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糧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和國家糧食安全的戰略部署,維護我市2023年春耕期間農資市場價格秩序平穩,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切實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穩定糧食生產。贛州市市場監管局決定,2023年3月份開始在全市開展農資市場價格行為和競爭秩序監管工作(以下簡稱“監管工作”)。
監管工作要求,各地要綜合運用行政指導、提醒告誡、檢查巡查、監督執法等多種措施,強化對化肥、種子、農藥、農膜等農資市場價格行為和競爭秩序監管,各地市場監管執法機構要依法、依責查處農資市場價格和競爭違法行為,對存在違法違規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形成有效震懾。
監管工作強調,一要規范價格行為。要密切關注農資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現象,增強工作敏銳性和前瞻性,對發現的苗頭性價格問題及時處置,依法查處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以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二要維護競爭秩序。依法查處仿冒知名農資產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字號等惡意攀附他人商譽的違法行為。對農資產品質量、功效和適用范圍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以及虛假標注有效成分、標簽標識混亂等損害農民利益的違法行為;三要做好普法宣傳。把監管與服務有機結合起來,對農資生產經營者廣泛開展走訪宣傳、提醒告誡、行政指導,引導生產經營者自覺規范自身價格和競爭行為,實現農資市場價格平穩、競爭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