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牽頭制定了《大余縣深入實施科技創新賦能行動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反饋意見,請于2024年12月2日前將意見反饋至郵箱dykjj857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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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大余縣深入實施科技創新賦能行動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
2.關于《大余縣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的若干政策措施》起草說明20221213
大余縣科技創新中心
2024年11月1日
附件
大余縣深入實施科技創新賦能行動加快發展
新質生產力的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鼓勵創新主體自主創新,發揮科技創新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推動我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關于印發贛州市深入實施科技創新賦能行動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贛市府辦字〔2024〕48號)政策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加大企業創新主體培育力度
(一)做大科技型企業群體。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庫,實施遞增行動計劃。對當年備案入庫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企業,由縣財政一次性給予1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5萬元獎勵;企業三年期滿后參加復評,重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科技創新中心、縣財政局、縣科工局、縣稅務局〕(《大余縣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的若干政策措施》余府辦字〔2022〕55號原政策優化調整)
(二)注重科創龍頭企業培育。對首次認定為科技領軍企業、科技領軍入庫企業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為獨角獸企業、潛在獨角獸企業、種子獨角獸企業的,分別給予100萬元、80萬元獎勵、5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為瞪羚企業、潛在瞪羚企業的,分別給予20萬元獎勵、10萬元獎勵。對獲得不同層級科技領軍、獨角獸、瞪羚企業稱號的,不重復獎勵,以獲得的最高企業層級為最終獎勵標準進行補差。〔責任單位:縣科技創新中心、縣財政局〕(《大余縣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的若干政策措施》余府辦字〔2022〕55號原政策優化調整)
(三)加強企業梯次培育。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或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在省市有關獎勵基礎上,縣級財政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首次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縣級財政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1萬元。對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或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到期重新認定通過的企業,縣級財政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到期重新認定通過的企業,縣級財政一次性獎勵2萬元;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到期重新認定通過的企業,縣級財政一次性獎勵1萬元;對省級創新型中小企業到期重新認定的,縣級財政一次性獎勵0.5萬元。〔責任單位:縣科工局、縣財政局〕(根據《江西省工業強省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支持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若干措施的通知》和《贛州市關于支持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若干措施》新增政策)
二、鼓勵企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四)加大全社會研發投入。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對企業在統計聯網直報系統上報數據達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中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要求的,每個企業獎勵1萬元。對在統計聯網直報系統上報數據的企業統計人員,每月給予不低于100元研發費用統計補貼。〔責任單位:縣科技創新中心、縣科工局、縣財政局〕(《大余縣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的若干政策措施》余府辦字〔2022〕55號原政策優化調整)
(五)實施“揭榜掛帥”制重大科技項目。對獲得立項的省級、市級“揭榜掛帥”制重點項目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配套支持(同一項目不重復獎勵,以獲得的最高層級為最終獎勵標準進行補差)。對獲得立項的縣級“揭榜掛帥”制重點項目的單個項目,縣財政給予30萬-100萬元資金支持,項目技術需求單位按不低于縣財政支持資金的4倍給予配套。〔責任單位:縣科技創新中心、縣財政局〕(依據《關于印發大余縣“揭榜掛帥”制項目試點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余府辦字〔2024〕21號文件和《大余縣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的若干政策措施》余府辦字〔2022〕55號原政策優化調整政策)
