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大余生態環境局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執法與服務并重、監督與幫扶并舉,以最嚴執法倒逼生態環境質量改善,以最優服務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2022年,大余縣辦理環境違法案件22起,共處罰款135.567萬元,完成14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為美麗贛州(大余)建設提供了堅實的執法保障。
一、規范執法職能,強化制度機制建設
嚴格落實執法事項清單管理制度,依單履職,依法行政,加強與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水利、林業等部門及上下游/左右岸(崇義縣、南康區)開展聯合執法的,形成與行業監管職責邊界清晰、執法責任明確,既依法區分、又能有效銜接的執法職責體系。今年以來,與崇義縣、南康區開展上下游/左右岸聯合執法4次,與相關鄉鎮、部門開展聯合執法20余次(其中:拆除牛蛙養殖場8家,青磚廠6家,竹炭廠1家,非法盜采礦產資源2家等)。
二、規范執法服務,強化營商環境建設
推行公正審慎監管,全面實施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通過分類監管、差異化監管,實現對守法者無事不擾,全力服務企業復工復產。根據排污單位污染程度、行業類別、環境風險程度等因素,把36家企業納入A類監管,58家企業納入B類監管,568家企業納入C類監管。今年以來,現場幫扶指導企業30余次,下發幫扶指導整改通知書13份,下發不予處罰決定書1份,幫助企業修復信用1家。
三、規范執法方法,強化執法效能建設
優化執法監管手段,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網格化監管、非現場監管,對環境違法行為持續保持高壓態勢。今年以來,共對轄區內排污企業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33份、責令改正通知書55份、聯合下發改正通知書19份,對大余雙胞胎畜牧有限公司等22家生態環境違法企業進行立案查處,處罰金額135.5670萬元,完成14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其中移送公安2起,查封扣押1起、飲用水水源地案件1起。妥善處置N,N-二甲基甲酰胺危險化學品槽罐車泄漏及松瀛化工突發環境應急事件,保障生態環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