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縣行政檢查主體資格申報表
申報單位(蓋章):內良鄉人民政府申報日期: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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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主體性質 |
行政機關 |
地 址 |
贛州市大余縣內良鄉內良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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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劉學謙 |
執法區域 |
內良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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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類別 |
綜合行政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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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依據 |
1. 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條第二款,《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第五條,《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九條第一款,《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辦法》第二十五條,《江西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款,《江西省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第五條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七條第一款 2. 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務院令第86號公布,第588號修正)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國務院令第552號)第三十條,《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第二十七條。 3. 消防安全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三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一款。 4. 協助做好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食雜店和食品小攤販的監督檢查,《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食雜店小攤販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三款,第三十七條。 5.對違反農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條、第六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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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單位合法性 審查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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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司法局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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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1.主體性質:填“法定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2.執法依據:填法律、法規、規章名稱及具體條款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