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縣民政局2022年單位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大余縣民政局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大余縣民政局2022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大余縣民政局2022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大余縣民政局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辦法,按照管轄權限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執法監察;開展全縣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參與協調、指導督促全縣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承擔縣社會組織黨委的日常工作。
(二)擬訂全縣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三)擬訂促進全縣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擬訂全縣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擬訂全縣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政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四)推進婚俗改革,擬訂全縣婚姻、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等政策,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指導縣民政事業服務管理有限公司開展業務。負責縣內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務,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負責全縣因公致殘公務員、人民警察殘疾等級評定和調整的初審工作。
(五)擬訂全縣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的政策、標準、辦法。負責鄉(鎮)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鄉(鎮)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前期報批工作。指導和承辦省縣鄉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承擔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有關工作。
(六)擬訂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辦省、市、縣級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組織實施全縣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七)擬訂全縣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政策、標準,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和機構管理工作,承擔全縣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市場化工作。指導大余縣“時間銀行”健康養老事業管理中心發展我縣健康養老事業。
(九)推進殯葬改革,擬訂全縣殯葬管理等政策,指導殯葬服務機構開展相關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2年大余縣民政局共有內設機構4個,包括:黨政辦、社會救助股、社會事務股、社會福利股。
編制人數小計34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8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26人。實有人數小計46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27人,行政在職人數6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21人。退休人數小計17人,遺屬人數2人。
第二部分 大余縣民政局2022年單位預算表
(詳見十一張附表)
第三部分 大余縣民政局2022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2年大余縣民政局收入預算總額為8083.4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3719.62萬元;財政撥款收入6690.6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803.73萬元;其他收入3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00萬元;國庫集中支付網上結轉1092.7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92.73萬元。收入預算總額減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預算一體化新系統要求預算只做縣級配套資金,2022年收入預算總額不含上級資金。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2年大余縣民政局支出預算總額為支出預算總額為8083.4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3719.62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269.2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5.08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15.3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2.6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1.24萬元。項目支出7814.1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3704.53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41.8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721.4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967.19萬元,資本性支出743萬元,對企業事業單位補助50.4萬元,基本建設支出151.76,其他相關支出38.5萬元。支出預算總額減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預算一體化新系統要求預算只做縣級配套資金,2022年收入預算總額不含上級資金。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717.0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4048.5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0.9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6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7.0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06萬元;其他支出328.3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28.38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357.2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5.7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764.1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79.5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978.4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9643.07萬元;資本性支出74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4081.89萬元;對企業事業單位補助50.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0.4萬元;基本建設支出151.7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51.76萬元;其他相關支出38.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8.5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大余縣民政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為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6690.6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803.73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653.1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0.4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7.03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240.1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44.2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15.3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2.8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88萬元。項目支出6450.5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759.49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41.8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277.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330.12萬元,資本性支出701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2年大余縣民政局無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2年大余縣民政局無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2年單位機關運行費預算22.88萬元,比2021年預算減少3.59萬元,下降13.56%。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指各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政府采購總額1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4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1年8月31日,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
2022年單位預算無購置車輛安排,無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安排。
(九)項目情況說明
城鄉低保救助資金項目
1)項目概述
對持有本縣戶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戶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戶籍所在 地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2)立項依據
贛民發【2020】7號江西省民政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規程的通知,【2021】9號大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我縣2021年城鄉困難群眾提標提補工作的通知。
3)實施主體
大余縣民政局
4)實施方案
城市低保按照低保月人均保障提高60元測算,2022年達到825元,人均補差530元,上級財政負擔8348人×447元/月×12月=44778672元;縣級財政負擔8348人×83元/月×12月=8314608元;農村低保按照月人均保障提高45元測算,2022年達到560月,人均補差385元,上級財政負擔12165人×314元/月×12月=45837720元;縣級財政負擔12165人×71元/月×12月=10364580元。
5)實施周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
2022年城鄉低保救助資金10929.56萬元,其中:縣級配套資金1867.92萬元,上級資金9061.64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
績效目標:規范城鄉低保政策實施,合理確定保障標準,使低保對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指標:農村低保生活補助人數<=12165人,城市低保生活補助人數<=8348人,資金撥付合規率>=98%,補助資金發放及時率>=95%,低保對象生活水平提升情況有所提升,救助對象滿意率>=95%。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2年大余縣民政局“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安排16.48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境)安排。
公務接待費6.48萬元,比上年增2.60萬元,主要原因是:殯葬所公務接待費2.20萬元和機構改革后原縣老齡委公務接待費0.4萬元劃入我局。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嚴格按照公務用車相關規定使用車輛,主要用于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購車計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三)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22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四)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1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民政管理事務:反映民政管理事務。
(1)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2)其他民政管理事務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務支出。
2、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之支出。
(1)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3、社會福利:反映用于社會福利的支出。
(1)兒童福利:反映對兒童提供福利方面的支出。
(2)老年福利:反映老年人提供福利方面的支出,包括為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養老服務保障的資金補助等支出。
(3)殯葬:反映殯葬管理和殯葬服務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門直屬的殯儀館、公墓、殯葬管理服務機構的支出。
(4)養老服務:反映財政在養老服務方面的補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養老服務、社區養老服務和機構養老服務的支出,對養老服務機構的運營、建設補助支出等,不包括對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補助支出。
(5)其他社會福利支出:反映用于其他社會福利方面的支出。
4、殘疾人事業:反映政府在殘疾人事業方面的支出。
(1)殘疾人生活和護理補貼:反映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支出。
5、最低生活保障:反映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支出。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支出。
(2)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反映用于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支出。
6、臨時救助:反映城鄉生活困難居民的臨時救助等資金。
(1)臨時救助支出:反映用于城鄉生活困難居民的臨時救助等資金。
(2)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支出:反映用于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機構的運轉支出。
7、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反映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
(1)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反映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
(2)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反映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
8、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二)衛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反映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1)行政單位醫療: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三)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改革住房支出: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資金和其他資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和社會保障、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三、部門涉及的專業名詞
(一)精簡退職補貼:精簡退職人員為1957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國營、公私合營、事業單位等職工,且在1961年1月-1965年6月期間被精減退職,現年老體弱,生活生活困難的對象給予的生活補貼。
(二)高齡補貼:享受對象為本縣戶籍,年滿80周歲以上老年人,按照一定的標準給予一定補貼。
(三)免費火化費用:依據我縣實行基本殯葬服務全民免費惠民政策減免2130元/具火化費用。
(四)離任“兩老”生活補助:離任“兩老”是指從1949年10月1日至今,曾任村黨支部(村黨委、村黨總 支,下同)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村合作社社長、生產大隊隊長, 下同)滿10年(含10年)以上,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 歲,已離任的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按一定的標準給予發放生活補助。
大余縣民政局2022年單位預算公開表
大余縣民政局2022年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