(六)鼓勵企業承擔科技項目。支持企業獨立申請或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申請科技項目。對承擔國家級、省部級和市級科技項目的企業,分別給予國家級、省部級和市級財政到賬資金的50%、30%和2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30萬元和10萬元的配套資助(同一項目不重復獎勵,以獲得的最高層級為最終獎勵標準進行補差)。〔責任單位:縣科技創新中心、縣科工局、縣財政局〕(《大余縣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的若干政策措施》余府辦字〔2022〕55號原政策保留)
(七)鼓勵企業開發新產品。對企業當年通過省級專家鑒定,獲得省級新產品證書的新產品,每個新產品給予一次性開發補貼10萬元。對當年獲得省優秀新產品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勵企業新產品開發科技團隊10萬元、8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縣科工局、縣財政局〕(《大余縣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的若干政策措施》余府辦字〔2022〕55號原政策保留)
(八)支持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發展。加快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進程,運用數字技術對傳統產業進行改造提升:
1.對通過實施數字化改造項目提檔升級的企業,L3級(不含)以下企業提升至L3級的,一次性獎勵0.3萬元;L3級及以下企業提升至L4級的,一次性獎勵0.5萬元;L4級及以下企業提升至L5級的,一次性獎勵1萬元;L5級及以下企業提升至L6級的,一次性獎勵1.5萬元;L6級及以下企業提升至L7級的,一次性獎勵2萬元;L7級及以下企業提升至L8級及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2.對實施數字化改造項目后,被認定為數字化轉型貫標二星級及以上(包括數字化轉型成熟度貫標和工業互聯網平臺貫標)或DCMM二級及以上的企業,在市級獎勵基礎上,縣級財政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3.對首次獲評省級“數字領航”標桿示范企業、省級“小燈塔”“數智工廠”的企業,在省市有關獎勵基礎上,縣級財政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5萬元、5萬元。
4.對首次通過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為AAA、AA、A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縣級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15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獎勵。對全縣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首次通過省工信廳認定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的兩化融合示范企業,縣級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8萬元、5萬元、3萬元、2萬元的獎勵。縣級財政對通過復評五星至三星、二星至一星兩化融合示范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3萬元、2萬元的獎勵。
5.鼓勵企業建設“5G+工業互聯網”平臺,對獲得省級“5G+工業互聯網”應用示范工廠、示范場景的企業,縣級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獲評省綜合型、行業型、區域型和企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的,在省市有關獎勵基礎上,縣級財政一次性獎勵5萬元。
〔責任單位:縣科工局、縣財政局〕(根據《江西省工業強省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支持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若干措施的通知》和《贛州市關于支持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若干措施》新增政策)
三、著力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九)支持科技成果交易。支持國內高校院所、研發機構、企業和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在我縣開展成果轉移轉化,與我縣企業簽訂技術合同,通過“江西省網上常設技術市場”服務平臺完成科技成果交易和技術服務的,根據技術合同成交實際到賬額,對市內技術吸納方,按不高于實際交易額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縣科技創新中心、縣科工局、縣商務局、縣財政局〕(依據《贛州市深入實施科技創新賦能行動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若干政策措施》《大余縣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的若干政策措施》余府辦字〔2022〕55號文件、其他縣政策優化調整)
(十)支持科技成果引進轉化和熟化。鼓勵企業與高校院所合作將具有發明專利的科技成果或科技人員攜帶具有發明專利的科技成果通過贛州市成果轉化中心鎢新材料及應用分中心到我縣轉化落地,從企業投產之日起1周年內年產值達2000萬元以上的,由縣財政給予企業一次性補助50萬元。鼓勵企業積極申報省、市科技成果熟化與工程化項目,對獲科省市支持的項目,由縣財政按項目獲得省市獎勵資金的1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縣科技創新中心、縣市場監管局、縣科工局、縣商務局、縣財政局、縣稅務局〕(依據《贛州市深入實施科技創新賦能行動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若干政策措施》《大余縣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的若干政策措施》余府辦字〔2022〕55號文件、其他縣政策優化調整)
