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大余縣樟斗鎮人民政府本級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大余縣樟斗鎮人民政府本級2022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重點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大余縣樟斗鎮人民政府本級2022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大余縣樟斗鎮人民政府本級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主要負責鎮黨委、人大、政府機關日常事務,政協相關工作;負責文秘、會務、信息、檔案、機要、保密、對臺事務、資產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的綜合協調、依法行政、政務公開、督查考核、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工作;負責人大、政協的建議、提案、議案處理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服務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安全穩定、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協調推進基層網格管理和指揮平臺建設等工作;承擔鎮黨委、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2年大余縣樟斗鎮人民政府本級共有內設機構4個,包括黨政辦公室(社會治理辦公室)、黨建辦公室、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
編制人數小計22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21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制人數1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0人,自收自支編制人數0人。實有人數小計38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26人,行政在職人數25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在職人數1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0人。離休人數小計2人,退休人數小計10人,退職人員0人,遺屬人數7人。
行政在職人數超出行政編制人數原因:因人事調動手續未完善,調入人員已入編,調出人員未下編。
第二部分 大余縣樟斗鎮人民政府本級2022年單位預算表
第三部分 大余縣樟斗鎮人民政府本級2022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2年大余縣樟斗鎮人民政府本級收入預算總額為1992.3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479.78萬元;財政撥款收入485.5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3.45萬元;國庫集中支付網上結余1206.8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06.84萬元;其他資金3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19.49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2年大余縣樟斗鎮人民政府本級支出預算總額為1992.3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479.78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454.0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0.83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30.1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00.6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3.32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1538.2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1438.95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81.0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81.79萬元,基礎建設支出580.92萬元;資本性支出192.78萬元,對企業補助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07.0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38.57萬元;國防支出0.4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4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3.8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2.9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6.3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68萬元;節能和環保支出231.5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31.56萬元;城鄉社區支出627.7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18.37萬元;農林水支出289.0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78.36萬元;交通運輸支出11.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7.3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8.25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7.7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7.72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231.8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08.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781.7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33.2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05.1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81.01萬元;資本性支出773.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92.09萬元;對企業補助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大余縣樟斗鎮人民政府本級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為485.5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3.45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49.6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1.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9.5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7.1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9.6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2.04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8.1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8.8萬元;農林水支出121.1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4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7.3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8.25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301.7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11.49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03.1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8.3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3.32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183.7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64.94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43.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39.94萬元,資本性支出0.3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2年大余縣樟斗鎮人民政府本級無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2年大余縣樟斗鎮人民政府本級無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2年單位機關運行費預算48.31萬元,比2021年預算增加16.81萬元,增長53.37%。因2022年進行了人員調整,所以2022年預算比2021年預算有所增加。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指各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政府采購總額7.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7.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1年8月31日,共有車輛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執法執勤用車1輛,其他車輛1輛。
2022年單位預算無購置車輛安排,無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安排。
(九)基層組織運轉保障及轉移支付項目情況說明
1.基層組織運轉保障項目
1)項目概述:基層組織運轉保障補助經費
2)立項依據:年初部門預算
3)實施主體:大余縣樟斗鎮人民政府本級
4)實施方案:基層組織運轉保障補助經費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商品服務支出及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
5)實施周期: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6)年度預算安排:140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保障政府日常運轉,指標使用率達到100%。
2.轉移支付項目
1)項目概述:鄉鎮、計生、其他轉移支付
2)立項依據:年初部門預算
3)實施主體:大余縣樟斗鎮人民政府本級
4)實施方案:鄉鎮計生其他轉移支付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商品服務支出及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
5)實施周期: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6)年度預算安排:18.8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保障政府日常運轉,指標使用率達到100%。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2年大余縣樟斗鎮人民政府本級“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安排24.64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出國計劃。
公務接待費11.11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預計與上年支出持平。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53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預計與上年支出持平。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購車計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教育收費資金收入:反映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22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1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療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四)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事業運行(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五)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六)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七)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向符合條件職工購買住房的補貼。
(八)節能環保支出(類)能源節約利用(款)能源節約利用(項):反映用于能源節約利用方面的支出。
三、單位涉及的專業名詞
(一)“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