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主要工作任務
三、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1.收入預算情況
2.支出預算情況
3.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4.政府性基金情況
5.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情況的說明
6.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7.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8.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二、“三公”經費運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表、績效目標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撥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績效目標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大余縣接待辦2020年預算編制草案說明
第一部分 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接待中共中央(含中紀委、中央軍委)、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現任副部級以上領導及中央、國務院各部、委、局、辦、司領導。
(二)接待省(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現任副省級以上領導和正、副秘書長,省軍區現任正、副職領導。
(三)接待地級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現任副地廳級以上領導和正、副秘書長,軍分區現任正、副職領導。
(四)接待來我縣進行公務活動的兄弟縣(市、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現任副縣處級以上領導及人武部現任正、副職領導。
(五)接待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邀請來大余的專家、學者、記者、知名人士等客人。
(六)接待擔任過副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離退休干部。
(七)接待以江西省、贛州市名義組織的綜合檢查工作組。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2020年主要工作任務
1.做好“大”、“細”、“特”,提升接待水平。“接待無小事”,接待工作不是全局卻事關全局,不是中心卻牽動中心。改變接待工作管吃管住和迎來送往的傳統認識,大膽創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斷拓展服務領域,做細每一個接待環節,做精每一個服務項目,努力提升接待水平。
2.提升思想認識,落實節能條例。認真貫徹落實《公共機構節能條例》,以節電、節水、節材等為重點,創新機制,加強管理,廣泛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營造人人節約、事事節約、環環節約的良好氛圍。
三、部門基本情況
縣接待辦有預算單位1個,編制人數15人,其中:行政編制10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5人;實有人數5人,其中:在職人數5人,包括行政人員2人、全額補助事業單位人員3人。
第二部分 大余縣接待辦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 收入預算情況
2020收入預算總額為363.9319萬元,2019收入預算總額為351.5503萬元,較上年預算增 3.52%,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63.9319萬元。主要收入增加是因為單位新招聘2名干部,并調走1名干部。
(二) 支出預算情況
2020年支出預算總額為363.9319萬元,2019來支出預算總額為351.5503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3.52%,其中:基本支出40.1319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35.899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232萬元;項目支出323.8萬元,包括業務費2萬元、行政管理費1.8萬元、綜合接待費320萬元。主要收入增加是因為單位新招聘2名干部,并調走1名干部。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0年縣接待辦財政撥款支出預算363.9319萬元,具體支出情況是:工資福利支出35.899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232萬元,綜合性公務接待費320萬元,業務費2萬元,行政管理費1.8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0年縣接待辦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本年度未開展政府性基金預算。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情況的說明
2020年縣接待辦機關運行經費預算328.032元。
(六)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2020年縣接待辦政府采購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0輛。
2020年部門無購置車輛計劃。
(八)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0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3個,分別為:公務接待專項經費320萬元,行政管理費1.8萬元,業務費2萬元。合計金額323.8萬元。
二、“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我單位無單位內部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費和公務用車費。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表、績效目標表
部門預算八張表(詳見附表)
績效目標表(詳見附件)
第四部分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補助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三)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四)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五)“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