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清單有效期內,如企業發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組以及主營業務重大變化等情況,應于完成變更登記之日起45日內向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報告,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企業完成變更登記之日起60日內,將核實后的企業重大變化情況表(附件3)和相關材料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確定發生變更情形后是否繼續符合享受優惠政策的企業條件。企業超過本條前述時間報送變更情況說明的,地方工業和信息化部門不予受理,該企業自變更登記之日起停止享受2025年度相關政策。
六、清單有效期內,如企業發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組以及主營業務重大變化等情況,應于完成變更登記之日起45日內向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報告,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企業完成變更登記之日起60日內,將核實后的企業重大變化情況表(附件3)和相關材料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確定發生變更情形后是否繼續符合享受優惠政策的企業條件。企業超過本條前述時間報送變更情況說明的,地方工業和信息化部門不予受理,該企業自變更登記之日起停止享受2025年度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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