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大余縣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和贛州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部署要求,做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法治政府建設水平顯著提高。大余縣連續兩年獲評“贛州市法治政府建設先進縣”,列為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綜合示范候選地區第一。現將大余縣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亮點
(一)強化黨委統籌推進,推動法治政府建設開創新局面
1.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將習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必學內容,列入全縣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和縣委黨校(行政學校)必修課,并納入全縣“八五”普法規劃。落實“首題必政治”學習制度,結合實際開展學習貫徹活動。2022年,縣委常委會、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會會前學法12次,縣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15次;11月1日邀請瑞金干部學院袁芳副院長在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會上專題講授《以黨的二十大精神旗幟為指引 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嚴格落實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任前法律知識考試等制度,組織新錄用公務員憲法宣誓61人次,組織縣政府任命的領導干部憲法宣誓83人次,新提拔科級領導干部法律知識考試75人次。
2.積極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高效完成法治大余建設、法治政府建設、法治社會建設等三個五年“一規劃兩方案”頂層設計,及時制定全面依法治縣、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要點。將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成立了由縣委書記、縣長擔任“雙組長”的領導小組,制定示范創建任務清單和責任分工表,逐項明確102項創建指標牽頭部門和責任單位,每年定期督察考評法治政府建設成效。
3.切實提升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平。嚴格落實向黨委請示報告制度,政府重大決策出臺前向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重大事項提請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決定。切實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嚴格執行合法性審查、法律顧問等制度,落實“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態制”要求。組織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含政策性文件)后評估和清理工作,根據評估結果修改17件行政規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和廢止68件行政規范性文件;根據清理結果78件(含部分修改17件)行政規范性文件繼續有效。
(二)強化履職盡責擔當,推動政府依法履職展現新作為
1.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打造“余快辦”營商環境品牌,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實現審批環節、材料、時限和收費等要素分別壓減29.96%、14.7%、28.7%和21.55%。深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全面普及行政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自助辦”。2022年,受理12345政務服務熱線轉辦件5012件,及時辦結率100%、群眾滿意率99%。
2.有效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全面推行“企業安靜生產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互聯網+監管”等制度,嚴格落實入企掃碼“簽到”備案登記,大力推進聯合監管、“綜合查一次”。2022年,開展“雙隨機”檢查577批次,錄入執法案件311件,開展聯合檢查40次,實現部門覆蓋率、平臺入駐率、事項覆蓋率和結果公示率4個100%目標。積極推進涉企信息歸集共享,完善信用修復、異議處理等工作機制。
3.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機制、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清單制度,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建設,認真履行招商承諾,設立惠企政策對象服務專窗。在工業園區設立巡回法庭、涉企糾紛調處中心,召開民營企業家座談會4場,組建“一園四區”公益法律服務志愿服務隊,深入開展“法律進園區、進企業”“法治體檢”等活動,幫助民營企業防范法律風險,促進企業合法合規經營,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三)強化權力規范監督,推動政府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
1.全面公開政務信息。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大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制定出臺了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鄉鎮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和政務公開有關制度,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2022年,發布各類政府信息3.8萬余條,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7件,按期答復17件,及時答復率達100%。
2.嚴格規范執法行為。持續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公眾安全感和群眾滿意度顯著提高。全面推行柔性監管執法,積極探索“先輔導再整改后執法”、包容審慎精準執法等試點,制定公布“首違不罰”“輕微不罰”清單379項。2022年,開展先輔導再整改后執法活動947次,“首違不罰”“輕微不罰”867次。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三項制度,辦理行政執法證884件、清理注銷75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協調協同機制,梳理編印法律法規匯編、工作指引等指導性文件6件,切實加強行政執法業務協調指導;在全縣推行行政執法監督卡等制度,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行政執法投訴案件。建立健全人大監督、紀檢監察監督、行政執法督查有效銜接機制,及時通報并督促整改落實執法監督發現的問題。
3.科學精準有效監督。縣紀委監委持續開展對政府系統的監督檢查。認真研究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進一步規范行政應訴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工作,支持配合司法機關依法開展司法活動。2022年,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結滿意率,司法建議、檢察建議按期辦復率,全縣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均達到100%。持續健全和完善政府內部權力制約體系建設,充分發揮監督機制作用,切實提升內部監督實效。對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建立健全干部交流輪崗制度。
(四)強化共建共治共享,推動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
