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風險分析
1.1 井下職工接觸、吸入炮煙等有毒氣體引起的人體急性中毒事故;職工誤入或在廢棄的坑道、天井、豎井、斜井等,無通風設施或通風不良作業工作面,因為氧氣含量較低或者氧氣缺乏,引起人體發生突然暈倒、窒息事故,從而造成人員傷亡。
1.2 中毒窒息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分為4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2.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成立中毒窒息事故應急救援隊,負責統一領導、指揮中毒窒息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
2.1.1 隊長:行政坑(廠)長
2.1.2 副隊長:生產副坑長、其他坑口領導
2.1.3 成員:各工區、段、隊、職能組長。
2.2 職責
2.2.1 隊長:主持應急救援工作,決定應急響應級別,負責發布啟動本預案命令,組織實施救援。
2.2.2 副隊長:協助隊長,并負責現場協調指揮的有關工作。
2.2.3 安全組、通風防塵工段:負責接受事故報告,及時向隊長報告有關情況;負責提出應急響應建議,參與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研究事故預防、救援措施;負責確定、參加應急救援名單;負責事故隱患的信息收集,指導督促隱患的整改和事故的預警預防。
2.2.4 應急救援隊辦公室:
1、執行救援隊的決定和指示,承擔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
2、組織管理和指導編制、完善中毒窒息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指導中毒窒息事故應急救援演練;一旦發生突發事故或事件,確定應急救援的預警級別和響應級別,并向有關工區、段、隊、職能組報告中毒窒息事故及其應急救援情況。
3、承辦應急救援隊交辦的其他工作。
2.2.5 現場救援隊:
1、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實施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發布現場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當遇有危及周邊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險情出現時,協調組織人員和物資轉移、疏散。
3、及時報告事故和救援進展情況;
4、配合事故調查;指導、協調有關工區、段、隊、職能組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
2.2.6 綜合協調組:負責組織研究制定并實施防止中毒窒息事故擴大的安全防范措施;負責聯絡、綜合協調各專業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救援信息的傳遞,督促各工作組完成事故現場救援隊下達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掌握現場搶險救災進度,及時預測事故變化趨勢,并研究對策;負責應急救援情況的匯總和應急救援工作的對外聯系,及時向救援隊報告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承辦現場救援隊交辦的其它工作。由現場救援隊抽調專門人員組成。
2.2.7 施救處置組: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救生、控險、排險等工作,包括現場滅火、設備容器冷卻、噴水隔爆、搜救傷員及事故后對被污染區域洗消等;組織技術人員、救援隊伍負責人制定救援方案,并報現場救援指揮部審定后實施,及時控制危險源;組織指揮救護隊員現場施救,制定和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防范措施;預測分析和掌握事故性質、類別和影響范圍等情況;負責調集中毒窒息救護隊伍和醫療隊伍對遇險人員進行救治和轉移;負責事故現場有關物證和資料的收集,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保護事故現場;承辦事故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8 醫療救護組:負責調集安排醫療人員、器材和救護車輛;負責搶救傷員,保障傷員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負責及時統計、報告傷亡人數及搶救情況;負責做好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承辦事故現場救援隊交辦的其他工作。
2.2.9 疏散警戒組: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和治安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警戒區域,指揮交通,維持現場秩序;預防和制止事故現場不安定因素,對事故肇事者等采取控制措施,保障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承辦事故現場救援隊交辦的其他工作。
2.2.10 物資保障組:負責應急救援器材和物資的供應,并組織車輛運輸,承辦事故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11 環境監測組:負責對空氣、水體等環境質量進行即時監測,確定危險區域范圍和危險物質的成分及濃度,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作出正確評估,并提供氣象資料,為決策提供依據;負責對事故現場環境污染的控制、處置工作;承辦事故現場救援隊交辦的其他工作。
2.2.12 后勤保障組:負責應急救援的通信、交通、食宿,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置等后勤保障工作,承辦事故現場救援隊交辦的其他工作。
2.2.13 事故調查組:負責搜集現場證據,組織事故調查,查明事故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明確事故性質,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處理意見的建議和防范措施的建議。
3. 處置程序
3.1 中毒窒息事故信息報告程序。
應急救援隊辦公室接到中毒窒息事故報告后,立即向應急救援隊副隊長報告,副隊長接到報告后迅速向隊長報告,隊長在第一時間必須根據工傷事故情況,立即啟動坑口中毒窒息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同時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最遲不能超過1小時。
3.1.1 事故初報。發生事故后,現場第一發現人員→告知現場與附近其他人員→口頭或電話緊急報告值班調度、井下管理人員→工區、坑口負責人、公司調度。
3.1.2 事故續報。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災情發生變化時、應隨時續報。
3.1.3 事故核報。在應急救援結束后,及時核實災情,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2 中毒窒息事故信息報告內容。
3.2.1 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3.2.2 事故發生的時間(包括年、月、日、時、分)、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2.3 事故的簡要經過;
3.2.4 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
3.2.5 已經采取的措施;
3.2.6 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3.3 響應分級
3.3.1 發生一般中毒窒息事故后,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開展自救。
3.3.2 發生較大以上中毒窒息事故,超出坑口應急救援能力,及時聯系公司救援力量。
3.4 響應程序
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后,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工作的進展情況,采取以下措施:
3.4.1 事故單位立即向公司報告事故情況,并即時收集有關信息。
3.4.2 密切關注,及時掌握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工作的進展情況。
3.4.3 根據現場救援隊提供的施救情況,確定、調整救援指揮方案。
3.4.4 做好交通、運輸、通信、物資、環保、檢測等方面的工作。
4. 處置措施
4.1 對事故危害情況進行初始評估,事故單位先期救護隊到達現場后,盡快對事故范圍、危害擴展態勢、人員傷亡等情況人做出初步評估,并立即報告指揮部。
4.2 封鎖事故現場,嚴禁無關人員、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辟應急救援人員、裝備進出的安全通道。
4.3 迅速開展必要的檢驗、檢測工作,確認救援現場有毒氣體的類型、氧氣含量及其他危險源點,制定搶險救援方案,采取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危害因素,防止發生次生事故。
4.4 組織醫護人員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盡可能地減少人員傷亡。
4.5 救援工作人員應按相關救援規程規定,做好個體安全防護。所有應急救援工作人員必須佩帶與搶救現場環境要求相適應的安全防護裝備,才能進入中毒窒息區域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