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相關工作的通知》(贛府廳字〔2022〕56號)、《贛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贛州市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贛市府發〔2015〕13號)及《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贛市府辦字〔2023〕100號)等文件精神,我局草擬了《大余縣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請有意見的單位或個人于2025年6月15日前蓋章反饋至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未反饋視為無意見。
請于2025年6月15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通過郵箱dyxsbj@163.com提出意見。
2.通過信函方式寄至:大余縣南安鎮余西街建設路9號社會保險服務中心(郵政編碼341500),并在信封上注“《大余縣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字樣。
大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