(十一)加大科技成果獎勵力度。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技進步獎一、二等獎且項目完成者為前三者之一的我縣創新主體,分別獎勵獲獎創新主體100萬元、50萬元;對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的項目,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獎勵。獲得省科學技術獎特、一、二等獎且項目完成者為前三者之一的我縣創新主體,分別獎勵獲獎創新主體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縣科技創新中心、縣財政局、縣行政審批局〕(依據《大余縣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的若干政策措施》余府辦字〔2022〕55號文件優化調整政策)
四、加速創新創業平臺載體建設
(十二)支持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對新批準立項建設或認定的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國家級80萬元、省級50萬元、市級20萬元的獎勵。同一項目進檔升級的,給予檔差補助獎勵。〔責任單位:縣科技創新中心、縣發展改革委、縣科工局、縣財政局〕(依據《大余縣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的若干政策措施》余府辦字〔2022〕55號文件優化調整政策)
(十三)支持科技創新載體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高端研發機構、科技協同創新體、協同創新研究院、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專家工作站、海智工作站,由縣財政分別給予國家級30萬元、省級20萬元、市級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項目進檔升級的,給予檔差補助獎勵。〔責任單位:縣科技創新中心、縣人社局、縣發展改革委、縣科協、縣財政局〕(依據《大余縣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的若干政策措施》余府辦字〔2022〕55號文件優化調整政策)
(十四)支持創建院士、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對新批準組建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由縣財政分別給予8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按批準組建撥付50%獎勵資金,建成運營后再撥付50%獎勵資金。〔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科協、縣財政局〕(依據《大余縣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的若干政策措施》余府辦字〔2022〕55號文件、其他縣政策優化調整政策)
(十五)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經批準組建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資金支持,用于資助其開展研發活動。加強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的績效管理,對通過市級層面考核(每三年考核一次),并考核優秀的,給予30萬元的研發費用后補助。〔責任單位:縣科技創新中心、縣財政局〕(依據《大余縣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的若干政策措施》余府辦字〔2022〕55號文件優化調整政策)
(十六)支持中試基地和中試項目建設。鼓勵新能源新材料中試基地推動中試項目在大余縣范圍內進行成果轉化落地,對每一項新能源新材料中試基地實施的中試項目在大余縣范圍內成果轉化落地的,給予該中試基地10萬元獎勵。對新能源新材料中試基地引進的中試項目,通過評審后正常運行15天后給予50萬元科技扶持資金,成果轉化落地在大余,則按中試項目實際研發投入的50%給予科技扶持資金,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含前期給予的50萬元科技扶持資金)。〔責任單位:縣科技創新中心、縣科工局、縣商務局、縣財政局、縣委黨建和人才服務中心〕(依據《關于支持大余縣新能源新材料中試基地發展實施方案》和《大余縣科技中試項目扶持辦法(暫行)》余府辦字〔2023〕23號政策新增)
(十七)支持“科創飛地”建設。支持企事業單位在發達地區獨立或合作設立的科技創新、技術轉化、項目孵化、人才服務飛地,對經省、市級備案認定的“科創飛地”,分別給予建設運營經費20萬元、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科技創新中心、縣財政局〕(《大余縣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的若干政策措施》余府辦字〔2022〕55號文件原政策優化調整)
五、發展壯大科技金融
(十八)促進金融科技發展。落實“科貸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金融服務政策。對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優先被推薦為“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備選入庫企業的,優先推薦合作銀行給予政府增信類信貸支持;縱深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責任單位:縣金融服務中心、縣科技創新中心、縣市場監管局、縣科工局、縣財政局〕(《大余縣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的若干政策措施》余府辦字〔2022〕55號文件政策優化調整)
(十九)加大資金支持科技創新力度。縣財政每年安排科技創新發展資金1000萬元,其中:安排200萬元作為科技型企業培育資金,主要用于科技計劃項目專項的實施、科技成果的推廣、科技業務培訓和科技交流等科技活動,為縣域企業科技創新提供強大動力;安排300萬元用于本級科貸補償金,用于向合作銀行履行貸款損失補償。〔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科技創新中心〕(《大余縣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的若干政策措施》余府辦字〔2022〕55號文件原政策保留)
本政策自2024年 月 日起執行,此前發布的相關政策與本政策不符的,以本政策為準。2023年尚未兌現的,符合《大余縣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的若干政策措施》(余辦發〔2022〕55號)中列明的獎補科目按原政策標準執行。上級政策另有規定的,按上級文件執行。由第一責任單位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