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縣林業局關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為積極推進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我局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思想,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指導下,經過全體領導干部職工共同努力,全體職工的法律素質明顯增強,堅持依法行政,努力在更高水平上建設人民滿意的法治林業。現將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我局領導班子非常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并為此做了專門部署。年初,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我局法治政府建設日常工作。
二、加強領導干部法制教育
我局圍繞不斷強化領導干部的法律素質教育的目標,積極有步驟分階段開展了領導干部法制教育活動。一是把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列入議事日程,作為我局工作的一部分統籌部署安排。二是組織領導干部參加網絡培訓,今年我局領導干部都參加了網絡培訓,干部參學率達100%,考試及格率達100%。三是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了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學法重要內容并組織學習。
我局制定了專門的法律學習培訓制度,特別是對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時組織領導干部學習,要求領導干部熟練掌握,增強廣大干部為民服務意識、守法意識,全面提高工作水平。
三、認真貫徹相關法律法規,全面高效地開展依法治林工作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準確把握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的主要內容,突出工作重點,統籌兼顧,全面高效地開展依法治林工作,做到積極主動受理,依法快速處理。
四、嚴格規范林業行政執法程序,確保依法執法
(一)嚴把立案關。所有林業行政處罰,必須在法定權限范圍內實施。凡發現或接到舉報、控告、移送、上級交辦、主動交代等違反林業法律、法規的行為,不在林業行政處罰范圍內的行政案件,一律移交其他有行政執法權的單位實施行政處罰。
(二)嚴把取證關。對已立案的案件要及時調查取證,認真制作相關筆錄,做到調查事實清楚,收取證據真實科學規范,使其能真正成為行政處罰的有力依據,確保案件能成功查處。
(三)嚴把案件審核審批關。對立案、檢查、辨認(指認)、先行登記保存、封存(查封)、扣押、鑒定(檢測、評估)、聽證、處罰等環節,必須嚴格程序,按規定進行審核審批,
(四)嚴把案件處理關。案件處理必須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合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權,需聽證的案件必須按規定啟動聽證程序。對重大問題和事項以及復雜、疑難案件的處理,應征求相關業務科(股)及其分管領導的意見,并采取局長辦公會等集體議案制,由集體討論決定,確保案件處理合法。
(五)嚴把罰款收繳關。罰沒收入是國家財政收入的組成部分,必須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罰沒收入必須按規定及時足額上繳同級國庫,不得坐支、截留挪用或拖欠不交。對逾期不按規定繳納林業行政罰款的違法行為人,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五、存在的不足
我局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一是依法行政理念樹立還不夠牢固。個別人員法律意識和法治思維意識不強。二是培育典型不夠。雖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在培育和樹立典型方面工作還不突出,工作亮點較少。三是在執法實踐中,“重實體輕程序”的觀念存在。
六、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林業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進一步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以案說法,以案宣傳,從源頭上加強管理,抓好預警工作,預防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進一步增強全民保護森林資源的意識,提高全民參與保護森林資源工作的積極性,維護生態安全。二是進一步加強學習,切實開展林業知識,涉林法律法規的培訓活動,牢固樹立法治觀念,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大余縣林業局
2021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