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2020年主要工作任務
三、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 收入預算情況
(二) 支出預算情況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六)政府采購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八)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二、“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表、整體目標績效表、項目績效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大余縣公安局是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縣政府部門,主要職責是:對全縣公安機關實施組織領導和指揮,對全縣公安工作進行決策、部署;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和處罰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處置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件;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二、部門2020年主要工作任務
大余縣公安局2020年的主要工作任務是: 緊扣新時代、新任務、新要求,要在聚焦政治風險、聚焦掃黑除惡、聚焦電詐專項治理、聚焦打擊整治、聚焦公共安全監管、聚焦公安派出所建設、聚焦執法規范化建設、聚焦“雙提升”工作、聚焦隊伍建設等九個方面重點抓好今年公安工作。
三、部門基本情況
大余縣公安局共有預算單位1個,編制人數239人,全部為行政編制,實有人數233人,在職人數233人,退休人員69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 收入預算情況
2020年大余縣公安局收入預算總額為9158.16萬元,較上年增加5.94%,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576.16萬元,較上年增加36.25%,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上級補助收入924萬元,較上年增加21.1%,主要原因是轉移支付資金增加;“上年結轉”1658萬元,其中:上年財政撥款結轉1650萬元,其他資金結轉8萬元。
(二) 支出預算情況
2020年大余縣公安局支出預算總額為9158.16萬元,較上年增加5.94%。其中: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基本支出4742.75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3738.6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997.1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6.98萬元;項目支出4415.41萬元,包括行政事業性項目支出1317.51萬元、基本建設支出3097.9萬元。
按支出功能類劃分:公共安全支出8462.0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4.2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17.98萬元,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3.88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0年大余縣公安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6576.16萬元,具體支出情況是:公共安全支出5880.0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4.2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17.98萬元,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3.88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0年公安局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0年公安局機關運行費預算873.6萬元
(六)政府采購情況
2020年公安局政府采購總額231.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裝備預算231.3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48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12輛,執法執勤用車36輛。
(八)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0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 個,涉及資金961.51萬元。
二、“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0年大余縣公安局 “三公”經費預算164萬元,同比無變化。具體為:
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同比下降0%;公務接待費29萬元,同比下降0%;公務用車運行及購置費135萬元,同比下降0%,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5萬元。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表、整體目標績效表、項目績效表
第四部分 相關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三)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上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存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三)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四)住房保障支出(類):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五)“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