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記者從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今年以來,全省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穩步提升,省市縣三級生態環境管理體制進一步優化,已分類實施30項改革任務,新發布9項地方環境標準,91家市縣監測機構共獲得資質項目1萬余項。
在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方面,省生態環境廳會同多部門,聯合推動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進一步優化省市縣三級生態環境管理體制。同時,實施《江西省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管理條例》,發布水產養殖尾水排放等9項地方環境標準,并編制損害賠償修復基地建設指南。截至目前,已建設58個損害賠償基地,辦理損害賠償案件837件。
此外,省生態環境廳參與起草電子電器、生物基塑料等4項碳足跡核算國家標準,推進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工作,選定9家鋰電池企業作為試點。同時,積極參與綠色低碳發展體制機制改革任務,統籌推進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并開展鋰電產業鏈重點工廠生命周期環境影響數據庫研究,已收錄企業100余家,工藝數據3000余條。
在推進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提升方面,省生態環境廳以實施生態環境監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動為契機,努力構建“天空地一體化”監測網絡,初步具備對省級自然保護地等重點區域開展生態變化遙感監測的能力,基本實現大氣環境質量的7至10天精細化預報。同時,進一步規范全省排污權儲備來源和程序,指導九江市、贛州市開展排污權交易試點。截至9月,全省排污權交易累計成交275筆,成交金額達4673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