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務
三、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大余縣紀委監委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二)支出預算情況
(三)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五)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六)政府性基金情況
(七)政府采購情況
(八)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二、“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相關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省委、省紀委、市委、市紀委和縣委關于紀律檢查工作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縣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二)依照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負責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對縣委工作部門、縣委批準設立的黨組(黨委),各鄉鎮黨委、紀委等黨的組織和縣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受理處置黨員群眾檢舉舉報,開展談話提醒、約談函詢;檢查和處理上述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者復雜的案件,決定或者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進行問責或者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三)在縣委領導下,配合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巡察工作,指導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四)負責全縣監察工作。貫徹黨中央、國家監委和省委、省監委、市委、市監委和縣委關于監察工作的決定,維護憲法法律,依法對縣委管理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五)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推動開展廉政教育,對縣委管理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六)負責組織協調全縣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
(七)負責綜合分析全縣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對紀檢監察工作重要理論及實踐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組織協調起草、修改本縣紀檢監察規范性文件,參與制定相關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八)負責組織協調全縣反腐敗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九)根據干部管理權限,負責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會同有關方面做好縣紀委縣監委派駐機構、鄉鎮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等。
(十)完成市紀委市監委、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縣委巡察辦主要職責:貫徹落實縣委和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作出的決策部署;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統籌、協調、指導縣委巡察組開展工作;承擔綜合協調、政策研究、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對上級巡視、巡察機構,縣委、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及巡視巡察移交事項進行督辦,督促檢查巡視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配合有關部門對巡察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監督和管理;負責與上級巡視、巡察機構的日常聯絡工作;辦理上級巡視、巡察機構,縣委和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派駐紀檢監察組主要職責:派駐紀檢監察組由縣紀委監委直接領導、統一管理,向縣紀委監委負責并請示報告工作。主要職責為:
1.督促駐在單位領導班子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特別是督促黨政“一把手”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責任。監督檢查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遵守黨規黨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及廉潔自律、落實“三重一大”有關事項等情況,經常、及時向縣紀委監委報告上述情況及發現的重要問題。受理對駐在單位黨的組織和黨員的檢舉、控告。
2.經縣紀委批準,初步核實反映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縣委管理干部的問題線索;參與審查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縣委管理干部違反黨紀的案件。負責審查駐在單位下屬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股級干部違反黨紀的案件,指導駐在單位機關黨組織審查一般干部違反黨紀的案件,必要時可以直接審查。受理駐在單位黨的組織和黨員的申訴。
3.對違反《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駐在單位黨的組織和負有責任的黨的領導干部,按照管理權限對其作出問責決定,或者向有權作出問責決定的黨的組織提出問責建議。
4.協助上級巡察機構做好對駐在單位的巡察工作,不承擔駐在單位配合巡察的日常工作。
5.推動駐在單位開展廉政教育。依法對駐在單位的領導班子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維護憲法和法律,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領導班子和縣委管理的公職人員存在問題的,及時向縣紀委監委報告;發現其他公職人員存在問題的,會同駐在單位開展調查處置。受理對駐在單位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
6.經縣監委批準,負責調查駐在單位股級及以下公職人員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受理駐在單位監察對象不服處理決定的復審申請。
7.按照管理權限,對駐在單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按照管理權限對其作出問責決定,或者向有權作出問責決定的機關提出問責建議。根據監察結果,對駐在單位廉政建設和履行職責存在的問題等提出監察建議。
8.負責對本派駐機構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
9.完成縣紀委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2019年主要工作任務
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關鍵之年,做好今年的紀檢監察工作責任重大。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省紀委十四屆四次全會、市紀委五屆四次全會和縣委十四屆七次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踐行“兩個維護”,大力弘揚蘇區精神和南方紅軍三年游擊戰爭精神,忠誠履行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憲法賦予的職責,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協助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執紀執法貫通、有效銜接司法,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努力推動紀檢監察工作實現高質量發展,持續推進大余風清氣正政治生態建設,為堅定推進六大攻堅戰、深入建設五個名縣、奮力開創新時代大余高質量發展新局面提供堅強保障。
三、部門基本情況
縣紀委監委現有預算單位2個,包括單位本級(含8個派出機構)和1個縣委正科級工作機構,即中共大余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紀委),簡稱“縣委巡察辦”。
編制人數91人,其中:行政編制83名,行政工勤編制1名;全部補助事業編制7名。
在職實有人數74人,其中:行政人員70人、行政工勤人員1人,事業人員3人。
退休人員13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19年縣紀委監委收入預算總額為788.77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13.51%,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88.77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19年縣紀委監委支出預算總額為788.77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
(1)基本支出710.24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522.4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87.82萬元;
工資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49.06萬元,增加了10.36%,主要是人員經費增加。
(2)項目支出78.53萬元,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78.53萬元。具體包括專項巡察工作經費45.05萬元,黨風廉政建設宣傳經費12萬元,視頻監察系統電路租賃費3.98萬元,各派駐紀檢監察組維修維護費17.5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20.0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9.16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2.0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7.52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520.4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87.8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98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0萬元。
(三)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19年縣紀委監委機關運行費預算187.82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9.33萬元,增加5%,主要是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后人員增加,相應人員經費、辦公辦案設施增加。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委共有車輛5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4輛;一般公務用車 1輛(巡察工作用車)。
(五)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9年縣紀委監委財政撥款支出預算788.7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20.0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9.16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2.0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7.52萬元。
(六)政府性基金情況
2019年縣紀委監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7個(部門預算中50萬元以上的,且進行了績效評審的項目),涉及資金128.58萬元。
二、“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9年大余縣紀委監委“三公”經費預算30.96萬元,具體為: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公務接待費15.9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及購置費15.06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5.06萬元。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表
八張表 (詳見附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補助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用事業單位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填列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2020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上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存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療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四)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事業運行(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五)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六)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七)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八)節能環保支出(類)能源節約利用(款)能源節約利用(項):反映用于能源節約利用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