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縣浮江鄉人民政府本級2020年度單位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大余縣浮江鄉人民政府本級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單位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單位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大余縣浮江鄉人民政府本級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能
(一)執行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命令和國家制定的法令、法規,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決議,并報告執行決議、決定和命令的情況。
(二)制定并落實本行政區域的經濟計劃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
(三)承擔國有資產、集體資產管理、監督及增值保值責任。
(四)開展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的宣傳教育,保障公民的權利,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
(五)制定社會各項事業發展計劃,發展教育、衛生、科技、民政、廣播電視、文化、體育事業;加強計劃生育工作;推進社會保障、社會福利事業和養老保險等工作。
(六)加強鄉級財政的監督和管理。
(七)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組織制度建設和業務建設,促進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組織實施鄉村建設規劃,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
(九)協助和支持設置在本行政區域內不隸屬于鄉的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監督其遵守和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十)承辦本級黨委、人大和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單位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單位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 1 個,包括:共產黨機關、政府機關、計生、民政、農業、文化等。
本單位2020年年末實有人數56人,其中在職人員47人,離休人員 0 人,退休人員0人;年末其他人員0人;年末學生人數 0人。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 9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單位決算表
十張表(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0年度收入總計3344.59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1299.33萬元,較2019年減少306.02萬元,下降19.06 %;本年收入合計2045.26萬元,較2019年減少507.01萬元,下降19.87%,主要原因是:本年項目工程款收入比上年收入有所減少。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1905.25萬元,占93.15 %;事業收入0萬元,占0 %;經營收入0萬元,占0 %;其他收入140萬元,占6.85 %。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0年度支出總計3344.59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2310.39萬元,較2019年減少547.89萬元,下降19.17 %,主要原因是:本年工程支出較上年減少;年末結轉和結余1034.2 萬元,較2019年減少265.13萬元,下降20.41 %,主要原因是:年底付了較多的工程款。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1057.97萬元,占45.8 %;項目支出1252.43萬元,占54.2 %;經營支出0萬元,占0%;其他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 %。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0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65.27 萬元,決算數為2162.1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91.94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74.73萬元,決算數為373.7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93.92 %,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經費增加。
(二)國防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經費增加。
(三)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74萬元,決算數為16.5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45.4%,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經費增加。
(四)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8.24萬元,決算數為90.5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2.75%,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經費增加。
(五)衛生健康支出年初預算數為55.75萬元,決算數為125.2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24.74%,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經費增加。
(六)城鄉社區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5.24萬元,決算數為927.7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08.7%,主要原因是:項目增加經費增加。
(七)農林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3.42萬元,決算數為485.8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07.44%,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經費增加及農林項目增加。
(八)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1.15萬元,決算數為25.0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8.25%,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經費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029.88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452.62萬元,較2019年增加128.13 萬元,增長39.49 %,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經費增加。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88.75萬元,較2019年減少15.66 萬元,下降14.2 %,主要原因是:控制經費。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488.49萬元,較2019年增加160.59萬元,增長48.97%,主要原因是:生活類補貼比上年增加。