1.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加快推進鄉鎮法治文化長廊、村(社區)法治宣傳欄等陣地建設,積極打造“紅色+法治文化”“法治夜校”“群眾說事室”等新型法治宣傳平臺,扎實推進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工作。2022年,池江鎮蘭溪村成功創建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新城鎮水南村成功創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及時制定“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年度普法工作清單,結合重大紀念日、傳統節日等重要節點開展“送法下鄉”、法治文藝演出等活動,拓寬微信、抖音、短視頻等網絡新媒體宣傳陣地,充分利用案例釋法說理、解疑釋惑。2022年,開展“法律八進”普法宣傳320余次,發放普法資料11.4萬余份,推送普法微文、視頻190余期,接受現場群眾法律咨詢3.6萬余人次。
2.強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加大投入力度,利用三年進一步提升全縣11個基層司法所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水平。2022年,南安、樟斗、黃龍、左拔、河洞等司法所落實新的辦公用房并全面改造升級,實現了門牌、制度、標識等設置規范,軟硬件水平明顯提升。扎實開展“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專項活動,投資80余萬元建成縣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依托基層司法所建成11個鄉鎮公共法律服務站,全力打造“半小時公共法律服務圈”。2022年,全縣免費提供法律咨詢服務3300余人次、法律援助服務221件。進一步規范法律顧問服務內容,實現在線法律服務和落地法律服務的對接,全縣120村(社區)實現法律顧問全覆蓋。健全法律服務群眾評價、回訪和投訴受理等工作機制,依法查處法律服務行業違法違規行為2起。
3.健全依法化解糾紛機制。始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探索“全過程信訪法律服務”新機制,得到了省委政法委、江西日報、法治日報新聞客戶端刊登大力推廣。扎實推進“1+3+N”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模式,掛牌成立縣行政爭議多元調處中心,持續優化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工作機制,切實做到社會矛盾糾紛早發現、早預警、早防范、早處置,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2022年,全縣排查發現和預防矛盾糾紛2348件,多元化解矛盾糾紛2167件,涉及金額達1833.508萬元;受理行政復議案件26件,其中經調解后申請人主動撤回8件,調撤率達30.77%,取得了“案結事了、定紛止息”的良好效果;參與行政應訴案件18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100%。完善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制度,在城區設立“城市快警”驛站,農村“一村(社區)一輔警”實現全覆蓋,大余縣公眾安全感和群眾滿意度穩居省市第一方陣。
二、存在的問題
2022年我縣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一定成績,但與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和上級的要求相比還有不足,比如:一是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還有差距,在對習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規的學習上還不夠深入,對加強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核重視程度仍有待提高,在推動提高鄉鎮、部門之間法治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上用力還不均衡。二是法治保障能力有待提升,公職律師、法律顧問、“法律明白人”作用發揮不明顯等基層法治建設短板問題亟待補齊。三是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氛圍還不夠濃厚,重要執法部門執法流程不規范、行政執法質量不高等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還需持續推進,社會各界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的格局有待進一步完善。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含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一)縣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壓實壓緊法治建設政治責任。始終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法治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把全面依法治縣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納入縣委中心工作,及時制定全面依法治縣、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要點,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同獎懲。2022年召開縣委常委會3次、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會議1次,專題研究法治建設工作。將爭創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列為縣委縣政府重點工作之一,成立了由縣委書記、縣長擔任“雙組長”的領導小組,先后6次召開示范創建工作動員部署會、推進會;制定示范創建實施方案、任務清單和責任分工表等系列重要文件,逐項逐條細化任務清單和工作要求,凝聚示范創建強大合力。將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列入年終述職內容,2022年上半年采取現場述法與書面述法相結合方式,實現了96名黨政主要負責人年度法治述職評議全覆蓋。將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等指標體系,持續強化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及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切實做到了年初有規劃,實施有步驟,推進有督查,年底有總結。二是全面從嚴治黨,持續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黨內法規執行工作,2022年,黨委文件合法合規性審查17件,并嚴格按規定向市委報備,推進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向縱深發展,不斷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三是堅持依法執政,支持國家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充分發揮縣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支持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完成換屆選舉工作,支持縣人大法律監督和縣政協民主監督,督促各鄉鎮、各部門認真聽取和辦理代表委員意見建議,2022年代表建議委員提案辦結率100%。支持縣政府制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標準、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工作指引等制度,進一步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推行包容審慎精準執法,進一步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不斷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支持法院、檢察院依法辦案,進一步規范行政應訴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督促各鄉鎮、各部門嚴格落實司法建議、檢察建議;帶頭嚴格執行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要求,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依法辦事,不得違規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四是堅持用人導向,切實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始終堅持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選人用人導向,提拔重用法治素養好、依法履職能力強的干部82人次,其中:鄉鎮、縣直部門主要負責人16人。完善政法機關干部交流輪崗體制機制,年內實現政法機關交流輪崗26人,進一步優化政法機關領導班子建設,配強配齊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等政法部門領導班子;提拔重用政法干警33人,支持政法部門招錄公安法律專業人才13人,進一步調整充實基層政法干部隊伍。
