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25〕115號),2025年繼續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參保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 人(含) 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不超過 60%返還。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
本年度穩崗返還其他事項繼續按照《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四部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贛人社發〔2024〕16號)中有關規定執行。
經由我縣就創中心采取后臺數據對比方式,企業免申即享,擬對符合條件的200家企業直接精準發放穩崗返還。現將擬可享受此項返還的單位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日,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如有異議可致電0797-7237023。
附:企業穩崗返還明細表(返還年度:2024年)
大余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2025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