(四)資本性支出0萬元,較2019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是:無資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4.5萬元,決算數為14.49 萬元,完成預算的99.93 %,決算數較2019年減少0.01萬元,下降0.07%,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 0萬元,完成預算的0%,決算數較2019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出國(境)支出。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增加(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是本單位無出國(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主要為:是本單位無出國(境)支出。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7.75萬元,決算數為 7.74萬元,完成預算的99.87%,決算數較2019年減少1.58萬元,下降16.95%,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經費的支出。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增加(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經費的支出。全年國內公務接待110批,累計接待15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批,累計接待0人次,主要為:本單位無外事接待。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6.75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決算數較2019年增加(減少)0 萬元,增長(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單位未購置,全年購置公務用車0 輛。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增加(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單位未購置;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75萬元,決算數為6.7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決算數較2019年增加0.03萬元,增長0.45%,主要原因是用車次數增多,年末公務用車保有3輛。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車次數增多。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0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88.75萬元(與單位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一致),較年初預算數(或者上年決算數)減少15.66萬元,降低14.99%,主要原因是: 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運行經費支出。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0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88.5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0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386.51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88.59 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88.5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單位(單位)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見公開10表《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其中車輛中的其他用車主要是本單位無其他用車。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所有二級項目2個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 165.7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8 %。
組織對“基層組織保運轉”、“轉移支付”等 2 個項目開展了單位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65.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
(二)單位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我單位今年在單位決算中反映基層組織保運轉及轉移支付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項目績效自評總體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基層組織保運轉及轉移支付項目績效自評得分為95分。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65.7萬元,執行數為165.7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詳見附件)
(三)單位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 項目支出單位評價指標體系評分表 | ||||||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解釋 | 評分標準 | 評分依據及簡要說明 | 得分 |
| 決策(30分) | 項目立項( 10分) | 立項依據 充分性(5分) |
項目立項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相關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部門職責,用以反映和考核項目立項依據情況。 | 評價要點: | 符合指標說明依據 | 5 |
| ①項目立項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 | ||||||
| ②項目立項是否符合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要求; | ||||||
| ③項目立項是否與部門職責范圍相符,屬于部門履職所需; | ||||||
| ④項目是否屬于公共財政支持范圍,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權支出責任劃分原則; | ||||||
| ⑤項目是否與相關部門同類項目或部門內部相關項目重復。 | ||||||
| 立項程序 規范性(5分) |
項目申請、設立過程是否符合相關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項目立項的規范情況。 | 評價要點: | 符合指標 說明依據 |
5 | ||
| ①項目是否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設立; | ||||||
| ②審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 ||||||
| ③事前是否已經過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績效評估、集體決策。 | ||||||
| 績效目標(10分) | 績效目標 合理性(5分) |
項目所設定的績效目標是否依據充分,是否符合客觀實際,用以反映和考核項目績效目標與項目實施的相符情況。 | 評價要點: | 符合指標 說明依據 |
5 | |
| (如未設定預算績效目標,也可考核其他工作任務目標) | ||||||
| ①項目是否有績效目標; | ||||||
| ②項目績效目標與實際工作內容是否具有相關性; | ||||||
| ③項目預期產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業績水平; | ||||||
| ④是否與預算確定的項目投資額或資金量相匹配。 | ||||||
| 績效指標 明確性(5分) |
依據績效目標設定的績效指標是否清晰、細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項目績效目標的明細化情況。 | 評價要點: | 符合指標 說明依據 |
5 | ||
| ①是否將項目績效目標細化分解為具體的績效指標; | ||||||
