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余縣委、大余縣人民政府:
今年以來,我局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深入推進法治建設工作要求,按照依法治縣工作計劃及目標,結合本局實際,扎實開展法治建設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績?,F將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亮點
(一)高度重視,成立組織,明確職責
1、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視,經局黨組研究決定,成立了大余縣自然資源局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股室、各鄉鎮分中心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切實加強對全局法治建設工作的研究部署。
2、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完善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制定學習培訓制度及考核獎勵制度、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并將本次法治建設的組織機構、工作制度、目標任務、工作計劃等內容,通過有效途徑及時公開信息,增強信息公開的準確性、及時性,方便群眾查詢,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營造了公開、透明、和諧的政務環境。
(二)加強宣傳,營造依法行政濃厚氛圍
1、加強法規宣傳。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災減災日”、“6.25全國土地日”、“8.29測繪法宣傳日”、“12.4憲法宣傳日”等節點為契機,深入持久地在全縣和本單位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自然資源法制集中宣傳、典型案件分析等各種宣傳形式,大力開展群眾性法治宣傳活動,積極引導廣大群眾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依法維護自身利益的法治觀念,努力營造人人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圍。據統計,今年,我局共設立咨詢點20個,發動宣傳車10余次,發放宣傳資料1000余份,接受群眾咨詢300余次,懸掛宣傳橫幅25余條,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
2、增強法律意識。制定了《大余縣自然資源局2021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實施方案》,向全系統干部職工發放《大余縣自然資源法律法規文本匯編》,有計劃地組織全體干部職工進行普法考試,并多次組織干部職工參加百萬網民學法律專項活動以及通過微信公眾號參加知識競賽活動,有力地提高了系統干部職工的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強制度建設,增強依法行政保障
制度建設是規范機關運行、強化權力監督的重要措施,是推進依法行政的工作的重要保障。今年來,我局黨組高度重視依法行政制度建設工作,全面梳理機關各項規章制度,以加強權力監督、推進法治建設為目的,結合縣新出臺的規范性文件,深挖自然資源管理工作中的制度漏洞,不斷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體系建設,全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進一步規范了機關管理,加強了權力制約,強化了執法監督、切實保障權力的正常運行,增強了依法行政的保障。
(四)加大違法案件處理,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完善制度。進一步修改完善行政執法工作制度,將行政執法責任分解到每個崗位,落實到每個工作人員,并對應實施考核、監督、獎懲、過錯追究等辦法,實現事前、事中、事后監管,有力地保證執法的合理性、規范性和文明性。
2、規范執法程序。每一個執法案件,必須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江西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江西省自然資源廳立案查處自然資源違法行為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認真執行。
3、強化監督檢查。規范自然資源管理工作人員的職責行為,推進自然資源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提高辦事效率,建立業務工作督辦制度,對各類業務辦理情況進行跟蹤和監督檢查,對于違反規程辦理和工作拖延、推諉、扯皮的,嚴肅進行處理。
4、強化執法力度,創新工作方式。結合工作實際,在日常巡查、宣傳教育、查處違法案件的同時,與當地群眾進行溝通聯系,排查線索,公開違法案件類型、電話等,進一步增強企業和群眾自然資源法律法規意識,有力促進了執法工作。此外,我局聘請了常年律師顧問參與執法審查工作,嚴格執法,文明執法,使自然資源法律、法規得到正確、有效的貫徹實施。
(五)加大穩控措施,推進矛盾糾紛化解
為了確保我縣自然資源信訪問題赴市、赴省、進京上訪零目標,按照市、縣要求,我局始終堅持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把突出問題解決在一線,堅決防止和杜絕進京非正常上訪、赴省集體上訪、赴市集體上訪等三訪,對省自然資源廳、市信訪局、市自然資源局和縣信訪局、縣委辦、縣政府辦、縣委政法委、縣紀委轉辦、交辦的重點案件和群眾反映、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實行局領導親自督辦制度,由責任領導組織常年律師顧問、責任單位、股室、分中心召開調處會,分析問題,研究對策。
2021年,我局共受理各類自然資源信訪件共計121件,信訪人直接來訪、未登記但已協助化解的信訪件12件,已登記的109件。已登記的信訪事項中,按照自然資源領域分類,收到信訪件土地和規劃類69件、礦產資源類(含欠薪)25件、林權糾紛類10件。截至目前,經轉辦、督辦、調查核實后,均已答復或調處到位,未發生非正常赴省進京涉土涉礦涉規信訪及群體性事件。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
(一)普法宣傳工作方面
一是少數干部職工在學法、用法、法制實踐上下功夫不夠,雖然工作一直在做,但是沒有與本部門 (單位、股、所)實際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法治教育與法制實踐不配套,有脫節現象,影響了法治宣傳教育的效果。
