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余縣委、大余縣人民政府:
2023年,我局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安排部署,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切實履行我局的工作職責,較好地完成了我局法治政府工作的各項目標任務,現將我局2023年度法治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亮點
(一)加強組織領導
按照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視,經局黨組研究決定,成立了大余縣自然資源局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局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和鄉鎮分中心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法規與信訪室,由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制定了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計劃,做到年初有計劃,年終有總結,切實加強了對全局法治建設工作的研究部署。
(二)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領會報告的精神實質和豐富內涵,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的二十大精神上來,我局召開了黨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學習會,通過領導干部集中帶頭學、深入學,堅持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切實把學習成果轉化為履行自然資源“兩統一”核心職能的工作舉措和實際成效,堅定不移把黨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標任務落到實處。把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同狠抓當前工作,同謀劃明年工作緊密結合,不斷提高謀劃思路、解決問題、推動改革和發展的能力水平,將黨的二十大重要理念和成果轉化為推動自然資源事業發展的動力源泉。
(三)健全行政執法工作機制,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有效遏制了違法違規行為可能蔓延的苗頭。今年以來我局開展各類自然資源執法巡查、檢查360余次,出動人員900余人次,有效遏制了我縣自然資源違法違規事件的發生。立案查處自然資源領域違法違規案件36起,罰沒款1573.12萬元,其中土地類案件18起,結案9宗,罰沒款1549.4萬元;礦產類案件3起,結案3宗,罰沒款6.4萬元;規劃類案件15起,結案13宗,建筑面積2179.61平方米,罰沒款17.32萬元。
2.規范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本年度我局通過集中培訓考試考取行政執法證24人次。
3.認真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范辦案程序,提升辦案質量。強化事前公示,規范事中公示,加強事后公開,對行政執法主體、權限、依據、程序、救濟渠道等信息全面準確及時主動公開。嚴格執行“亮證執法”制度,主動出示執法證件,建立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明確執法人員要通過文字、音像等方式進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
(四)堅持為民服務宗旨,用心用情做好民生服務
1.開展不動產登記隊伍作風和素質提升專項行動工作。按照部、省、市自然資源部門的統一工作部署,制定了《大余縣不動產登記隊伍作風和素質提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時間節點,并召開專項行動部署會,聚焦“思想認識、監督管理、制度執行、流程優化、廉潔防控”五個方面26項主要任務開展了整改,目前已完成15項主要任務整改工作,排查問題2個。
2.繼續深入開展優化營商環境“登記財產”指標提升工作。今年省營商辦下達了7項提升任務均已完成。進一步深化“不動產登記+民生”、“不動產登記+金融”、“不動產登記+司法查控”、“不動產登記+公證”等服務,提升不動產登記便利度。加強了部門協作,實現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簽名、電子合同、人臉識別、移動支付等在不動產登記場景應用;實現了與公安、市監、機構編制、住建、稅務、民政等12縣直部門信息共享,實現了二手房轉移登記及水電氣聯動過戶、抵押登記、涉企不動產登記“一件事一次辦”統一辦理。運用“全國宅基地改革試點縣”的有利條件,做好“數字賦能、流程再造、服務至上”三篇文章,開創了農村住房首次登記“零材料?不見面?送證上門”辦理新模式。
3.日常登記業務工作高質高效開展。今年以來,不動產業務辦理總量12730件,首次登記5490件,轉移登記2488件,變更登記132件,注銷登記2601件,更正登記490件,預告登記189件,查封登記1079件,其他登記261件。小微企業免收登記費33.8110萬元。
4.持續做好林權權屬爭議工作。指導協助各鄉鎮做好個人與個人、個人與集體之間的林權權屬爭議,對9起林權爭議案件進行了穩控調處工作,接待來訪事件53起、處理信訪事件8起,對4起權屬爭議做出了調處答復,協助鄉鎮完成權屬爭議調處4起。其中池江鎮楊梅村十一組組內權屬爭議案件工作模式得到了省、市領導的充分肯定。
(五)加強法治宣傳,深化普法工作
1.加強普法,提高法制水平。全面深入開展“八五”普法活動,加大憲法法律宣傳力度。充分挖掘、利用大余紅色法治資源,加強法治宣傳教育陣地建設。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宣傳傳承紅色法治文化,實施法治文化精品工程,開展“法治文化六進”活動。
2.深入開展自然資源法律法規宣傳。我局充分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災減災日、“6.25”全國土地日、“8.29”測繪日和“12·4”國家憲法日等宣傳日形式多樣地向社會各界開展了普及自然資源法律法規教育宣傳,深入持久地在全縣和本系統位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自然資源法制集中宣傳、典型案件分析等各種宣傳形式,大力開展群眾性法治宣傳活動,積極引導廣大群眾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依法維護自身利益的法治觀念,努力營造人人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圍。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部分干部職工掌握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全面
我局全體干部職工能做到嚴格遵守法律紅線,認真執行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但部分職工仍停留在學習日常業務涉及的法律知識層面,對其他股室涉及的法律知識了解較少,股室之間溝通交融、互相學習不夠,不利于形成部門內部的合力。
(二)部門的依法行政能力需進一步提高
隨著城鎮化的加速,群眾維權意識不斷增強,涉及征地補償、拆遷安置、征地信息公開、土地執法行政訴訟、信訪案件呈現頻發高發趨勢,給依法行政工作帶來更大的挑戰。
(三)法治文化建設方式需進一步多樣化
自普法宣傳活動開展以來,各項活動有序進行,但宣傳形式只限于傳統模式,普法形式單一,同時由于法律法規嚴謹難懂,直接學習宣傳,普法內容不易被接受,影響普法效果。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履職情況
1.加強領導,落實法治建設責任
堅持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重要學習內容納入局黨組中心組專題學習會組織學習,不斷加強領導干部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政策文件的學習,成立了以人為本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鄉鎮分中心干部負責人為成員的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法規與信訪室,負責日常事務。
