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2、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3、負責研究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并依法組織實施。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4、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贛州市稅務局和縣委、縣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5、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6、負責組織實施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7、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8、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9、負責組織實施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10、負責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11、負責基層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績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12、負責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13、完成國家稅務總局贛州市稅務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