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西省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實施方案>的通知》(贛教基字〔2024〕12號)精神,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招生秩序,促進教育公平,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及教育部、省教育廳、市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法依規”原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招生政策,堅決遏制違規招生入學行為。
(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適齡兒童按劃定的學區就近免試入學,嚴禁以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任何形式選拔生源。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和錄取結果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對招生工作的監督。
(四)堅持班額容量控制原則。按照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小學和初中班額分別控制在45人、50人以內。義務教育學校要堅決做到“三個一律”,即:學校一律不得有大班額及超大班額、起始年級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額、存在超標準班額的班級一律不得轉入學生。
(五)堅持均衡調節原則。根據國家、省市招生工作要求,努力做好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就學安置工作,結合區域生源數量和學校學位的余缺情況,統籌調劑,促進均衡。
二、小學入學招生需知
(一)學區劃分
1.小學入學按戶籍所在地并依據家庭實際居住地址劃片,即符合就讀小學一年級的適齡兒童,在戶籍所在鄉(鎮、街道)家庭實際居住地小學就近入學。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即大余衡立實驗學校)不設學區,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要優先滿足大余縣戶籍學生的入學需求。
2.城區小學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實行劃片招生,具體學區劃分如下:
(1)東門小學學區范圍:章江河以北、金蓮山大道(東起大余汽車站,西至檢察院路口)以南、北門河路(北起庾嶺大道路口,南至金蓮山大道路口)以西、323國道以西、人民路以南、建材路以西、蕩坪路(北起金蓮山賓館路口,南至交警隊路口)以西。
(2)大余縣第一小學學區范圍:新民村(含原新建村);323國道(北起中醫院路口,南至梅關大橋)以東(含明奕樓)、章江以北(含安府明珠、江臨天下等)、人民路以北、建材路以東、蕩坪路(北起金蓮山賓館路口,南至交警隊路口)以東;八0一社區。
(3)大余縣第四小學學區范圍:北門河路(北起庾嶺大道路口,南至金蓮山大道路口)以東、金蓮山大道(東起大余汽車站,西至檢察院路口)以北、323國道(北起中醫院路口,南至汽車站路口)以西(含盛世嘉園小區、財富公館、嘉福國際、南安首府、嘉福國際豪庭、花園村、龍安新區)。
(4)水城小學學區范圍:章江以南、漂塘路以北、323國道以西的建桂街、東山街、新余村歸善門小組。
(5)大余縣第二小學學區范圍:323國道以東、章江以南、梅國大道以西、外環路以南(含陶園路、星河嘉園、盛世名城南區、五里山社區等);三鑫花園。
(6)大余縣第三小學學區范圍:323國道以西、漂塘路以南、外環路以北(不含三鑫花園);新余村(不含歸善門小組)、總隆口。
2024-2025學年在東門小學、第一小學、水城小學、第二小學、第三小學就讀1-5年級的第四小學學區學生,可選擇轉入第四小學就讀,也可選擇繼續在原學校就讀。
城區小學學區劃分示意圖

(二)招生條件和計劃
1.招生條件
小學一年級新生原則上是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即年滿6周歲)。根據上級有關會議精神和全縣小學一年級的學位供給情況、適齡兒童戶籍分布等因素,東門小學、水城小學、大余縣第四小學、新城中心小學4所學校無法提供更多的學位,入學年齡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31日;其他學校在招生預報名工作結束后,如學區范圍內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數量少于學校招生計劃(班額不超過45人),可在招生計劃數內,按照適齡兒童出生的時間先后排序,依次招收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兒童。
2.招生計劃
2025年秋季學期一年級新生按照45人的標準班額安排招生。其中東門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控制在10個班以內(450人內),大余縣第一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控制在8個班以內(360人內),水城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控制在4個班以內(180人內),大余縣第二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控制在1個班以內(45人內),大余縣第三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控制在4個班以內(180人內),大余縣第四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控制在5個班以內(225人內),大余衡立實驗學校一年級新生招生控制在2個班以內(90人內)。各小學一年級新生跨學區報名和其他年級轉學需經轉出學校校長簽署意見,接收學校才能接收,原則上不得接收非本學區學生。