(二)縣長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一是堅持示范帶頭學法。始終堅持縣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化、常態化,將《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和重大決策有關法律法規納入縣政府常務會議第一議題,主持召開縣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15次,切實提高了政府領導班子、政府工作部門及鄉鎮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二是精心部署調度。嚴格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始終堅持對法治政府建設重要工作帶頭部署、重大問題細致研究、重點環節一線協調、重要任務嚴格督辦。把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全縣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同獎懲。將爭創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列為縣政府重點工作之一,主持召開大余縣創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動員部署會、推進會,多次對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等重點工作進行調度,有效促進了各項工作任務落實。三是嚴格行政決策。嚴格落實重大決策向黨委請示報告制度,扎實開展重大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制度,邀請法律顧問全程列席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重大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顯著提升。組織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含政策性文件)后評估和清理工作,根據評估結果修改17件行政規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和廢止68件行政規范性文件;根據清理結果78件(含部分修改17件)行政規范性文件繼續有效。四是精準督查考核。強化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落實督察,先后部署開展了法治政府建設全面督查,以及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專項督查,及時通報執法監督發現的問題。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機制,進一步強化考核結果運用。五是精細落實保障。穩步推進行政復議體制、優化營商環境等改革事項,持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強化行政復議專項經費保障,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給予了大力支持。
四、2023年度工作主要安排
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開局起步的關鍵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義重大。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和贛州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各項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爭創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目標,對標對表、補齊短板,主動擔當、務實作為,切實抓實抓細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不斷提高法治政府建設質量,為奮力建設更高層次實力活力美麗幸福大余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一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加強研究解決法治大余、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重大問題,全力以赴推動“3+1”規劃落實落地。推動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述法工作,強化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職責。以“督紀聯動”為基礎,搭建“立體式”法治建設監督架構,建立法治建設問題線索移送反饋機制和案件會商研討制度,提升線索發現能力,減少監督盲區,形成監督協作合力。
二是抓好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推動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等法定程序。推動黨政機關普遍建立公職律師為主體、外聘法律顧問為補充的法律顧問隊伍,深入推進鄉鎮、縣直單位合法性審查全覆蓋工作,加強合法性審查規范化建設,進一步細化合法性審查工作標準和工作流程,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實現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規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和縣政府常務會議議題合法性審核100%全覆蓋。
三是扎實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深度剖析行政執法過程中重點共性問題,督促相關部門、鄉鎮對照問題清單,進一步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群眾投訴舉報、錯案責任倒查問責等制度,持續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等非強制性執法手段,全面推行包容審慎監管、精準執法,對首次或輕微違法行為且依法可不予處罰的行為;全面落實安靜生產期、入企“簽到”備案登記等制度,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四是全面落實普法工作責任制。完善“誰執法誰普法”部門聯動機制,實現重點時段、重要節點普法責任主體從“一家獨唱”到“百家齊鳴”的大轉變。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大力推進以案釋法說理。進一步推動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加強“雙普”教育基地建設;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進法治宣傳陣地建設,注重習近平法治思想與城鄉建設、群眾生活的融入和體現;加強基層法治文化形象塑造。
五是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鄉鎮、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室)實現全覆蓋,逐步推進智能化信息化服務覆蓋城鄉村(社區),結合鄉鎮、村居的工作特色,樹立典型示范,帶動鄉鎮、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室)工作從有形走向有效。
六是持續深化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扎實推進“1+3+N”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模式,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完善行政復議案件分類審理、繁簡分流機制,建立行政復議、訴訟糾錯案件季通報制度,對審理中發現的部門、鄉鎮行政執法工作瑕疵或相關行政違法行為,制發行政復議意見書,提出整改意見,從源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中共大余縣委 大余縣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