二是普法工作點多面廣,工作量大,工作人員少、任務重,精力有限,難免有的時候顧此失彼,特別是對于如何進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質量和效果,有待于進一步探索和努力。
(二)行政執法工作方面
一是我縣存量問題整改銷號工作進度緩慢,嚴重滯后。對此,縣紀委已于11月15日向局黨組下達《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紀律檢查建議》(余紀建字﹝2021﹞7號)。
二是對存量歷史建設用地,由于上級沒有明確處置政策,客觀上增加了衛片違法圖斑的數量。對已建成的農民亂占耕地特別是占用基本農田建房,群眾配合拆除意愿低,一律拆除易引起嚴重的社會糾紛。公共服務類房屋多為未批先建,也沒有相關的立項文件,調整規劃難度大,難以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
三是違法行為難以依法處理到位,執法難度大,對于依法應拆除的違法建房在實際中很難拆除,即便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也難度較大。
(三)信訪維穩工作方面
一是個別老上訪戶、難纏戶因達不到其本人要求,一味強調個人利益和滿意程度,從而導致其重復上訪,甚至多頭、越級上訪。
二是礦山企業欠薪問題,因我縣大部分礦山企業不景氣,停工停產加上地質災害時有發生,生產極不正常,環境修復需大量資金,導致礦山企業財務困難,難以支付工人工資,且被欠薪農民工不愿意走勞動仲裁等正當程序,怕麻煩,情愿“信訪不信法”。
三是林權糾紛類信訪事項,為歷史遺留問題居多,時間跨度大,調解難度大,有的當事人提供的山場的權屬依據和歷年管理使用情況的證據不足,界址不清晰,使得糾紛一時難以化解。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含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我局嚴格落實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述職制度,層層夯實綜治維穩責任,主要領導與各分管領導以及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各鄉鎮分中心 層層簽訂了《2021年度平安建設(綜治工作)目標管理責任狀》,明確各單位、各股室、各鄉鎮分中心負責人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股室、鄉鎮分中心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總責,做到了齊抓共管的局面。
四、下一年度工作主要安排
(一)強化自然資源執法監察體制,規范自然資源執法行為
依法行使行政處罰權,依照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和職權法定原則,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處罰權。以保證行政處罰相對人陳述申辯等合法權益。
(二)加強自然資源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
完善窗口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服務細節。開展“服務示范崗”爭創活動,針對“四風”問題,制定解決對策和落實整改方案,全面提高行政服務質量。
(三)強化自然資源保障和保護工作
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切實抓好耕地保護。積極籌備開展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強化耕地保護,嚴防死守耕地保護紅線,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優化城鄉用地結構和布局,切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統籌城鄉發展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科學依據。
(四)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務信息公開體系
進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制度等相關制度,進一步壓實責任,理順公開流程,進一步提高自然資源依法行政透明度。
(五)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工作
一是開展自然資源普法宣傳。二是做好衛片執法監督檢查工作。三是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違法查處工作。四是深入開展“打非治違”工作,嚴厲打擊礦產資源違法行為。
(六)做好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工作
一是維護社會穩定,做好自然資源信訪工作。二是做好行政應訴和行政復議工作。
(七)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縣自然資源執法監察協管員隊伍工作力度,以此解決我縣自然資源監管任務繁重與基層監管力量薄弱的矛盾,進一步強化自然資源執法力度。二是規范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定期進行行政執法培訓。三是圍繞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從思想上保持與黨中央一致。
回顧2021年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在全體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法治建設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主要表現在普法宣傳手段創新不夠,普法工作受眾面有限;干部職工主動學法意識不夠強烈,依法行政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依法行政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今后,我局將進一步加強重視法治建設,以法律法規為依據,以依法行政為宗旨,堅持教育與實踐相結合,全力推進法治自然建設,全力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不斷改進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使自然資源管理進一步走上法治化軌道,不斷把自然資源依法行政工作推上新的臺階。
中共大余縣自然資源局黨組
2022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