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縣農業農村局
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各鄉(鎮)綜合便民服務中心: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統一,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大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實施后評估和清理工作的通知》(余府辦函〔2023〕6號)要求,結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修改、廢止情況,縣農業農村局對現行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實施后評估和清理。
經評估和清理,大余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會研究決定:宣布失效2件(詳見附件),現予以公布。
根據《江西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45號)《贛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贛市府發〔2021〕5號)等規定,宣布失效和廢止的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請各鄉鎮務必嚴格遵照執行。
附件:大余縣農業農村局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大余縣農業農村局
2024年6月4日
附件
大余縣農業農村局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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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文號 |
行政規范性文件名稱 |
發布日期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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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余農字〔2023〕23號 |
大余縣農業農村局關于全面開展生豬檢疫B證無紙化出證的通知 |
2023年4月19日 |
宣布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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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余農字〔2023〕22號 |
大余縣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大余縣規范畜禽養殖用藥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2023年4月19日 |
宣布失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