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大余縣林業局概況
1、部門主要職責
2、部門主要工作任務
3、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大余縣(單位)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1、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2、“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2019年部門預算表
第四部分2019年部門預算績效目標表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大余縣林業局是縣政府組成部門,其主要職責是:1、貫徹執行國家關于林業建設發展的森林生態環境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全縣林業發展規劃和計劃;指導全縣林業經濟改革,草擬有關政策和辦法,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并依法監督檢查;開展林業行政案件的審議應訴工作。
2、組織指導全縣植樹造林、國土綠化、防風防沙和各類林業基地及林業重點工程建設;擬訂造林育林和森林經營方面的技術規程和管理辦法,并做好貫徹落實;對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自然景觀景點實行宏觀管理。
3、指導全縣森林資源的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及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審核、報批森林采伐限額,并監督執行;監督木竹憑證采伐、憑證收購、憑證運輸等林政管理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省、市、縣有關法規、規定,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審議,主管森林資源有償使用,監督林地開發利用,管理山林權屬爭議的調處工作。
4、對包括木竹生產、木竹加工、森林旅游、木本藥材、林木花卉在內的林業產業實行宏觀管理;管理林區公路;組織協調重點用材的調供工作;協調松香(含松脂)流通的宏觀調控、信息服務和市場建設;組織指導全縣森林工業的生產、基本建設、多種經營和技術改造工作。
5、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林業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的預審或審批,指導林業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工作;監督管理國有林業資產;指導全縣林業系統的財務審計工作;負責縣級林業基金的籌集和管理,監督全縣林業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6、負責管理全縣森林和野生動植物類型保護區,主管全縣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及合理開發利用;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大案件;指導、檢查、監督和協調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工作,組織實施世行貸款造林項目。
7、組織制訂全縣林業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組織科研項目攻關和科研成果的推廣運用;指導、管理全縣林業教育和專業人才培訓以及林業科技普及推廣工作。
8、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系統職工的勞動工資和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縣林業宣傳。
9、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2019年主要工作任務
2019年是“十三五”規劃的關鍵之年,也是規劃重點的一年,我局將緊緊圍繞和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及縣委、縣政府的“1356”工作總思路,著力抓好5項工作即:
1、爭取更多的林業項目資金入戶我縣,積極爭取上級資金。
2、抓好林業產業發展:(1)圍繞著縣里精準脫貧攻堅戰,著力抓好油茶產業發展,以油茶產業帶動貧困人員脫貧致富;(2)抓好苗木產業、(3)是抓好毛竹產業,(4)抓好低質低效林項目,提升森林整體效益。
3、抓好林業生態建設:(1)、扎實開展好營造林工作建設,全面提升我縣森林質量;(2)、加強林政秩序監管,嚴厲打擊和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3)、抓好章水國家級濕地公園的建設工作;(4)、開展省級森林城市創建及鄉村風景林建設;(5)、加強森林病蟲害、森林火災的防控,保護好我縣的青山綠水。
4、深化林業改革:(1)、抓好林業投資公司和庾嶺林場的經營,推進我縣林業經濟發展,(2)、抓好林權交易中心建設,規范集體林權交易行為,(3)、推進林業綜合保險工作,(4)、推進林業基層站所規范化建設,(5)、抓好林業產業扶貧工作。
三、部門基本情況
(一)我局編制人數為214人,其中:局機關123個編制數(16個行政編制、107個事業編制),專業森林消防隊71個事業編制數,苗圃16個事業編制數.大余縣生態林場4個事業編制。
(二)我局現有職工人數251人,其中:
1、財政撥款人員152人,其中:行政15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在職人數6人,全部事業在職人數109人,定額補助22人。
2、其它人員22人,其中:財政補差退休人員4人,自收自支退休人員6人,遺屬補助人員10人,其它退休人員2人。
3、其他在職人員99人(聘用人員85人,臨時人員14人),
5、我局現使用車輛數為6輛,主要用于森林消防專用車、林政稽查等。
第二部分大余縣(單位)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19年林業局收入預算總額為10279.47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51.91%,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980.45萬元,其他收入821.26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86.65萬元,上級補助收入4436.32萬元,上年結轉954.79萬元。主要收入增加情況說明主要為上級補助資金增長比例較大增長比例為28.65%,上年結轉比例增長為597.64%和人員正常經費的增長。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19年林業局)支出預算總額為10279.47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51.91%,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2630.09萬元;項目支出7649.38萬元,主要支出增加項目支出,增長比例為76.58%。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行政運行支出1743.89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440.59萬元,林業防災減災支出417.65萬元,森林培育支出6279.24萬元、森林生態公益林支出716.49萬元、住房保障性支出93.65萬元濕地保護200萬元,森林資源監測310.07萬元,林業事業機構57.89萬元其它林業支出2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9年林業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4757.34萬元,具體支出情況是:農林水支出4663.6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3.65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19年林業局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主要是因為育林基金征收標準降為0之后,我局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19年林業局機關運行費預算1570.04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26.03萬元,增加1.7%,增加的主要是人員經費的正常增長。
(六)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1517.8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120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62.89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6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2輛,特種用途車輛4輛。
(八)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個,涉及資金184.78萬元。
二、“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9年林業局“三公”經費預算47.98萬元,同比下降16.41%。具體為:
公務接待費32.3萬元,同比下降20.05%,主要原因是:我局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格按照公務接待每年至少按照5%以上逐年下降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運行及購置費15.68萬元,同比下降7.76%,主要原因是:因我局特種用途車輛森林消防用車也嚴格按照中央規定執行,一并納入公務用車核算標準進行核算。
第三部分2019年部門預算表
八張表(詳見附表)
第四部分2019年部門預算績效目標表
3個績效目標表(1個部門和2個項目)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補助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用事業單位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填列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2018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18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存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療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四)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事業運行(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五)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六)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七)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八)節能環保支出(類)能源節約利用(款)能源節約利用(項):反映用于能源節約利用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大余縣林業局
2018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