| ②是否通過清晰、可衡量的指標值予以體現; | ||||||
| ③是否與項目目標任務數或計劃數相對應。 | ||||||
| 資金投入(10分) | 預算編制 科學性(5分) |
項目預算編制是否經過科學論證、有明確標準,資金額度與年度目標是否相適應,用以反映和考核項目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情況。 | 評價要點: | 符合指標 說明依據 |
5 | |
| ①預算編制是否經過科學論證; | ||||||
| ②預算內容與項目內容是否匹配; | ||||||
| ③預算額度測算依據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標準編制; | ||||||
| ④預算確定的項目投資額或資金量是否與工作任務相匹配。 | ||||||
| 資金分配 合理性(5分) |
項目預算資金分配是否有測算依據,與補助單位或地方實際是否相適應,用以反映和考核項目預算資金分配的科學性、合理性情況。 | 評價要點: | 符合指標 說明依據 |
5 | ||
| ①預算資金分配依據是否充分; | ||||||
| ②資金分配額度是否合理,與項目單位或地方實際是否相適應。 | ||||||
| 過程(50分) | 資金管理 (30分) |
資金到位率(10分) | 實際到位資金與預算資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資金落實情況對項目實施的總體保障程度。 | 資金到位率=(實際到位資金/預算資金)×100%。 | 符合指標說 明依據 |
8 |
| 實際到位資金:一定時期(本年度或項目期)內落實到具體項目的資金。 | ||||||
| 預算資金:一定時期(本年度或項目期)內預算安排到具體項目的資金。 | ||||||
| 預算執行率(10分) | 項目預算資金是否按照計劃執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項目預算執行情況。 | 預算執行率=(實際支出資金/實際到位資金)×100%。 | 符合指標 說明依據 |
10 | ||
| 實際支出資金:一定時期(本年度或項目期)內項目實際撥付的資金。 | ||||||
| 資金使用 合規性(10分) |
項目資金使用是否符合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項目資金的規范運行情況。 | 評價要點: | 符合指標 說明依據 |
10 | ||
| ①是否符合國家財經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以及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 | ||||||
| ②資金的撥付是否有完整的審批程序和手續; | ||||||
| ③是否符合項目預算批復或合同規定的用途; | ||||||
| ④是否存在截留、擠占、挪用、虛列支出等情況。 | ||||||
| 組織實施 (20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10分) |
項目實施單位的財務和業務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財務和業務管理制度對項目順利實施的保障情況。 | 評價要點: | 符合指標 說明依據 |
10 |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應的財務和業務管理制度; | ||||||
| ②財務和業務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規、完整。 | ||||||
| 制度執行 有效性(10分) |
項目實施是否符合相關管理規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關管理制度的有效執行情況。 | 評價要點: | 符合指標說 明依據 |
8 | ||
| ①是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規定; | ||||||
| ②項目調整及支出調整手續是否完備; | ||||||
| ③項目合同書、驗收報告、技術鑒定等資料是否齊全并及時歸檔; | ||||||
| ④項目實施的人員條件、場地設備、信息支撐等是否落實到位。 | ||||||
| 產出(10分) | 產出數量(2.5分) | 實際完成率(2.5分) | 項目實施的實際產出數與計劃產出數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項目產出數量目標的實現程度。 | 實際完成率=(實際產出數/計劃產出數)×100%。 | 符合指標 說明依據 |
2.5 |
| 實際產出數:一定時期(本年度或項目期)內項目實際產出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數量。 | ||||||
| 計劃產出數:項目績效目標確定的在一定時期(本年度或項目期)內計劃產出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數量。 | ||||||
| 產出質量(2.5分) | 質量達標率(2.5分) | 項目完成的質量達標產出數與實際產出數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項目產出質量目標的實現程度。 | 質量達標率=(質量達標產出數/實際產出數)×100%。 | 符合指標 說明依據 |
2 | |
| 質量達標產出數:一定時期(本年度或項目期)內實際達到既定質量標準的產品或服務數量。既定質量標準是指項目實施單位設立績效目標時依據計劃標準、行業標準、歷史標準或其他標準而設定的績效指標值。 | ||||||
| 產出時效(2.5分) | 完成及時性(2.5分) | 項目實際完成時間與計劃完成時間的比較,用以反映和考核項目產出時效目標的實現程度。 | 實際完成時間:項目實施單位完成該項目實際所耗用的時間。 | 符合指標 說明依據 |
2 | |
| 計劃完成時間:按照項目實施計劃或相關規定完成該項目所需的時間。 | ||||||
| 產出成本(2.5分) | 成本節約率(2.5分) | 完成項目計劃工作目標的實際節約成本與計劃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項目的成本節約程度。 | 符合指標 說明依據 |
2.5 | ||
| 成本節約率=[(計劃成本-實際成本)/計劃成本]×100%。 | ||||||
| 實際成本:項目實施單位如期、保質、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標實際所耗費的支出。 | ||||||
| 計劃成本:項目實施單位為完成工作目標計劃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項目預算為參考。 | ||||||
| 效益(10分) | 項目效益 (10分) |
實施效益(5分) | 項目實施所產生的效益。 | 項目實施所產生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可持續影響等。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有選擇地設置和細化。 | 符合指標 說明依據 |
5 |
| 滿意度(5分) | 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對項目實施效果的滿意程度。 | 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是指因該項目實施而受到影響的部門(單位)、群體或個人。一般采取社會調查的方式。 | 符合指標 說明依據 |
5 | ||
| 得分 | 95 | |||||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財政補助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三)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19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存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療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四)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事業運行(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五)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六)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單位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七)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八)節能環保支出(類)能源節約利用(款)能源節約利用(項):反映用于能源節約利用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