(三)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義務教育入學(城區)“一件事一次辦”攻堅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贛教辦字〔2023〕2號)文件精神,2025年秋季學期大余縣城區小學一年級新生預報名將在線上進行,線上預報名平臺有兩個:一是支付寶贛服通,二是江西政務服務網(具體操作流程屆時詳見招生公告),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兩證一致類:學區內戶籍的適齡兒童,報名時需提交適齡兒童的戶口簿及適齡兒童父母或與其在同一戶口本上的其他監護人的房屋產權證(不動產登記證或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繳納契稅的發票,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房的租賃合同等房屋權屬證明材料,未辦理不動產登記證的自建房,提供房屋建設有關手續和土地使用權證)及住房實際入住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所在學區學校辦理預報名手續。
2.戶口類:學區內戶籍的適齡兒童,報名時需提交適齡兒童的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所在學區學校辦理預報名手續。
3.購房類(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在學區范圍內已購房、建房和在縣城范圍內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房等居住人員的子女,報名時需提交適齡兒童的戶口簿及適齡兒童父母或與其在同一戶口本上的其他監護人的房屋產權證(不動產登記證或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繳納契稅的發票,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房的租賃合同等房屋權屬證明材料,未辦理不動產登記證的自建房,提供房屋建設有關手續和土地使用權證)及住房實際入住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所在學區學校辦理預報名手續。
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因父母雙亡或父母(法定監護人)患嚴重疾病等原因確實無法履行撫養義務,需寄居在親屬家庭的適齡兒童、少年,提交縣民政部門或戶籍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法定監護人)無監護能力憑證、家庭戶口簿、現寄居家庭房產有效證明(房屋產權證、廉租房、公租房或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房租住合同)、寄居地所在村(社區)出具的寄居憑證等,到寄居家庭房產所在學區學校申請入學。
4.政策優待類:政策優待類生源不納入學區劃分范圍,由縣教體局根據政策規定,就近就便優先安排。
(1)軍人子女。包含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等,按《贛州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贛市府發〔2023〕10號)規定提供親屬的烈士證或父母親服現役證明(軍官證、士官證)或工作證、家庭戶口簿、現居住地憑證等有關證明,根據軍人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入學。
(2)國家綜合性救援人員適齡子女。按《江西省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贛應急字〔2019〕49號)等規定,憑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或消防救援隊伍出具的證明,根據法定監護人意愿及學校學位情況,就近就便安排入學。
(3)外商人員子女。按省市縣相關政策規定執行,提供縣商務局核實審定通過的證明材料、家庭戶口簿、現居住地憑證等,結合本人意愿及學校學位情況,由縣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
5.隨遷子女類:隨遷子女(含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報名時需提交適齡兒童的戶口簿及居住證或其父母與用人單位簽訂并經勞動就業部門蓋章的勞動就業合同或企業職工的工資發放表(或近3個月銀行的發放工資流水證明)、在城區取得的營業執照原件與復印件等有關材料(提供一種即可),到大余縣第二小學、大余縣第三小學或大余縣第四小學辦理入學手續。
6.長幼隨學類:遵循省、市、縣招生工作相關要求,結合學校學位情況,因地、因校制宜,按照“自愿申請、公開公平、統籌安排”原則,在符合入學條件和學位資源允許的前提下,做好義務教育階段“長幼隨學”服務。“長幼隨學”政策僅面向一年級新生試行,其他年級的轉學生及七年級新生暫不適用。民辦學校是否實施“長幼隨學”政策由民辦學校自行決定。
(1)為落實省、市“長幼隨學”政策,若某學生申請就讀城區某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其同胞兄姊已在該校就讀,入學報名時可申請“長幼隨學”,同時要提交已在該校就讀的同胞兄姊的紙質學籍表。
(2)經審核確屬城區戶口類、城區房產類生源,申請“長幼隨學”的,可優先安排其弟弟妹妹入讀哥哥姐姐所在學校就讀。
(3)對不納入學區劃分范圍、統籌安排入學的類別新生,申請“長幼隨學”的,將按“長幼隨學”原則將家庭多孩調配到學位相對寬松的城區學校同校就讀。
(四)錄取順序
1.第一批次順位錄取兩證一致類。即適齡兒童戶口與其家庭房產(適齡兒童父母或與其在同一戶口本上的其他監護人的房屋)地址均屬于學校學區范圍內的。
2.第二批次順位錄取戶口類。即適齡兒童戶口在本學區,但其家庭房產(適齡兒童父母或與其在同一戶口本上的其他監護人的房屋)地址不在學區范圍內的。
3.第三批次順位錄取購房類(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即適齡兒童戶口不在本學區,但其家庭房產(適齡兒童父母或與其在同一戶口本上的其他監護人的房屋)地址在學區范圍內的。
4.第四批次順位錄取隨遷人員類。即隨遷人員(含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
按以上順位錄取,當錄取到某一批次時,若預報名人數大于剩余學位數時,則通過電腦隨機(搖號方式)錄取,未搖中者由縣教體局統籌安置在有學位的學校就讀。
三、初中入學招生需知
(一)七年級新生入學應具備的條件和學區范圍
1.除新城鎮外,在本鄉鎮小學畢業的六年級學生直接升入本鄉鎮初中學校就讀。
