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鎮2024年2月行政處罰(普通程序)案卷目錄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人:劉向東 聯系電話:17707077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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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案卷編號 |
案件名稱 |
案件來源 |
立案時間 |
結案時間 |
承辦人員 姓 名 |
合法性 審核人員 |
執法依據 |
處罰決定內 容 |
處罰決定履行情況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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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余新綜執罰決(自然)【2024】1號 |
蔡厚軍批少建多行政處罰案 |
巡查發現 |
2024.1.13 |
2024.2.2 |
彭友壽、鄭勇 |
伍人俊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四十五條、《江西省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
罰款228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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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程序 |
說明:1.行政處罰案卷目錄的登記范圍為統計年度當月1日至當月25日期間累計已結案的普通程序行政處罰案卷,簡易程序行政處罰,無需納入本案卷目錄統計。
2.各鄉鎮、各部門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在行政處罰結案15日內整理行政處罰案卷,案卷編號應當由內勤人員連續登記。
3.案件來源:行政檢查發現、巡查發現、投訴舉報、上級交辦、其他部門移送、媒體曝光、其他等。
4.承辦人員必須是2名以上取得行政執法資格的正式在編在崗干部;合法性審核人員為本單位法治素養較高的正式在編在崗干部,人數不限。
5.執法依據必須明確到哪一部法律法規的具體條款。
6.處罰決定內容須完整填寫處罰決定書文號和處罰決定內容。
7.處罰決定履行情況:****年*月*日履行到位、****年*月*日依職權強制執行、****年*月*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8.簡易程序: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200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3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超過上述處罰金額的,適用普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