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江鎮莊下村村規民約
為了推進我村民主法治建設,維護社會穩定,樹立良好的民風、村風,創造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促進經濟發展,建設民主、文明、法治、衛生新農村,經全體村民討論通過,制定本村村規民約。
一、社會治安
1.每個村民都應學法、知法、守法、自覺維護法律尊嚴,積極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2.村民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打架斗毆,不酗酒滋事,嚴禁侮辱、誹謗他人,嚴禁造謠惑眾、撥弄是非。
3.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擾亂公共秩序,不阻礙公務人員執行公務。
4.嚴禁偷盜、敲詐、哄搶國家、集體、個人財物,嚴禁賭博、嚴禁替罪犯藏匿贓物。
二、村風民俗
1.提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移風易俗,崇尚科學,反對搞封建迷信、邪教組織及其他不文明行為,樹立良好的村風民風。
2.紅白喜事由紅白喜事理事會管理,婚事新辦、喪事簡辦、余事不辦。破除陳規舊俗,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大操大辦。
3.婚事提倡新辦簡辦,反對高價彩禮、杜絕大操大辦。提倡“低彩禮、零彩禮”,提倡傳統習俗與現代禮儀相結合的簡單簡約婚儀儀式,推行集體婚禮、旅行婚禮等新風尚。
4.婚嫁不搞豪華車隊,婚禮車隊不超過3輛。不在道路兩旁亂貼紅紙,不燃放煙花爆竹,提倡懸掛中國結等可重復使用的裝飾品。
5.婚宴不超過10桌,每桌按10人計不超過380元(包括菜、煙、酒)。
6.提倡喜事小辦,對升學、入伍、生日、喬遷等喜事,提倡送鮮花、發短信等文明祝賀方式,杜絕濫發請柬、大擺宴席、鋪張浪費。
7.提倡喪事簡辦、厚養薄葬的新風尚。老人在世時子女多盡孝,老人去世后喪事從儉。嚴格控制喪事規模,喪事辦理不超過2天,禁止使用吹手、搭臺唱戲等。嚴禁扯孝布,死者親屬可以胸戴白花、臂戴黑紗。不使用帶有封建迷信的喪葬用品,摒棄辦喪擾民、游喪繞喪等陋習。樹立文明祭祀理念,推廣鮮花祭掃等文明低碳祭祀新風尚。
8.不請神弄鬼或裝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動,不聽、看、傳淫穢書刊、音像。
9.建立正常的人際關系,不搞宗派活動,反對家族主義。
10.積極開展文明衛生村建設,搞好公共衛生,加強村容村貌整治,嚴禁隨地亂倒亂堆垃圾、穢物,修房蓋屋余下的垃圾碎片應及時清理,柴草、糞土應定點堆放。
11.建房應服從村莊建設規劃,經村委會和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統一安排,不得擅自動工,不得違反規劃或損害四鄰利益。
三、鄰里關系
1.村民之間要互尊、互愛、互助,和睦相處,建立良好的鄰里關系。
2.在生產、生活、社會交往過程中,應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
3.鄰里糾紛,應本著團結友愛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村調解委調解,也可通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樹立依法維權意識,不得以牙還牙,以暴制暴。
四、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愛幼的原則,建立團結和睦的家庭關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做主,反對包辦干涉,男女青年結婚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要求。
3.父母應盡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女嬰,破除生男才能傳宗接代的陋習。子女應盡贍養老人的義務,不得歧視、虐待老人。
五、處罰制度
如違反上述村規民約之規定,依照《村民組織自治法》對紅白事大操大辦者,處以500元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