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縣民政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大余縣民政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大余縣民政局概況
第一部分 大余縣民政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一)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編制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年度檢査工作,并按照管轄權限進行執法監察,承擔社會組織信息管理工作,參與指導全縣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擬訂全縣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協調跨縣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四)依法指導村(居)民自治;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鄉(鎮)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城界線的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處;負責鄉(鎮)以上行政區劃名稱、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和城市街道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指導全縣地名標志設置和管理工作,推行、公布標準地名的使用;指導全縣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收集整理和鑒定地名檔案。
(六)擬訂全縣婚姻登記管理規章;指導婚姻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定全縣殯葬管理辦法,推進殯葬改革,健全科學文明的殯葬服務體系;管理中心城區殯儀事業,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八)推進養老服務工作,組織實施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負責全縣民政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養老服務、特困供養、兒童福利、未成年人保護、救助管理、殯葬服務等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實施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和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并指導實施;負責福利機構登記、評審和管理;負責縣本級和上級下撥社會福利資金項目的評審和管理;指導全縣社會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級福彩公益金。
(十二)制定全縣社會工作、志愿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或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全縣民政事業經費的監督管理和指導檢查。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3個,包括大余縣民政局本級、大余縣殯葬管理所和大余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本部門2019年年末編制人數45人,其中行政編制11人,事業編制34人;年末實有人數57人,其中在職人員30人,退休人員23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收入總計3650.2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1304.67萬元,較2018年增加748.96萬元,增長134.77%;本年收入合計2345.53萬元,較2018年減少1243.43萬元,下降34.64%,主要原因是:2019年2-3月,縣民政局完成機構改革職能轉隸工作:其中,民政救災職能(含縣減災備災中心人員編制6人)轉隸縣應急管理局、醫療救助職能轉隸縣醫保局、縣老齡辦職能轉隸縣衛健委、優撫安置職能轉隸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2122.38萬元,占90.49%;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223.14萬元,占9.51%。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支出總計3650.2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2684.35萬元,較2018年減少155.66萬元,下降5.48%,主要原因是:2019年2-3月,縣民政局完成機構改革職能轉隸工作:其中,民政救災職能(含縣減災備災中心人員編制6人)轉隸縣應急管理局、醫療救助職能轉隸縣醫保局、縣老齡辦職能轉隸縣衛健委、優撫安置職能轉隸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年末結轉和結余965.85萬元,較2018年下降338.82萬元,下降25.97%,主要原因是:2019年2-3月,縣民政局完成機構改革職能轉隸。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2672.33萬元,占99.55%;項目支出12.02萬元,占0.45%;經營支出0萬元,占0%;其他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683.51萬元,決算數為2466.6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46.51%。其中: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597.55萬元,決算數為2340.8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46.52%。
(二)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0.74萬元,決算數為64.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6.85%。
(三)城鄉社區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3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3.72萬元,決算數為23.7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五)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23.3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六)其他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5萬元,決算數為13.5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01.33%。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452.76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335.37萬元,較2018年增加49.54萬元,增長17.33%,主要原因是:工資調標。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370.74萬元,較2018年增加74.41萬元,增長25.11%,主要原因是:遺體免費火化費2019年開始縣財政局撥至縣殯葬管理所支付。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744.11萬元,較2018年55.27萬元,增長21.73%,主要原因是:高齡補貼等補助資金提標。
(四)資本性支出2.53萬元,較2018年減少8.81萬元,下降77.69%,主要原因是:減少采購辦公設備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8.6萬元,決算數為15.69萬元,完成預算的84.35%,決算數較2018年增加2.25萬元,增長16.74%,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 萬元,完成預算的0%,決算數較2018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8.6萬元,決算數為6.17萬元,完成預算的71.74%,決算數較2018年減少0.72萬元,下降10.45%。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堅決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格控制接待用餐標準,控制接待陪同人員人數。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9.5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決算數較2018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0萬元,決算數為9.53萬元,完成預算的95.3%,決算數較2018年增加2.97萬元,增長45.27%。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健全公務用車派車管理制度及完善車輛燃油、維修及過橋過路費管理。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73.28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較2018年增加65.6萬元,增長21.32%,主要原因是:城鎮脫貧解困等工作任務增加。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8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8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4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4輛,其他用車主要是局公務用車、殯改辦和經濟核對中心用車,還有一輛報廢車無相關報廢手續保留在資產卡片;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零個,二級項目零個,共涉及資金零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組織對2019年度零個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零萬元,占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零%。
我部門(單位)開展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452.7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3.87萬元。
整體績效評價自評表(見附件)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繳款”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指各部門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行政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