2.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根本遵循。堅持黨的領導,確保我局法治建設的正確方向。多次召開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會議,組織領導干部集體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學性、真理性、開創性,進而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凝聚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磅礴力量,以堅持和實施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為目標,全面提升自然資源法治行政水平,提高黨員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3.健全行政執法工作機制,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力度
今年以來,我局監察大隊立案查處自然資源領域違法違規案件36起,罰沒款1573.12萬元,其中土地類案件18起,結案9宗,罰沒款1549.4萬元;礦產類案件3起,結案3宗,涉案金額6.4萬元,罰沒款6.4萬元;規劃類案件15起,結案13宗,建筑面積2179.61平方米,罰沒款17.32萬元,有效遏制了違法違規行為可能蔓延的苗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江西省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贛州市自然資源“初次違法不罰”“輕微違法不罰”清單》等法律法規、文件精神,對3起輕微違法行為及1起主動整改消除違法狀態行為予以“不罰”處理。
4.推行政策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局嚴格推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通過建立內部會審、集體決策等制度,嚴格規定了土地審批、規劃調整、采礦權登記等重大許可事項及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土地征收供應、土地開發整理等重大決策需經黨組充分協商集體討論決定;梳理完善了土地登記發證、建設用地審批、采礦權登記發證、土地出讓、建設項目審批等業務辦理流程,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實施行政執法、行政許可等工作,保證我局重大決定科學化、民主化、合法化。
5.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制度
我局聘請了江西海春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海春為主的專業律師團隊作為我局的法律顧問,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代理行政訴訟、處理疑難行政復議案件、提供法律咨詢論證等方面的作用,為我局的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可行性及決策實施可能涉及的法律風險、社會問題,進行研究、論證、評估并提出審查意見;并協助我局處理化解各類群體性事件、突發性事件、重大社會矛盾糾紛。
6.拓寬參與渠道,推動依法行政全覆蓋
充分利用各類工作會議、現場咨詢、政務服務熱線等方式,將法治政府建設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把法治工作推向全縣11個鄉鎮,帶動了全縣自然資源領域各項工作依法開展,同時,為引領全局各部門依法行政,杜絕各類行政行為違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7.積極做好行政復議、應訴工作
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是對依法行政工作的監督和檢驗。隨著全民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的增強,我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認真做好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并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辦理,分析自然資源管理依法行政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一步規范了自然資源部門的行政行為。今年我局共收到行政應訴案件3件,為劉浦生不服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法院2022年12月31日作出的(2022)贛0702行初389號行政裁定書提起上訴一案,和李應雯訴浮江鄉人民政府和我局強制拆除其廠房一審二審2起案件。從結案件方式看,一審已結案1件(李應雯案,法院一審裁定我局及浮江鄉人民政府拆除李應雯廠房的行政行為違法),二審已結案2件(劉浦生案,法院已做出裁定駁回劉浦生的上訴請求。李應雯案,法院作出裁定確認我局及浮江鄉人民政府拆除李應雯廠房的行政行為違法)。按照行政應訴案件內容劃分,不履行法定職責1件,拆除廠房2件。
(三)存在的不足和問題
2023年我局在推進法治建設工作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離縣委、縣政府全面依法治縣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為:一是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由于執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行政監督資源缺乏有效整合,在具體行政執法過程中推諉、扯皮現象仍有發生。為進一步夯實法治政府建設基層基礎,法治工作機構隊伍和行政執法隊伍人員行政執法能力需進一步加強,適應法治政府建設的需要;二是普法活動有待進一步深入,活動形式有待進一步豐富,法治建設還有待進一步加強。由于慣性思維和經費不足,對普法活動開展還是“老套路”,普法活動開展沒有新舉措、新亮點。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統籌協調,構建推進依法行政的良好工作格局
不斷強化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責任,落實人員,重點抓好制度建設、法制監督、案件辦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法治宣傳與培訓等工作。深入貫徹實施依法行政重要制度、法治政府建設重要制度,全面提高全局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工作意識和能力,全力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
(二)健全行政決策機制,加強行政決策民主化科學化
繼續完善我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嚴格落實聽證、論證、合法性審查和機關負責人集體討論制度。健全決策風險評估機制,以風險評估結果作為自然資源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努力提高決策效力,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加強案件管理工作,積極化解行政爭議
把做好行政應訴工作作為一項重要職責納入議事日程,建立健全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重點抓的工作機制。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作為履行行政應訴法定職責的第一責任人,定期研究部署行政應訴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為開展行政應訴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分管領導及時組織涉案部門研究辦理重大、復雜、疑難行政案件,形成領導重視,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繼續加強與信訪、法院、檢察院等部門的溝通和協調,探索有效化解行政爭議的長效機制,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解決各類案件,積極化解行政爭議,繼續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進一步提高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進一步健全行政執法專項監督、個案監督和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并根據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組織整改,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024年,我局將根據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繼續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為大余縣法治政府建設貢獻自然資源力量。
大余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