2.新城鎮小學六年級畢業生通過電腦隨機派位的方式決定在新城中學或新城鎮中就讀,不得相互改錄或轉學。
3.城區初中七年級新生按學區進行劃片招生,具體學區劃分如下:以南安大道為界,東至伯堅大道以西,西至中山北路以東,以南為大余中學初中部學區,以北為南安中學學區;考慮就近入學原則,將君臨天下小區、人民路東以東(含江臨天下小區、東山村、新建村)列入大余中學初中部學區。
城區初中學區劃分示意圖

4.龍安新區(城市商業中心)新購買商品房人員的子女小學六年級畢業的,自主選擇到南安中學或黃龍中學就讀。
5.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即大余衡立實驗學校)不設學區,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要優先滿足大余縣戶籍學生的入學需求。
(二)招生規模
2025年秋季學期各學校七年級新生按照50人的班額安排招生,其中大余衡立實驗學校七年級新生招生控制在8個班以內(400人內)。各初中七年級新生跨學區報名和其他年級轉學需經轉出學校校長簽署意見,接收學校才能接收,原則上不得接收非本學區學生。根據省市縣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規定,初中階段中途轉學的學生不享受大余中學均衡生資格,轉學學生及其監護人必須在《轉學告知書》(一式兩份)回執上簽名,學校和縣教育考試中心各存檔一份。
(三)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1.在本學區的六年級畢業生提交縣教體局和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聯合印制的《大余縣初中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到所在學區中學辦理入學手續。
2.不在本學區的六年級畢業生提交經錄取學校、改錄學校和教育股同意的《江西省大余縣小升初改錄申請表》到改錄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3.城區初中一年級新生預報名將在線上進行,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及錄取順序與城區小學一致。
四、報名時間
城區小學新生線上預報名時間為8月4-8日,公示預錄取(報名人數在計劃數內)或搖號(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數時)名單時間為8月10日,一名學生限報一所學校,重復報名者無效,不符合城區學校入學條件的,駁回其申請;城區初中新生線上預報名時間為8月15-20日,公示預錄取(報名人數在計劃數內)或搖號(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數時)名單時間為8月22日,一名學生限報一所學校,重復報名者無效,不符合城區學校入學條件的,駁回其申請。8月30-31日正式報名,其他中小學報名時間不得早于8月20日,具體報名時間詳見各校的報名通告。大余衡立實驗學校須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預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五、工作要求
(一)認真做好招生準備。各校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江西省義務教育條例》關于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要求,全力協助當地鎮(鄉、街道辦)政府和村(居)委會做好適齡兒童、適齡少年就學動員工作。暑假前,各小學要組織人員對本學區適齡兒童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掌握適齡兒童對象,適時發放《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依法動員6周歲兒童100%入學。
(二)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各校要嚴格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特別是關心轄區內的殘疾兒童少年、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貧困家庭兒童少年、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的入學情況,保障其入學。
(三)嚴格落實均衡編班規定。各校要嚴格落實均衡陽光編班規定,按照男女生比例和各班師資力量相對均衡的原則隨機編班,嚴禁舉辦重點班。
(四)抓實控輟保學工作。持續抓好控輟保學“雙線”聯控聯保,重點關注脫貧家庭和監測對象家庭子女、殘疾兒童少年、留守兒童、困境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等特殊群體。組織開展開學勸返復學專項行動,嚴防學生無正當理由長期請假造成事實輟學,推進控輟保學從“動態清零”轉向“常態清零”,確保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輟學、不失學。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校要全面實施“陽光招生”。在招生前,各學校要通過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開學校招生入學具體政策、學區劃分、招生計劃、入學資格、報名材料、報名時間以及工作咨詢方式、監督舉報平臺、咨詢接待地址等;招生期間,按照縣教體局劃定的區域范圍接收學生,并將新生名單等信息及時向社會公布,主動公開招生結果,做好信訪接待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努力營造免試就近入學工作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附件:大余縣義務教育(城區)招生入學“長幼隨學”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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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縣教育體育局
202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