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5年度社會組織撤銷登記公告
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大余殘疾兒童康復中心無正當理由,連續2年不按照規定接受年檢,違反了國務院《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我局依法給予其作出撤銷登記,現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該組織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公章、財務章一律作廢。
特此公告。
大余縣民政局
2025年7月16日
關于2025年度社會組織撤銷登記公告
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大余殘疾兒童康復中心無正當理由,連續2年不按照規定接受年檢,違反了國務院《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我局依法給予其作出撤銷登記,現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該組織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公章、財務章一律作廢。
特此公告。
大余縣民政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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