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縣自然資源局本級2020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大余縣自然資源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大余縣自然資源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根據縣委、縣政府的有關文件規定,我局主要職責是:
(一)履行我縣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地、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修復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關于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制定職責范圍內的有關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組織實施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全縣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規范。建立健全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按照標準組織實施考核。指導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落實,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工作。組織制定自然資源發展規劃,按照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組織制定并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制定全縣土地儲備和出讓計劃,組織實施建設用地計劃和各類用地定額指標;負責組織土地出讓的前期策劃,制定規劃條件。組織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轉讓、變更、收購、收回、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相關工作。建立和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調查統計制度,負責資產核算工作。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土地出讓金以及其他自然資源資產收益。
(六)負責落實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貫徹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并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負責有關規劃的審批、審查報批、報備工作。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推動實施“一張藍圖、多規合一”。 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負責建設用地、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土地許可、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統籌協調安排全縣城鄉各項建設,組織制定近期建設計劃和年度規劃實施計劃。指導開展城市設計工作,負責將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實到城市規劃的各個環節,負責建設項目規劃審批管理。組織指導、綜合平衡或者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其他專項規劃。統籌全縣村莊規劃管理,指導鄉鎮、村莊規劃的編制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的規劃統籌和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地下管線工程信息管理工作。負責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城鄉規劃行業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和自然資源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和自然資源生態修復規劃并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點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礦業遺跡保護等工作。貫徹執行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措施,提出重點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組織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負責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縣地質工作。編制實施地質勘查規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監督管理縣級和上級自然資源部門委托監督管理的地質調查、礦產勘查項目,組織實施縣重大地質調查、礦產勘查專項。監督地質資料匯交、保護、利用。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測、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采、疏干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等地質遺跡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組織編制全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負責地質災害治理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權限內的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全縣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志保護。規范和管理權限內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
(十三)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編制并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劃。組織制定規程規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統籌管理自然資源大數據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自然資源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十四)負責組織指導自然資源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查處自然資源領域重大違法案件。指導全縣有關行政執法工作。配合國家、省、市自然資源領域督察相關工作。根據縣委、縣政府授權,對各鄉(鎮)人民政府落實國家關于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包括:大余縣自然資源局(本級)。
本部門2020年年末實有人數159人,其中在職人員118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人員41人;年末其他人員0人;年末學生人數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公開09表為空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收入總計4108.25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704.96萬元,較2019年增加387.77萬元,增長55%;本年收入合計3403.29萬元,較2019年減少25.78萬元,下降0.76%,主要原因是:收入下降比例小,正常。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3403.29萬元,占100%;事業收入0萬元,占0 %;經營收入0萬元,占0 %;其他收入0萬元,占0 %。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支出總計4108.25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2792.73萬元,較2019年減少243.97萬元,下降8.74%,主要原因是:指標結余未下達,支出減少;年末結轉和結余1315.52萬元,較2019年增加605.96萬元,增長46.06 %,主要原因是:項目未完工,年末結轉結余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1408.85萬元,占 50.44 %;項目支出1383.87萬元,占 49.56 %;經營支出0萬元,占0 %;其他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 0 %。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4231.02萬元,決算數為2792.7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9.62%。其中: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48.01萬元,決算數為112.3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5.91%,主要原因是:指標結余未下達,資金結余。
(二)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年初預算數為53.46萬元,決算數為53.5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13%,主要原因是:招錄人員,醫療衛生支出增加。
(三) 城鄉社區支出年初預算數為52.5萬元,決算數為 1383.8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635.94%,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將城區社區支出列為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
(四) 自然資源海洋氣象年初預算數為13907.5萬元,決算數為1140.4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2%,主要原因是:項目未完工,項目支出結余。
(五)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9.49萬元,決算數為 70.3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1.22%,主要原因是:招錄人員,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六)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32.1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1.22%,主要原因是:2019年全縣地質災害群測群防補貼。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 1408.85 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1022.73萬元,較2019年增加262.33 萬元,增長25.65 %,主要原因是:招錄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377.36萬元,較2019年增加31.43 萬元,增長8.33 %,主要原因是:業務量增加,干部隊伍更大商品和服務支出增加。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3.77萬元,較2019年減少7.67萬元,下降203.45 %,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減少。
(四)資本性支出4.99萬元,較2019年減少13.93萬元,下降279.16 %,主要原因是:購置辦公設備、空調等資本性支出減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91萬元,決算數為 26.80 萬元,完成預算的 29.45 %,決算數較2019年減少13.42萬元,下降50.07 %,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 0萬元,完成預算的0%,決算數較2019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是無。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增加(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無。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主要為:無。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81萬元,決算數為19.9萬元,完成預算的24.57%,決算數較2019年減少12.21萬元,下降38.02%,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壓縮“三公”經費,公務接待支出減少。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壓縮“三公”經費,公務接待支出減少。全年國內公務接待291批,累計接待2,16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計接待0人次。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 %,決算數較2019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主要原因是無,全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0萬元,決算數為6.9萬元,完成預算的69 %,決算數較2019年減少2.88萬元,下降29.42 %,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壓縮“三公”經費,公務運行維護費減少,年末公務用車保有2輛。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壓縮“三公”經費,公務運行維護費減少。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82.3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91.7431萬元,降低19.35%,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壓縮開支且指標結余未下達,資金結余。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31.7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59.1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72.5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31.72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31.72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單位)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見公開10表《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其中車輛中的其他用車主要是執法用車。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所有二級項目1個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242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7.18%。
