黨委副書記、鄉長
吳佳明:人大主席
譚敏杰:黨委副書記、宣傳統戰委員
鄒桂生: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龔 偉: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王 金:人大副主席
劉 麟:副鄉長
肖 翀:副鄉長
鐘世鳴:司法所長
李海濱: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李紫強:黨政辦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