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6日,湖南省長沙縣北山鎮應急管理辦聯合北山行政執法隊對轄區內煙花爆竹店展開專項行動時,發現新橋社區某煙花爆竹店內高高堆放著各種煙花爆竹產品。經核查,該店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載明許可量為140箱,門店實際存放的煙花爆竹產品共計282箱,超過零售許可證載明范圍100%以上,違反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為及時消除隱患,執法人員將超量部分的煙花爆竹轉移至安全場所,并對該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重要提醒!
在朋友圈售賣煙花爆竹
不管有無銷售許可證都涉嫌違法
一旦所銷售的煙花爆竹出現問題
售賣方、轉發者均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問
煙花爆竹能否在網上進行買賣?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發布銷售信息是一種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訴大家去指定地點購買煙花,不算違法。如果在朋友圈發布的信息中,交易地點不是指定銷售地點,包括送貨上門這種方式,不管有無銷售許可證都涉嫌違法。朋友圈私自販賣煙花爆竹,非法經營數額超過五萬元,或者違法所得超過一萬元的,就已經達到了非法經營罪的入罪標準。
問
賣煙花爆竹需要辦什么證?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售賣煙花爆竹必須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取得相應許可證后方可進行銷售。與此同時,煙花爆竹的經營分為批發和零售,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和零售經營者的經營布點,還應當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
問
朋友圈販賣煙花爆竹的法律責任
“如果通過微信朋友圈販賣煙花爆竹的量較大,將涉嫌非法經營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對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轉發也要擔責。很多人會幫朋友轉發此類廣告,一旦所銷售的煙花爆竹出現問題,售賣方、轉發者均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煙花爆竹是特許商品
生產銷售都要有相應資質
未經許可
進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儲存
安全隱患突出
情節嚴重可能構成犯罪
相關法律法規請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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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
煙花爆竹等行為
危險性極大
以下這些不安全行為
一定要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