組織對“2020年經常性工作經費”1個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4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該項目總體目標得到了落實,實現了此項目的有效實施,保障了自然資源各項工作正常運轉。
開展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408.8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383.87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整體支出運行良好,保障自然資源各項工作正常運轉。
(一)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我部門今年在部門決算中反映2020年經常性工作經費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項目績效自評總體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2020年經常性工作經費項目績效自評得分為93分。項目全年預算數為 萬元,執行數為122 萬元,完成預算的50.41%。
(三)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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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效率(52分) |
財務管理(6分) |
制度完備(1.5分) |
財務管理制度的完備性(1.5分) |
①資金的撥付和使用是否有比較完整的審批程序和手續;②財務核算符合財經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及專項資金管理有關規定;③部門基礎數據信息和會計信息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能否對預算管理工作起到很好的支撐作用。每項達到目標值得0.5分。 |
財務管理制度的完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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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管理(2分) |
政府采購執行率(2分) |
政府采購執行率=(實際政府采購金額/政府采購預算數)×100%;得分=指標實際完成值×2。 |
政府采購執行率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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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2.5分) |
內控制度有效性(2.5分) |
①預算業務控制:單位是否建立健全預算編制、審批、執行、決算與評價等預算內部管理制度;②收支業務控制:單位是否建立健全收入、支出內部管理制度;③政府采購業務控制:單位是否建立健全政府采購預算與計劃管理、政府采購活動管理、驗收管理等政府采購內部管理制度;④資產控制:單位是否建立健全資產內部管理制度;上述每項達到目標值得0.5分。⑤上述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是否執行到位有效。達到目標值得0.5分。 |
內控制度有效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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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4分) |
規范管理(2分) |
資產管理規范性(2分) |
①資產保存是否完整,是否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是否有因管理不當發生嚴重資產損失和丟失的情況;②是否存在超標準配置資產;③資產使用是否規范,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擅自出租、出借資產行為;④資產處置是否規范,是否存在不按要求進行報批或資產不公開處置行為。達到目標值得0.5分。 |
資產管理規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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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使用(2分) |
部門固定資產利用率(2分) |
部門固定資產利用率=(部門實際在用固定資產總額/部門所有固定資產總額)×100%;得分=指標實際完成值×2。 |
部門固定資產利用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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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控制(12分) |
機構運轉成本調控(12分) |
一般性支出變動率(5分) |
一般性支出變動率=[(本年度一般性支出-上年度一般性支出) /本年度一般性支出]×100%;比率小于等于0,得5分;比率大于0,得0分。 |
一般性支出變動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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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公用經費變動率(3分) |
人均公用經費變動率=[(本年度人均公用經費-上年度人均公用經費) /上年度人均公用經費]×100%;比率小于等于0,得3分;比率大于0,得0分。 |
人均公用經費變動率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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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經費變動率(4分) |
“三公”經費變動率=[(本年度“三公”經費總額-上年度“三公”經費總額) /上年度“三公”經費總額]×100%;比率小于等于0,得4分;比率大于0,得0分。 |
“三公”經費變動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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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滿意(8分) |
服務對象滿意 |
公眾滿意度(4分) |
公眾滿意度百分比 |
95%(含)以上計4分;85%(含)-95%,計3分;75%(含)-85%,計1分;低于75%計0分。 |
公眾滿意度百分比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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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關方滿意 |
利益相關方滿意度(4分) |
社會公眾投訴率或投訴次數 |
投訴率或投訴次數=0,得4分;投訴率或投訴次數>0,得0分 |
社會公眾投訴率或投訴次數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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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性(5分) |
可持續性影響程度 |
持續發揮作用的期限(5分) |
公眾受益覆蓋面 |
受益覆蓋面達到95%(含)以上計5分;85%(含)-95%,計3分;75%(含)-85%,計1分;低于75%計0分。 |
公眾受益覆蓋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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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分項 |
監督檢查、審計、績效評價中發現的問題 |
監督檢查、審計、績效評價中發現的問題 |
在市級以上組織的監督檢查、審計、績效評價中發現部門資金管理方面存在問題或項目績效目標未達成的,一個問題扣1分,不重復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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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
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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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點工作、服務滿意、可持續性這三項單位根據年初目標實際情況設定指標和評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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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 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學費、住宿費收入;刊物發行收入;收取的會費收入等。
三、 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 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 “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 (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 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 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住房公積金: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該項政策始于上世紀九十年 代中期,在全國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中普遍實施,繳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過12%,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年工資,目前已實施約20年時間。行政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特殊崗位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規范后發放的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等; 事業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特殊崗位津貼等。
八、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 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 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九、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 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 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 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 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 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 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 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 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 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 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 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