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縣房地產管理局
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草案說明
目錄
一、第一部分 概況
1、部門主要職責
2、部門主要任務
3、部門基本設置
二、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1、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二)支出預算情況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六)政府采購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八)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 、“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三、第三部分 部門預算表
1、《收支預算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四、第四部分 相關名詞解釋
五、第五部分 附件(績效目標、部門預算等表)
第一部分 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根據大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大余縣房地產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余辦字〔2011〕77號),大余縣房地產管理局內設八個職能科,主要職責有:(一)貫徹執行國家住宅和房地產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全縣房地產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和推進房地產發展宏觀調控體系和房地產預警機制。(二)負責管理全縣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指導、監督、檢查規范開發企業經營活動,制定房地產開發規劃和計劃,配合發改、國土、規劃建設部門制定和下達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安置房、商品房棚戶區(危舊房)建設計劃和用地規劃計劃;參與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經營和開發利用工作。(三)負責全縣范圍內房地產市場的管理、規范培育管理房地產轉讓、租賃、典當、拍賣、置換、置業擔保、繼承、贈與開發經營、物業管理、房屋中介等管理。(四)負責管理全縣房地產開發、物業、拆遷、房地產中介評估、白蟻防治、房地產測繪、室內裝飾裝修企業資質核準、備案登記、行政許可管理;負責全縣房地產行業管理、業務指導和技術培訓;負責全縣房地產行業各項統計工作和指導房地產企業(機構)協會工作。(五)依法查處房地產市場、拆遷、物業、房地產開發等企業(機構)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涉及房地產有關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六)負責全縣城鎮居民住房狀況調查和縣城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調查摸底及申租家庭的復核、審核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廉租房、城鎮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房的建設、分配和管理;負責對廉租住房租賃補貼資金的發放管理。(七)負責組織實施和管理全縣范圍內國有土地房屋拆遷工作;負責城市房屋拆遷許可;會同有關部門定期發布全縣范圍內房屋拆遷貨幣基準價格;裁決城市房屋拆遷糾紛。(八)依照房屋權屬登記管理法規的規定,負責全縣國有土地范圍內各類管理房地產測量與房屋面積計算;負責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登記備案。(九)辦理房地產變更登記手續;負責落實租房政策。(十)負責全縣國有土地各類房屋的安全鑒定、危房普查和房屋安全管理;負責監督、指導、落實對鑒定危房的改造工作。(十一)負責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從事物業服務許可的核發;組織住宅小區配套設施的交驗和住宅小區物業等級評定工作;指導業主大會成立及業主委員會的選舉產生、備案,指導督查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活動;負責住宅共同部分、公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參與住宅小區規劃設計、建設和制定物業收費辦法。(十二)負責全縣廉租住房的經營和維修養護管理。(十三)負責全縣房屋白蟻的預防管理和滅治的組織實施及科普宣傳。(十四)負責貫徹落實室內裝飾裝修的政策和法規,制定和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審定室內裝飾裝修施工,設計企業的資質等級,并發放施工、設計許可證,制定審查預決算,監督檢查施工工藝和質量,加強室內裝飾市場管理,組織行業培訓,搞好行業信息服務等工作。(十五)負責全局黨的建設和業務培訓;負責全局離退休干部職工的管理工作。(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主要工作任務
嚴格房地產市場執法,嚴厲打擊開發商違規承諾“買一送一”、“二房變三房”等誘導業主購房后違法搭建;通過捏造或者散布漲價信息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囤積房源,同一樓棟號不同戶型未同期推出銷售;商品房銷售不予明碼標價。開展房地產中介定期檢查,加強房地產中介機構監管,規范房地產中介機構經營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做好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融資,強化棚戶區改造保障工作,確保全面完成656戶棚戶區改造任務。開展“物業管理年”活動,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著力推進物業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建設。認真抓好人才住房建設工作,確保完成縣委確定的建設任務。積極組織開展精準脫貧工作,以干部的“真扶貧”幫助貧困戶“真脫貧”。繼續做好房管領域的信訪維穩工作。開展“轉作風、提效率、樹形象”活動,切實轉變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形象。
三、部門基本情況
大余縣房地產管理局共有預算單位2個,包括局機關本級和1個所屬二級預算單位。實有人數60人,其中:在職人員37個,包括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人員5個,全部補助事業人員4個,自收自支事業編制人員18個;離休人員1個,退休人員22個,其他人員10個。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四、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19年縣房產局收入預算總額為505.15萬元,與上年預算增加3.5%,主要原因是職工正常晉升調資。其中:
1、財政撥款收入505.15萬元. 包括工資福利支出280.6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17.0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7.44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19年縣房產局支出預算總額為505.15萬元,與上年預算增加3.5%,主要原因是職工正常晉升調資。其中:
按支出預算情況劃分:基本支出505.15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280.6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17.0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7.44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9年縣房產局支出預算總額為505.15萬元,與上年預算增加3.5%,主要原因是職工正常晉升調資。其中:
按支出預算情況劃分:基本支出505.15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280.6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17.0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7.44萬元 。
無 ,未做預算安排。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19年運行費預算217.08萬元與上年一致,因工作需要,與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0萬元,未做采購計劃。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0輛。
2019年部門無購置車輛計劃。
(八)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二、“三公”經費情況
公務招待費10萬元,減少原因是正常接待經費縮減;公務購置及運行0元,主要原因是無車輛及車輛購置費。因公出國(境)費0元,未做預算安排。
按支出預算情況劃分:基本支出505.15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280.6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17.0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7.44萬元 。
無 ,未做預算安排。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19年運行費預算217.08萬元與上年一致,因工作需要,與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0萬元,未做采購計劃。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0輛。
2019年部門無購置車輛計劃。
(八)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個(部門預算中10萬元以上的,且進行了績效評審的項目),涉及資金226萬元。
二、“三公”經費情況
公務招待費10萬元,減少原因是正常接待經費縮減;公務購置及運行0元,主要原因是無車輛及車輛購置費。因公出國(境)費0元,未做預算安排。
第三部分 部門預算表
見附件8張表
第四部分 相關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補助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用事業單位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填列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2019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結余):填列2018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存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療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四)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事業運行(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五)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六)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七)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八)節能環保支出(類)能源節約利用(款)能源節約利用(項):反映用于能源節約利用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部門預算公開8張表2019
第四部分 相關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補助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用事業單位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填列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2019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結余):填列2018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存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療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四)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事業運行(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五)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六)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七)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八)節能環保支出(類)能源節約利用(款)能源節約利用(項):反映用于能源節約利用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部門預算公開8張表2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